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中常见的临时性的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普通公民)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2.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
最简单的判别方法就是看人在看守所还是在拘留所,一般来说是刑事案件,人在看守所,如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就在拘留所。刑事案件,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
3.刑事拘留要具备什么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4.刑事拘留,后果严重吗?
当事人被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说明其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在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制度和手段的情况下,当事人被采取刑事拘留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即被判刑的几率非常大,在80%-90%之间,公安机关决定拘留时已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材料,拘留后会继续侦查。拘留很有可能进一步转为逮捕,一般来说侦查阶段大概率还会持续一段时间,甚至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因此一旦被刑事拘留,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5.刑事拘留的程序?
一般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会先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因现行犯或其他原因需要被拘留的,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需要被拘留的,外国留学生需要被拘留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决定拘留时,需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6.刑事拘留时,公安需要出具的手续?
公安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者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如被拘留人抗拒拘留,执行人员可使用强制方法(包括戒具)。
7.刑事拘留后,当事人会被关押在哪里?
嫌疑人归案后,在被送往看守所之前,一般会先被临时羁押在公安机关的办案区,该区域全程录音录像。一般来说,侦查人员会在办案区进行第一次讯问。严禁侦查人员将嫌疑人带往办案区以外的区域进行侦查活动。有作案嫌疑的当事人到案24小时内会送至法定的羁押场所即看守所进行羁押。
8.刑事拘留会告知家属吗?
刑事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将羁押原因及羁押的处所,通知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有碍侦查的情形是指: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灭或者伪造证据;有可能互相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或者其他同案犯有待查证的。无法通知的情形是指: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者工作单位的。)
影响通知的原因消失后,办案人员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9.为什么家属没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
办案机关在执行拘留或留置后,一般采取电话通知家属来领取通知书。办案机关没有家属电话的,会根据嫌疑人或被调查人提供的地址和收件人或者身份证上的地址进行挂号信邮寄,在途时间较长。另外,可能存在邮寄地址错误或者户籍地无人接受的情形,因此家属可能较迟才收到或者实际上收不到。有些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公民或者定居、停留于中国的外国公民被羁押,《刑事拘留通知书》或会寄去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台办等内地与港澳台联系的机构或外国使领事馆。
10.家属没有接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也不知道人关押在什么地方,该怎么办?
如知悉是哪个派出所抓人,家属可以到派出所与民警沟通,了解情况。如不知道那个派出所抓了人,只知道人被拘留了,可直接到看守所询问。运气好的话,看守所民警会直接告知人是否被关押在此处。在查询无果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刑事律师。律师可以先推断、锁定人有可能被关在里面的看守所,持三证(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所函或介绍信)及律师证原件可直接会见。
11.当事人刑事拘留以后,家属可以见Ta吗?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并且要等人到了看守所才能会见。一旦进入刑事程序,家属要见到当事人,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当事人被无罪释放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二是案件判决生效,当事人被转移至监狱。
12.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应该做什么?
(1)不要病急乱投医,不盲目信任熟人关系,谨防被骗子骗取财物。
(2)尽快到看守所送些衣物、被褥及生活费,让嫌疑人知道家属已经知道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并在关心他,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紧张过度或失落。
(3)到办案单位领取拘留告知书,确定涉嫌的准确罪名,并领取与案
件无关的扣押财物,如身份证件、手机、包包、银行卡等。
(4)尽快通过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律师与医生相似,是分专业和方向的,在聘请律师的时候要注意律师的专业方向。
12.刑事拘留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13.拘留超期羁押,家属该怎么办?
当事人被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家属可以委托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
14.刑事拘留期满后会放人吗?
经查,认为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证据不足的,予以释放;如认为当事人仍有犯罪嫌疑,需要侦查,但不具备羁押必要性,有可能对其取保候审或者变为监视居住。但这都基于一个前提,就是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很难主动去发现无罪证据。于是被逮捕才是常态,无罪释放和取保只是例外。
15.何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实践中很多家属认为法院开庭审理了再委托律师,这种想法类似于无异于等人病危了才给吃药。这种心态是不利于辩护的。律师尽早介入,尤其是在当事人刚被刑事拘留时就介入,在防止侦查初期被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方面具有独特作用,能有效保障当事人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假设到了审判阶段才委托律师,可能错过拘留阶段取保候审的时机、不批捕的时机、变更罪名的时机、争取自首的时机、降低数额的时机、减少罪名的时机、检察院不起诉的时机等等。
16.刑事拘留期间,聘请的律师可以做什么?
刑事拘留期间(尤其是刑事拘留初期)侦查单位会频繁提审当事人。一方面,这会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会从当事人口中获取证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尤其是获取有利于指控犯罪的证据,即有罪证据。而律师可以从事以下工作:
(1)及时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梳理案件信息,阐释相关法律,让嫌疑人对案件本身心中有底。
(2)会见时告知当事人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避免被侦查单位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
(3)会见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如核对及修改笔录的权利、拒绝签字的权利,申诉、控告的权利、拒绝回答无关问题的权利、申请取保候审等权利等。
(4)会见时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告知家事,避免嫌疑人过于焦虑或紧张而影响口供真实性或影响其身体健康。
(5)与办案单位沟通、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进展,进一步核实案件相关信息。
(6)提出法律意见(辩护意见),包含不构成犯罪、罪轻以及罪名问题。实践中,除小部分案件外,侦查阶段的辩护意见一般以无罪辩护为主。
(7)提交撤案或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申请取保候审。
(8)与家属沟通及告知当事人情况,告知顾送规定。
17.刑事拘留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可以。但实践中家属或者当事人本人申请取保候审,被批准的比例较低,因为家属不具备法律知识,难以从法律上论述清楚不具备羁押必要性的原因并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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