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赡养义务人指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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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从多少岁开始
(1)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包括:对无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的老年人,赡养人要支付必要的生活费,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如果子女和老年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费用;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和护理;对缺乏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的承包田,赡养人有义务耕种,并照顾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2)对老年人生活上的照料,主要指:当老年人因患病卧床,年高行动不便等原因,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需要照顾老年人的日常起居。
(3)精神上的慰藉,主要指赡养人应尽力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过得愉快、舒畅。这在我们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老年人精神上慰藉是很容易被忽视的,但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这将成为对于老年人赡养的主要内容。
赡养义务包括哪些
(1)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包括:对无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的老年人,赡养人要支付必要的生活费,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如果子女和老年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费用;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和护理;对缺乏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的承包田,赡养人有义务耕种,并照顾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2)对老年人生活上的照料,主要指:当老年人因患病卧床,年高行动不便等原因,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需要照顾老年人的日常起居。
(3)精神上的慰藉,主要指赡养人应尽力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过得愉快、舒畅。这在我们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老年人精神上慰藉是很容易被忽视的,但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这将成为对于老年人赡养的主要内容。
赡养义务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履行
(1)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包括:对无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的老年人,赡养人要支付必要的生活费,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如果子女和老年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费用;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和护理;对缺乏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的承包田,赡养人有义务耕种,并照顾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2)对老年人生活上的照料,主要指:当老年人因患病卧床,年高行动不便等原因,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需要照顾老年人的日常起居。
(3)精神上的慰藉,主要指赡养人应尽力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过得愉快、舒畅。这在我们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老年人精神上慰藉是很容易被忽视的,但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这将成为对于老年人赡养的主要内容。
赡养义务费用最低多少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导读:当父母年老的时候,作为子女应该对父母进行赡养,这不仅要给父母提供基本的生活费用,还要对父母孝敬、关心、体贴,让他们得到亲情的慰藉。那么,赡养人的义务包括什么?赡养义务可以免除吗?多尽赡养义务可以多分遗产吗?
赡养人的义务包括什么?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添置两套外衣、一套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保证每周至少有一顿肉、鱼、蛋以及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被赡养人的拆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4)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5)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赡养义务可以免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免除的赡养义务是指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多尽赡养义务可以多分遗产吗?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条指出:“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所以,尊老敬老不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法律鼓励每一位公民对老人多关心照顾,多尽一份孝心,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对于没有孝心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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