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虚假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是否有效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唐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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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因故意伤害他人,畏罪逃往外地。期间,刘某认识了黎某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后来,刘某使用虚假身份证与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刘某被捉拿归案。请问刘某和黎某的婚姻有效吗?如果黎某想解除婚姻关系应该怎么办?

律师答疑

刘某和黎某的婚姻可以认定有效。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解除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是缔结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必要形式要件,那么,以虚假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的,对婚姻效力是否有影响?这一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一定的争议,因为这涉及婚姻登记机关在进行婚姻登记时,应该履行什么样的审查义务,是只针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还是需要对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实质审查。实践中的处理方式多偏向于认为,婚姻登记只是缔结婚姻关系的一个形式要件,对婚姻登记机关苛加过重的审查义务是不现实的。所以,即便是使用虚假身份证办理的结婚登记,只要满足结婚的实质条件,一般可以认定结婚登记有效。当然,这一结论并不是绝对的,如果是当事人恶意使用虚假的身份证骗取结婚登记,并以此骗取财产等的,由于当事人并无缔结婚姻关系的意思,作为无效婚姻来处理更为合适。

对于可撤销婚姻,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1号)《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现已失效)第25条确实规定了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87号《婚姻登记条例》删除了上述内容的规定,只规定了受胁迫的婚姻可以依法撤销。这与我国《民法典》只有胁迫而结成的婚姻才能被撤销的规定相一致。依据上述规定,因刘某并没有胁迫黎某结婚,二人是自由恋爱自由结婚,不具备撤销婚姻的情况和条件,所以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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