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生在学校意外摔伤,医药费由谁承担2025,小学生在学校意外摔伤,医药费由谁承担
小学生在学校意外摔伤,医药费由未尽到安全监管职责的学校承担。
二、小学生在学校意外摔伤,医药费由谁承担
小学生在学校意外摔伤医药费由学校承担,但学校能证据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如果是由于学校以外的第三人原因导致摔伤的,由第三人承担医药费,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一、在我国孩子在幼儿园摔伤谁负责
1、如果孩子在幼儿园摔伤的,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幼儿园有证据证明其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采用的是一种举证责任倒置方式。
2、如果是幼儿园以外人员所造成的伤害,则应当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受伤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幼儿园在其受伤害时未尽到管理职责,则幼儿园承担补充责任。
二、孩子在教育机构被打伤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孩子在教育机构里被打伤的,教育机构需要和打人者一起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没有尽到管理、教育的职责,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损害的,由第三人去承担侵权责任。
三、顾客在KTV唱歌摔伤能否要求KTV赔偿
顾客在KTV唱歌摔伤能否要求KTV赔偿,要看情况。如果KTV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可要求其赔偿;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KTV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如果KTV尽到职责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学生在校意外受伤 费用该谁承担
小学生在学校意外摔伤,医药费应属学校负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责任:(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四)、学生自杀、自伤的;(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小孩在学校摔倒受伤,学校要承担责任吗
一、小孩在学校摔倒受伤,学校要承担责任吗1、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伤害的,要区分情况确定学校是否有责任。分别是:(1)学生在十周岁以下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是否尽到教育职责,由学校承担举证责任;(2)学校在十周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职责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是否以致管理职责,由学生承担举证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二、学生在学校受伤,各方担责的情形有哪些1、如果学生在校外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由打架双方承担责任,学校通常不负责;2、如果是学生在校内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那么应该分两种情况来看:(1)十岁以下的学生在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受伤的,法律通常认定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已尽到管理职责;(2)十岁到十八岁的学生在学校、培训机构受伤的,学校通常不承担则责任,除非学生的监护人可以拿出证据,证明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此时,学校需要承担一部责任。
五、学生在学校意外受伤怎么赔偿
如果学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不能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六、学生在校意外受伤费用该谁承担
学生在校意外受伤,费用由学校承担,相关规定如下:1、如果是学生在学校受伤,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但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2、如果因为学校以外的人员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受侵权职责;学校未尽有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生在学校意外摔伤农合可以报销吗1、摔伤属于一般的意外伤害,是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2、但是打架斗殴、交通肇事、自杀自残、工伤及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医保是不可以报销的,在新农合报销范围内,按照比例给与报销。孩子在学校受伤如何赔偿1、孩子在学校受伤赔偿的依据也是适用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其赔偿的项目一般涉及以下内容: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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