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司的安全提示、救助义务,旅游救助请求权案例分析 旅游公司的安全提示、救助义务, 本期重点:旅游经营者对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游客应重点关注并尽到必要的提醒、警示义务。 典型案例:盛x与上海x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一案(2013)浦民一(民)初字第23054号 事实部分: 2025-04-22 1 0
外出旅游身亡旅游公司承担次要责任,旅游中意外死亡最多赔多少钱 外出旅游身亡旅游公司承担次要责任, 外出旅游身亡 法院判死者自身承担70%责任 近日,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旅游合同纠纷案件,死者家属起诉旅游公司、保险公司,团队负责人及领队兼导游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抢救费、运尸费等 2025-04-18 3 0
当旅游公司挂名股东违法吗,公司持股会承担债务吗 当旅游公司挂名股东违法吗,公司持股会承担债务吗, 挂名股东是否违法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方面,如果挂名股东只是名义上的股东,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也未利用股东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且公司本身的运营合法合规,那么一般不认为是违法的。这种情况下 2025-03-01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