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急乱投医,牙痛找上药店打针至一命呜呼,牙疼到药店买什么药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郑振

  案情介绍

  2019年4月4日,王某因牙疼一天到被告人范某经营的药店看病,范某(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为王某静脉注射抗生素头孢哌酮舒巴坦,注射后王某数分钟即出现胸闷气促、出大汗、发绀等症状。范某立即拨打120并采取相关急救措施,然而王某送至某县第一人民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被告人范某一直在某县第一人民医院陪护患者并等候处警民警,并如实供述了非法行医的犯罪事实。经查,范某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等任何相关医生资质证书。后经法医尸检、毒检,死者王某的死因符合过敏性休克而死亡。且看审判详情。

  检方观点

  被告人范某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等任一医生资格证书,为个体药店经营者,于2019年4月5日为受害者王某注射抗生素,王某病情变化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王某系注射抗生素至过敏性休克死亡,因涉嫌非法行医罪于2019年4月5日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2日被取保候审,于同年4月28日被宣布逮捕。某县人民检察院以某检刑检刑诉〔2019〕19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某涉嫌非法行医罪,于2019年5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被告观点

  被告人事发后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呼叫120送至某县第一人民医院,并一直陪护、垫付医药费,等待办案民警到场,有自首情节,已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双方已达成民事赔偿谅解协议,建议减轻处罚。

  法院观点

  对检方控诉犯罪事实被告人范某在庭审中无异议,且有经庭审质证属实的受案登记表、某县卫生健康局执法卷宗等书证,证人李某、陈某的证言,法医学鉴定文书,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案发现场监控视频资料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被告人范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非法行医,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鉴于被告人范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自首情节,且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减轻处罚。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判决结果

  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2019年7月30日法院判决,被告人范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笔者提醒

  1.非法行医的情形并不少见。

  在农村地区,特别是落后的山区,仍有很多师从传承的中医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仍然在从事医疗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都是非法行医。这种情形可能距离普通人群有点远,但其实我们身边也有很多属非法行医的情形,特别是在网络上、美容机构、养生机构,如没有经过医师认证在网上零售药品给患者、美容机构的工作人员为利益驱使进行医疗美容、养生机构对消费者进行所谓的排毒等有创伤性的操作,等等。非法行医风险极大,建议消费者多积累健康知识,有身体不适,至正规医院就诊。

  2.为何非法行医造成的损害结果被告要负全责?

  本案过敏性休克情形如果发生在医院,经过医院积极抢救也依旧会有很高的死亡率,但医生只要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医院多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即便有抢救不及时等违反医疗常规的情形,根据《侵权责任法》很可能也只要承担次要以下的责任,因为过敏反应一般是患者个人身体特质所致。但如果非法行医造成严重后果时,则由《刑法》调整,不由《侵权责任法》调整,《刑法》上只要犯罪要件成立,则罪名成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也成立,所以没有相关责任比例划分。

  3.受害者如何处理该类案件?

  很多受害者为获得赔偿,不愿意案件变成刑事案件,希望“私了”,这其实是不对的,这不仅存在包庇犯罪嫌疑,还有可能在“私了”的过程中丧失证据。一旦刑事案件立案、检方提起公诉,法院会判决被告赔付附带民事赔偿的,同时,被告为了减轻刑罚,也多会主动赔偿以求受害者谅解。

  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牙痛去诊所打针有用吗

牙疼诊所一般配什么药

牙痛去牙诊所上药有用吗

牙疼药店怎么配药

牙疼到药店买什么药

牙痛买药

牙疼药店有哪些常用药

牙痛到牙科门诊上一次药多少钱

牙疼诊所一般配什么药

牙疼去诊所打针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