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拘役是多久的罪恶,拘役三个月怎么算

刑事辩护 编辑:褚佳

一、被判拘役是多久的罪恶

咱们平时说的那种短期看守型的牢狱之灾,就是被判拘役的人要待上的日子,最长是6个月以内,再短也起码得有1个月了。

还有,如果不幸的是,这个罪犯同时犯了好几宗罪,那么他所受的惩罚也不能重过1年。

对于获刑为拘役的人,会有公安机关就近监管,监督他们完成劳动改造。

在这过程中,被判拘役的人每隔一两个月还能回家小憩几天!要是他们辛苦干活了,落点钱也是应该的。

而且,拘役的期限是从执行正式开始的那一天算起的,至于在正式执行前已经关进去的日子啊,就按每天算一天来折抵刑期咯。

二、拘役三个月怎么算

这个问题,其实说起来也不难理解~首先得知道,拘役是怎么计算天数的?你得记住了,是从法院判决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才算是真正开始计算的!然后,在这之前要是犯罪分子已经被关押过了的话,那就得注意了,这一天可是要折算成一天的刑期的!还有就是,在拘役期间,犯罪分子每个月还是有机会回家一到两天的,当然,如果他们参与了劳动的话,还能得到适当的报酬!总的来说啊,拘役三个月的计算方法就是这么回事儿,从判决书生效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再加上判决前被关押的日子。

三、判拘役要当庭收监吗

判拘役并不意味着就得立马坐牢!根据我们国家法规的要求,有部分人在被告知要被判拘役后,如果满足了特定的条件,是能够不用去监狱里头待着的,而是选择在外面进行服刑。

这个服刑方式就是咱们说的“监外执行”。

那么何为监外执行?它其实是指那些被判定犯有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们,按照原本的法律程序应该蹲在监狱或者其他的地方接受惩罚。

但要是他们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某些特殊情况,让他们无法再在这些地方继续服刑的话,就会采取一种名为“监外执行”的替代方案来逐步执行他们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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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判拘役要当庭收监吗,判拘役是不是需要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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