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危险驾驶罪律师成功辩护案例,当事人减轻处罚
案件时间:2017年2月
管辖法院:锦江区人民法院
辩护律师:四川瑞利恒律师事务所吴锦熤律师
案件情况:
2017年2月被告人田某酒后驾驶汽车,从牛王庙向九眼桥方向行使在九眼桥路后被交警查获。经鉴定,被告人田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8.22mg/100ml。被告人田某当场被警方刑事拘留。
次日田某家属经人介绍找到吴锦熤律师,并委托吴律师进行辩护;经过吴律师的会见对案情有了初步了解,吴律师认为:被告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件的辩护关键在于尽量让田某少受牢狱之灾,因此吴律师及团队制定了减少刑法的辩护策略。
最终法院采纳了吴律师团队的意见,判决被告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由于被告先行羁押时间可抵扣,因此被告在判决当时就被释放了,被告被释放后对吴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相当的认可。
本案是吴锦熤律师真实案例,谢绝转载!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成都 危险驾驶罪 2011年
●成都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
●危险驾驶 四川 量刑
●危险驾驶罪 律师
●危险驾驶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危险驾驶罪案例及分析
●危险驾驶罪律师代理费怎么收?
●危险驾驶罪经典案例
●成都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
●四川危险驾驶罪不起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