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是什么意思算立案吗,银行传票是什么意思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庞春桐

传票是什么意思算立案吗,银行传票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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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是什么意思?

传票≠船票

突然接到法院传票

不少人都是一头雾水

传票到底是什么呢?

今天就和大家聊聊!

首先

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

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

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

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

一般来说法院传票大致长这个样子

个人民事纠纷法院传票tips

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

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

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

以及开庭时间和地点

实践中,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

也可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庭开庭

那么拿到法院传票

我们该如何正确处理呢?

首先

>

1 通过语音电话等形式通知领取法院传票要注意!

打来的诈骗电话通常是先播放语音提示

然后按9之类数字再转接人工服务

其实法院打来电话通知领取传票

从头到尾都是人工方式

接到此类电话

及时拨打法院官方途径对外公开的电话号码

或直接到相关法院查询

经查询确认涉嫌电话诈骗的

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 收取相关费用需警惕

凡自称是法院的来电

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密码等个人信息的

小心!都是骗局!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伪造法院传票

要当心!

3

伪造传票

目无法纪

一脚踏上雷区

获刑没商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各地区法院在法律规定前提下创新送达方式,来看看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怎么做!

2019年6月6日,

长沙中院“闪信+”送达

在万首翘盼中正式上线。

通过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

向诉讼参与人的手机号码发送

具有弹屏功能的“闪信+”短信

或“闪信+”彩信

来送达传票!

2019年底,长沙市芙蓉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指导当事人使用“闪信+”诉讼活动通知服务。

附上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直接送达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 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 电子送达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委托及邮寄送达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 转交送达之一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九十条 转交送达之二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 转交送达期间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缺席判决

指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作的判决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出庭

相当于放弃了为自己辩解的机会

这样作出的判决对其相当不利

如果你是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你是原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还有更厉害的

拘传到庭”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

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最后

step 1

收到法院传票

先核实,再签收

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step 2

签收传票后

第一时间向法院了解案情

查看对方当事人的起诉状

以及提交的证据材料

还要获取己方参与诉讼的材料:

应诉通知书

权利义务告知书

举证通知书等

step 3

如果自己上手操作困难

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

是否能够证明对方的主张

综合案件具体情况

考虑是否要反诉

是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step 4

在举证期限内

搜集证据用以抗辩对方的诉求

申请传召证人等

如果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

建议使用安全的快递

而且一定要留下寄送凭证

step 5

按照传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准时到庭应诉

法院送达传票的目的

是维护被告知情权

以及避免诉讼权利被剥夺

只有了解案情,积极出庭应诉

提交相关证据,向法官说明事实

才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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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法院传票是什么意思

法院传票的含义: 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气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

法院传票的责任: 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小额钱债法庭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公司传票是什么意思

收到法院的传票并不是一件什么好事,尤其是对很多没有诉讼经验的新手而言,那么面对法院发来的一纸传票,我怎么办?小编将在下文对民事纠纷中的法院传票做简单的阐述,让您淡然面对。

1、法院传票是干啥的?

法院传票是指由法院统一制作,向案件当事人送达的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到法庭参加案件审理的文件。

简言之,当你收到法院传票时,你就需要按照传票上写明的开庭时间到指定审判庭参加庭审。实践中,也有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用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庭开庭的情况。

2、第一次收到法院的传票,我怎么知道是不是真的?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院在送达传票时,不会采用电动语音系统进行通知,一般是人工送达或者是法院工作人员来电通知。

(1)如果是人工送达,相关法院工作人员会将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至当事人手中,在核实清楚当事人信息后,会有一个签收的过程;

(2)如果是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必然会清楚地告知当事人涉及案件的相关具体情况后,请当事人本人到法院领取传票,绝不会在电话中询问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密码等无关信息。

2、如果接到此类电话,一定要冷静镇定,不要慌乱,应及时拨打法院对外公开的电话号码或直接到法院查询。切记不要在电话中透露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存折密码等私密信息。若情况紧急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勿上当受骗。

3、法院会通过什么方式送达传票呢?

什么是送达?送达是指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和仲裁机关将有关法律文书依法定程序和方式送交当事人的行为。

法院送达传票的程序是相当严格的,主要有三种途径:

由案件法官或书记员电话通知当事人直接来法院立案大厅诉讼材料收发室签收;

通过“法院诉讼文书专递”方式邮寄送达;

法官、法官助理、或书记员穿着正规制服直接上门送达法律文书,在送达时,工作人员需出示工作证件。

“如果通过电话告知当事人开庭或调解时间,一定会以人工方式而绝不会采用语音电话,并且会在电话中详尽告知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更不会询问银行卡、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或要求汇款。”

4、如果传票为真,如何应对?

1、传票的签收

当法院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比如需要拖延时间),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自己(公司)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2、案情确认

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是自己(公司)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自己(公司)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3、资料获取

从法院处获得自己(公司)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4、案情分析

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

5、应诉方案

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

6、证据组织

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公司)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如果是要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的,建议一定要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递,而且一定要留下该快递的寄送凭证,用以日后诉讼之时作为辅助证据。

7、寻求专业人士帮助

如果自己确实理不清头绪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收到传票以后直接委托律师处理,这样上面所有的工作你都可以交给律师。

5、收到法院传票后玩消失行不行?

答案肯定是不行的,什么没有收到传票,自己不知道通通都不是理由。

1、拘传。《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2、缺席判决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法院转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6、如果原告起诉的事实纯属胡说八道,我该怎么做?

1、您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后15天内进行书面答辩,也可以在法庭上进行口头答辩。答辩状的份数:法院一份,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提交几份。

2、答辩的内容可以是案件程序方面的,如起诉不符合条件等;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如不同意原告的起诉要求等。

3、法院会将您的答辩状发送给原告。

7、首次到法院领取传票要注意什么?

首次领取传票都领取什么呢?

原告的起诉状、审理法官的信息,这是肯定会有的。还可能有举证通知书、开庭时间传票、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提示等相关文件。

在法院领取传票等文件要注意什么呢?

1、程序上的工作应配合。

有人接到法院传票就开始闹情绪,“原告起诉没道理、说的都是假话,你们法院为什么受理?”甚至有因此拒绝领取传票、拒绝开庭的。

法院受理原告起诉,不代表认可原告所说事实和诉求,是非对错得审了再说。在这个阶段没必要折腾,回来准备证据是正事!如果因为拒绝配合,导致没参加诉讼,丧失抗辩权,可能会产生不利后果。所以,建议配合法官积极领取传票,并核对后签字确认领取到相关文件。

2、开庭时间不合适,可以商量调整。

法官首次通知领取传票,有时不定开庭时间,也有直接确定开庭时间并发放开庭传票的。

被告一方可能需要准备证据、组织材料,如果法院定的开庭时间比较短,觉得紧张,可以同法官协商调整。至少按《民诉法》规定,被告在领取传票后,有15天的答辩期,首次开庭时间至少可以争取在15天后。

3、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地址一定要准确

法院通常会在领取传票或首次开庭时要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这是一份相当重要的文件!将来法院发送传票、判决等文件,可能会按该地址按快递送达,如果提供的地址不对,导致文件无法送达,法院可视为已经送达。因为地址错误而错过开庭、上诉的机会可能会导致有理没地方说!

4、如有“举证通知书”,应注意按通知上的时间举证。

关于举证,通常是可以开庭时当庭举证,还可以要求下次开庭再举证。但是如果法院向你出具了“举证通知书”,那么就应该在法院限制的期限内举证。

这很重要!曾有人收到“举证通知书”却根本没注意这份文件,导致在限定期限内未举证,而丧失举证权,最终败诉的。

来源 | 遇事找法(找法网官方订阅号)、法律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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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传票是什么意思

大英法院

你想知道的,我们关心的都在这里

当你接到法院送达传票电话时第一反应是什么?

大部分人第一反应就是紧张!

然后就是躲,不接收传票,更不见人!!!

今天法妹儿就来给大家说说“法院传票”那些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法院传票?

法院传票是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当事人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法庭传票要求原告或被告等诉讼参加人在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审理,当事人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但若原告未出庭,则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若被告未出庭,则法庭作缺席判决,被告很大程度上需承担败诉风险。

所以“躲”是没用的

那么接到法院传票应当怎么做呢?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院在送达传票时,不会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进行通知,一般是特快专递送达、法院专员送达、或者是法院工作人员来电通知、公告送达等。

(1)邮寄送达:法院会将相关法律文书(包括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交邮局以法院专递方式寄送给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或相关人员签收后即为送达。

(2)直接送达:法院工作人员会将诉讼文书、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至当事人手中,在核实清楚当事人信息后,会有一个签收的过程,法院工作人员一般会对签收过程进行录相或拍照;

(3)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4)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法院通过电话通知必然会清楚地告知当事人涉及案件的相关具体情况,请当事人本人到法院领取传票,绝不会在电话中询问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密码等无关信息;近来,有的地方法院针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亦采用在电话通知开庭时间后,要求当事人记录好开庭时间,并告知不再寄送传票,这种情况下,法院工作人员会进行电话录音,证明已告知开庭时间。

(5)公告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公告期是60天。

2、如果接到自称是法院工作人员的来电,一定要冷静镇定,不要慌乱,应及时拨打法院对外公开的电话号码或直接到法院查询是否属实,切记不要在电话中透露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存折密码等私密信息。若情况紧急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勿上当受骗。经核实若确定是法院传票,建议:

首先,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有可能对自己(公司)不利,所以应当积极应诉;

其次,签收传票之后,如果材料中未包含对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签发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若是公司,需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及授权委托手续)前往法院复印对方提供的证据材料。

再次,了解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律师或直接聘请律师,请律师分析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我方应当如何搜集、组织证据,并考虑是否需提起反诉或申请调查取证,在举证期限内向法庭提交证据。

最后,若是法院指定的开庭时间与我方重要事情相冲突,可与法院协商变更开庭时间,若无应在法院开庭时间准时参与庭审,庭审时切勿携带对我方不利的证据材料。

法院在第一次发送传票给被告时

习惯是电话通知当事人

问题来了“你有一张法院传票”诈骗电话太多了

怎么分辨接到的传票电话是真是假

案例

8月1日,大英县民二庭接收了立案庭转交的原告深圳市XX融资担保公司诉被告陈某某的追偿权纠纷案件。

原告诉称回马镇的陈某某于2015年1月在绵阳城区某通讯器材经营部购买了一部苹果5手机,与深圳X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个人借款申请表》《授权委托书》,授权该公司以陈某某名义借款,深圳X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北京XX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借款3816元,并由原告承担担保责任。因协议约定陈某某的还款期数为12期,但陈某某一期都未还,2018年2月,原告替被告代偿共计6228.55元,现起诉向陈某某追偿该笔款项。

法院工作人员在送达法院传票时遇到了下面的情形

↓↓↓

8月1日民二庭办公室

“嘟-嘟-嘟-,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嘟-嘟-,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嘟-嘟-嘟-,哪个?”(语气很不善)

“你好,我是大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工作人员,请问你是陈某某本人吗?”

“我不是他本人(四川话),我是浙江人(普通话)!”

“但是这个电话号码是我们遂宁的呀”

“嘟、嘟、嘟......”

8月6日回马法庭办公室

“嘟-嘟-,哪个?”

“陈某某吗,我是回马法庭的工作人员,受大英法院民二庭委托,向你送达深圳市XX融资担保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的相关法律文书...”(被打断)

“组团骗人来了嗦?打错了,不认识!嘟、嘟、嘟......”

“嘟-嘟-嘟-,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8月7日回马镇金竹村委会第一书记办公室

“嘟-嘟-,喂!”

“你好,请问是陈某某吗?我是大英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你不要急着挂电话,我现在正在你们金竹村委会办公室。”

“你有啥事?”(语气十分不友好)

“你是不是于2015年1月在绵阳城区某通讯器材经营部购买了一部苹果5手机?”

“没有!你们如果认为我犯罪了,就判我刑来抓我嘛!”

“你不要激动,我真的是法院的,我现在你们村委会。”

“我怎么知道你们是不是法院的?”

“你们村上的领导已经看过我们的证件了。你们村的文书刚才是不是给你打了电话嘛,是我们请他先和你联系的。我们找你的目的还是为了核实案件事实,也是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2015你有没有在绵阳呆过,有没有身份证丢失的情况嘛?”

……

(法院工作人员送达法院传票)

遇到以上情况是我们法院工作人员送达法律文书的常态

所以不得不佩服我们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啊

拉回刚才话题

当接到电话通知你领取法院的传票

如何辨别真假呢?

1.法院送达法律文书不会用自动语音系统,不会问你叫什么名字,身份证号码多少,更不会索要你的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

2.一般情况下,法院首次联系当事人通常用座机,并要求当事人到法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经常会这样说“请问你是XX吗,我是XX法院XX庭的工作人员,XX诉你XX纠纷一案,需要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请你到法院来领取一下”。接到类似的电话,请冷静接听,想想自己是否与原告相识,自己是否涉及到了案件事实。如果拿不准,可以拨打该法院的对外公开电话或到该法院查询,积极应对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3.了解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方面的法律规定,既能让你轻松识破骗子的伎俩,又能及时获悉与自己相关的诉讼信息。

法妹儿今天说了这么多你都记住了吗?

还不赶紧拿笔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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