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工资怎么算出来的,日平均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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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关注着每月到手的工资,但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中频繁出现的另外一个名词--月平均工资,就仅是停留在耳闻的状态了,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正确计算“月平均工资”这一重要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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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员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应得工资计算平均值,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除此之外,并无其他法条直接关联到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
其实,从法律规定来看,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很简单,就是每个月应得工资的平均数,但为什么还会存在计算错误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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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决何谓“应得工资”之前,我们先来普及“工资”的法律定义。
根据法律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具体而言,工资由以下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其中包括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奖金(如年终奖、季度奖);津贴(如岗位津贴)和补贴(如餐补、交通补贴等);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然后,再来看法律意义上的“应得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根据上述所有工资组成部分
计算应支付给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的工资即为法律意义上的“应得工资”,但由于存在以下工资扣减的情形导致员工实际到手工资(以下称“实发工资”)一般会少于应得工资:
用人单位可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下列费用:
(一) 员工本人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二) 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三) 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
(四)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
(一) 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二) 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
(三) 经员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每月扣减前款第(一)、(二)项费用后的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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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某洪系比某电池公司前员工,因与公司存在劳动争议纠纷,先后向劳动仲裁委、法院提起仲裁、起诉,提交的证据中有涉及2018年10月份的工资条,经法院审理,确认了该证据的真实性,并根据工资条显示(基薪2200、岗薪95、劳动保护津贴95、工龄工资500、绩效0、超产工资2025、计件0、值班安全补助300、奖励0、其他工资0、社会保险252、住房公积金140、互助基金2、其他扣款400),确认范某洪该月的应得工资为5215元、实发工资为4421元。
分析上述案例,范某洪2018年10月份应得工资的组成部分为:基薪2200、岗薪95、劳动保护津贴95、工龄工资500、绩效0、超产工资2025、计件0、值班安全补助300、奖励0、其他工资0,共计5215元;用人单位依法、依据公司规章制度扣减以下项目后:在扣减社会保险252、住房公积金140、互助基金2、其他扣款400后,经计算实发工资为4421元。
也就是说,范某洪在计算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时,2018年10月份的工资应以5215元计算,而非实发工资44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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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为平衡员工与用人单位双方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也为“月平均工资”设定了最低和最高的限额。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来源:劳动法库
编辑: 石慧 审核:傅德慧平均工资怎么算word公式
每个人都关注着到手的工资,身为HR更要注意,因为事关员工的切身利益。
在很多劳动争议案件中,我们经常会见到一个名词--月平均工资,字面意思上理解就是每月的平均工资,那么这个平均工资应该怎么计算?是应发还是实发呢?
有些HR在计算员工月平均工资的时候也是方法不一、错漏百出。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正确计算“月平均工资”这一重要基数。
基础法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员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应得工资计算平均值,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除此之外,并无其他法条直接关联到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
其实,从法律规定来看,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很简单,就是每个月应得工资的平均数,但为什么还会存在计算错误的情况呢?究其原因,还是在于没能正确理解何谓“应得工资”。
应发与实发
在解决何谓“应得工资”之前,我们先来普及“工资”的法律定义。
根据法律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具体而言,工资由以下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其中包括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奖金(如年终奖、季度奖);津贴(如岗位津贴)和补贴(如餐补、交通补贴等);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然后,再来看法律意义上的“应得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根据上述所有工资组成部分计算应支付给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的工资即为法律意义上的“应得工资”,但由于存在以下工资扣减的情形导致员工实际到手工资(以下称“实发工资”)一般会少于应得工资:
用人单位可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下列费用:
(一) 员工本人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二) 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三) 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
(四)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
(一) 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二) 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
(三) 经员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每月扣减前款第(一)、(二)项费用后的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工资的“限高限低”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为平衡员工与用人单位双方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也为“月平均工资”设定了最低和最高的限额。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马上就要给员工算薪了,希望以上这些关于平均工资相关的知识点能够给各位HR带来帮助。
个人平均工资怎么算
6月已经结束啦,又到了大家期盼的计薪时间。每个人都关注着到手的工资,身为HR更要注意,因为事关员工的切身利益。
在很多劳动争议案件中,我们经常会见到一个名词—“月平均工资”,字面意思上理解就是每月的平均工资,那么这个平均工资应该怎么计算?是应发还是实发呢?
有些HR在计算员工月平均工资的时候也是方法不一、错漏百出。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正确计算“月平均工资”这一重要基数。
01
基础法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员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应得工资计算平均值,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除此之外,并无其他法条直接关联到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
其实,从法律规定来看,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很简单,就是每个月应得工资的平均数,但为什么还会存在计算错误的情况呢?究其原因,还是在于没能正确理解何谓“应得工资”。
02
应发与实发
在解决何谓“应得工资”之前,我们先来普及“工资”的法律定义。
根据法律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具体而言,工资由以下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其中包括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如年终奖、季度奖);
4)津贴(如岗位津贴)和补贴(如餐补、交通补贴等);
5)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然后,再来看法律意义上的“应得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根据上述所有工资组成部分计算应支付给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的工资即为法律意义上的“应得工资”,但由于存在以下工资扣减的情形导致员工实际到手工资(以下称“实发工资”)一般会少于应得工资:
用人单位可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下列费用:
(一) 员工本人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二) 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三) 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抚养费、赡养费;
(四)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
(一) 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二) 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
(三) 经员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每月扣减前款第(一)、(二)项费用后的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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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的“限高限低”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为平衡员工与用人单位双方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也为“月平均工资”设定了最低和最高的限额。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马上就要给员工算薪了,希望以上这些关于平均工资相关的知识点能够给各位HR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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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
2023年全国平均工资
2024年5月17日,国家统计局官网公布
202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0698元,名义增长5.8%。
2023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340元,名义增长4.8%。
办理社保业务的时候,我们常常会听到“社会平均工资”的说法,但是,统计局并没有“社会平均工资”统计指标。社保基数、社会平均工资到底按哪个数计算呢?
各种平均工资指标
关于平均工资,一般有以下几种统计指标:
1、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3、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4、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按照有关规定,职工本人要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下限);
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上限)。
那么,这里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应该用上面哪种口径的平均工资呢?
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2019年)规定:
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照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
职工医疗保险以市级统筹为主,所以,很多地区的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照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也有些地区医保基数实现了全省统一,按照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
社保业务中常说的“社会平均工资”,在2019年之前一般是指“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9年之后,一般是指“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2024年社保基数
目前,各省市2023年全口径平均工资(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尚未公布。
往年,国家统计局一般会在5月份公布上一年度的全国平均工资;6月份之后,各省市会陆续公布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及本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社保待遇基数。
本文来自【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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