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跟坐牢的性质一样吗
拘役乃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明文规定的五大法定刑事处罚类型之一,其通过暂时剥夺犯罪人员的人身自由,并交由公安部门在附近拘役所、看守所或其他相关监管设施内执行。
关于监禁制度,可大致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类解读。
广义的监禁泛指囚犯在各类监狱、拘役所、看守所等场所接受惩戒。
而狭义的监禁则特指在监狱内部进行的惩罚。
据此,我们可以明确,拘役与监禁之间存在如下显著差异:首先,两者性质迥异,拘役作为我国刑法规定的五大法定刑事处罚类型之一;监禁则是由于违反刑法规定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其次,被判拘役可能导致广义上的监禁后果,然而监禁也可能源于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更严重的刑罚;再者,两者的执行场所各不相同,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将由公安部门在附近拘役所或看守所内执行;而广义的监禁场所,除了拘役所或看守所以外,还包括了监狱及其他相关场所;最后,两者的期限亦有所差别,拘役刑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不等,若数罪并罚,则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至于监禁的期限,则会根据犯罪分子所受刑罚的轻重而有所变化。
二、拘役监控多久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条款中的明确规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将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转为监视居住时,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不能停止对该案件的调查取证、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
当司法人员认为被告人不应被判定承担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即将届满之际,必须立即撤销对该名被告人的监视居住措施。
三、拘役6个月和有期徒刑区别
拘役和有期徒刑乃是两种各具特色的刑事处罚方式,尽管拘役六个月以及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关押期限相同,然而其性质及法律影响却存在显著差异,有期徒刑无疑是更为严重的刑罚。
关于有期徒刑与拘役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首先,适用对象有所不同。
有期徒刑既可适用于罪行较为严重的犯罪分子,亦可适用于罪行相对轻微的犯罪分子;而拘役则仅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其次,执行场所各异。
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通常为监狱;而拘役则由公安机关在附近执行,通常在看守所内进行。
再次,期限长短相异。
有期徒刑的期限较长,起始点较高,幅度较大;而拘役的期限较短,起始点较低,幅度较小。
拘役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有期徒刑的最短期限则为六个月。
此外,执行期间的待遇也有所不同。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具有劳动能力,便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若参与劳动,则可以酌情给予适当报酬。
最后,法律后果亦有所不同。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后,若再度触犯特定罪行并满足一定条件,即可构成累犯;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除非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否则原则上不会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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