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制拘役刑期是多久
在法定范围内,管制期限与刑期相适应,期限在三个月之上二年以下不等,但如遇数项罪行并罚,其总刑期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在实际执行中,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
若判定或执行前被先行拘留,则每超出一天的拘留,可抵扣两天的刑期。
关于拘役方面,期限通常介于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同样地,若涉及数项罪行并罚,其总刑期最高也不能超过一年。
在实际执行中,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
若判定或执行前被先行拘留,则每超出一天的拘留,仅能抵扣一天的刑期。
二、拘役管制一年多久
关于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管制的期限具体规定如下:首先,管制的刑期范围在三个月至二年之间,根据情节轻重对于被判有管制刑罚的犯罪者,有权不允许其在服刑期间从事特定类型的职业或者活动,同时也限制他们前往某些特殊区域或场所,以及接触某些特定人群。
对于被判有拘役刑罚的犯罪者,其刑期范围在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
依法对被判有管制刑罚的犯罪者实施社区矫正措施也是必要的。
三、目前判拘役和管制的多吗
拘役与管制皆属于刑事法律范畴内的判决方式。
其中,管制系指针对犯罪分子,不对其进行羁押,但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社区矫治,以此限缩其部分自由。
而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仍应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继续工作或劳动,且在劳动过程中,应享有与其他工人同等的待遇。
至于拘役,则是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并由公安机关在附近执行的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其接受劳动改造的刑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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