农村宅基地新政有何规定?2025,农村宅基地政策

房产纠纷 编辑:平艺翔

一、农村宅基地新政有何规定?2025,农村宅基地新政有何规定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包括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等内容。农村宅基地拆迁需要拆迁许可证、身份证、户口本、原房产证和土地证。

法律分析

2023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如下: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4、对宅基地使用和继承有了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只对其拥有使用权,以往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大多都继承了宅基地,但农村宅基地改革后,宅基地的使用也要按照规定,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继承宅基地。比如说长期闲置的宅基地将有集体收回,不可以再继承。如果你家的宅基地房子倒塌后,长期搁置,宅基地将会有当地的村委会回收。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的居民,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要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

5、宅基地不能买卖进行交易。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因此不能对宅基地进行买卖,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部分地区还有宅基地买卖的想象,新政出台后,农村宅基地再出现这种非法的土地买卖,村委会发展后不仅要没收,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6、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进城落户宅基地改革后,对于已经进场落户,而还在农村拥有宅基地,却并没有使用,导致农村空心村和荒废闲置的宅基地的情况,国家鼓励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农民要进城落户的时候可以选择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会获取一些补贴减少农民进城落户的经济压力。

7、一户一宅的原则。现在不少农村还存在的一户多宅的想象,土地改革之后,新政要求农村居民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原则,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申请进行严格把控,只有符合条件、确实需要建房的用户才可以进行申请审批。

8、对农村建房进行严格把控。现在农村宅基地建房的也有相关的规定和要求,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宅基地和违规宅基地将会被叫停,有需要建房的农民朋友,要按照房建部的先关规定,提交申请,审批后才能建房。农村宅基地改革之后,对于农村土地的管理将会更加规范,有据可依。想要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朋友,一定要注意了,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层高等范围内进行申请。

农村宅基地拆迁流程如下:

1、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2、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3、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

4、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

5、发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

6、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级国土部门根据省政府或国务院所批准的征地方案;7、上报审批补偿安置方案县市级国土部门应当将草拟的补偿安置方案和听证会上各方发表的意见;

8、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到公告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9、落实补偿安置后交付土地政府机关按照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则应当将土地按期交付。

农村宅基地拆迁需要材料如下:

1、拆迁许可证;

2、当事人身份证;

3、户口本;

4、原房产证和土地证。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农村宅基地拆迁需要拆迁许可证、拆迁许可证、户口本、原房产证和土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三节房地产抵押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农村宅基地政策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政策:1.农村宅基地实行了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了农村的村民一户人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必须按照批准规定建设。2.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可以出租给他人发展农家乐、民宿等新兴经营方式,但租赁期限不可以超过二十年。3.农村宅基地也可以将使用权转让、出卖给投资者,投资者享有同样的权益。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第三条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三、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法律分析:1、非农村户口不能建房 如果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到城市的,是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的,而且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是申请不了的。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农民是只拥有使用权的。 如果说父母是农村的户口,但是你又落户到城市,那么父母在去世后,你是不能继承宅基的。具体来说,就是你只可以继承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但是不能对继承的房屋进行修建。等到房屋倒塌后,该宅基地就会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2、对宅基地超出的面积进行征税。 宅基地超出的面积要征税早在2018年已经在某些地区开展了,到后期会真正落实到各个省份地区。以前国家没有农村宅基地面积的规定,所以那时候很多人对宅基地周边进行扩大建房,从而造成宅基地的面积大范围超出。至于具体的征税标准,不同的地区会一定的差异,举个例子,某省的宅基地超出面积是按照200/㎡来计算。

3、宅基地有偿退出 国家为了有效利用、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对出现一户多宅、空心村、空心房等有关问题会进行整治。关于这些满足任一种就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宅基地,都会给与相关补偿,具体的补偿费用标准会按照当地的年均收入水平来定。大部分的地区是按8000-12000元进行补偿,补偿年限为30年,一般是一次性补偿完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四、农村房屋宅基地新政策

法律分析:以下五类房屋会被拆除:1、房屋长期空置;2、非一户一宅;3、宅基地超占;4、无人居住房屋;5、进城落户居民的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五、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六、农民宅基地新政策

农民宅基地新政策具体如下:1、最新农村宅基地政策:退出三权。所谓退出三权,是指农民退出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交给政府,农民获得补偿,补偿金可用于养老等。退出三权可有效利用农村闲置的宅基地,让这些宅基地进入市场交易,变成集体用地。后面可以进一步开发,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2、最新农村宅基地政策:可买卖。我国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自由买卖的,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买卖宅基地一定要遵从以下三个原则,否则极易产生买卖纠纷:(1)使用权主体需要变更登记。买卖宅基地过程中,除了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外,还需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变更,否则房屋根本没有发生转移;(2)宅基地购买者资格受限。宅基地购买人若是城市居民或者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是不符合宅基地买卖的条件的。这种情况下想要买卖宅基地,需要将户口先迁入本地才可以;(3)宅基地转让需要遵守一户一宅标准。3、最新农村宅基地政策。四大利好:(1)宅基地申请手续简化:向村委会上报后政府同意即可获得宅基地;(2)违章房屋无需拆除:房屋违章的,只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费用即可继续使用;(3)闲置宅基地退出可获得补偿:即上文说的退出三权;(4)无宅基地春梦可得到安置:政府有义务解决无宅基地村民的居住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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