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法院包括哪些,专门法院相当于中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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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法院可以审理其他法律关系吗
今天下午,上海市金融法院院长人选公布,原上海海事法院院长赵红被任命为金融法院首任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此前披露的信息,上海金融法院是全国第一家负责金融审判业务的专门法院。在我国,受理特定范围的案件的审判机关被称为专门人民法院,除了设立较早的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等之外,近年来,我国又设立了一些新型法院和法庭,不断深化司法实践。
杭州互联网法院
2017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2017年8月18日,中国乃至世界首家互联网法院正式落户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涉互联网一审案件。
根据该法院网站发布的公开信息,互联网法院属于基层法院。在审理方面,互联网法院直接通过在线进行审理。也就是说,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案件与网络有关,官司也是网上打。在杭州设立互联网法院也不让人感到意外,这与当地的电商发展比较发达有关。设立互联网法院本身就是适应我国网络快速发展、虚拟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事实。
而在上海,今年1月,长宁法院成立了上海首个互联网法庭,专门审理涉互联网相关案件。目前,北京、广州两地的互联网法院也在筹建中。
知识产权法院
2014年,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相继成立了知识产权法院。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于2014年11月6日,是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集中管辖原由北京市各个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2014年12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14年12月28日揭牌成立,自2015年1月1日起履行法定职责。从管辖范围来看,三家法院均为中级法院。
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当下,地方一级法院的管辖范围和同级行政区域所辖范围基本重叠,这对于跨区域案件特别是行政案件的审理会构成一定障碍。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目前,全国范围内共有6个巡回法庭。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拟在深圳、沈阳两地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15年1月28日,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挂牌成立。三天后的31日,第二巡回法庭在沈阳挂牌。2016年年底,在南京设立的第三巡回法庭、在郑州设立的第四巡回法庭、在重庆设立的第五巡回法庭、在西安设立的第六巡回法庭挂牌成立。
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不仅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最高法院办案压力,同时也有利于避免案件审理中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维护司法公正。
国际商事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和第二国际商事法庭于今年6月29日分别在深圳、西安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国际商事法庭受理以下四类案件:
一、当事人协议选择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人民币3亿元以上的国际商事案件。当事人协议选择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
二、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国际商事案件 ,但是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需要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且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准许的;
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商事纠纷;
四、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框架内进行仲裁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国际商事法庭进行财产保全或者申请撤裁或者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栏目主编:简工博 文字编辑:简工博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专门法院是什么级别
3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这也是2018年上海金融法院成立后,中国第二家金融专门法院。新设的北京金融法院专门管辖北京市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北京金融法院首批配备25名法官,其中博士11名、硕士13名。
察时局了解到,除金融法院外,我国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专门法院,它们是按照特定的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建立起的审判机关,管辖具有专门性的案件。
近年来,社会各界呼吁增设专门法院的声音从未停止,增设行政法院、长江生态法院等专门法院探讨也多次进入公共场域。
专门法院须经全国人大通过决定后设立
察时局了解到,专门法院,是中国法院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和地方各级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目前已设立的专门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
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专门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梳理公开资料可见,我国已设立的专门法院,都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
比如,在上海、天津、广州、青岛、大连和武汉等市设立的海事法院,是根据1984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海事法院几个问题的决定》设立。
“兵团法院”则是1998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设置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后设置。
知识产权法院设立源于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当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其后,3家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上广三地先后挂牌,对技术性、专业性、区域性更强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进一步集中管辖。
最近一次设立的专门法院,是继北京、上海、广州后设立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2020年12月3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专门管辖海南省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多打破行政区划管辖限制
从审判案件类型、管辖范围来看,“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也有不同。
察时局了解到,与地方法院按照行政区划建立审判机关不同,专门法院是按照特定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建立的审判机关,多打破行政区划管辖限制。
以知识产权法院为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中提到,知识产权法院实行跨区域管辖,在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的三年内,可以先在所在省(区、市)实行跨区域管辖。
海事法院中,上海海事法院主要管辖上海、江苏沿海海域和长江浏河口以下水域范围内的海事侵权、海商合同、海事请求保全、海事执行及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件。上诉案件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上海海事法院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设立有派出法庭。
广州海事法院管辖广东省沿海海域、与海相通的内河水域、港口及其岸带以及南海部分海域的海事、海商案件。上诉案件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广州海事法院先后设立深圳、湛江、汕头、江门派出法庭。
略有特殊的是上海金融法院,负责专门管辖上海市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专门法院另一特征是,其管辖的案件具有专门性,受理案件的范围具有特定的约束。
例如,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又如,铁路法院管辖发生在铁路运输线上的民事、刑事等案件。海事法院管辖第一审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不受理刑事案件和其他民事案件。
专门法院的设置需作出顶层设计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呼吁增设各类专门法院的声音不止。
例如,时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曾在2014年2月的一场研讨会上呼吁“设立独立的行政法院”。他认为,现行行政审判体制中,法院审判容易被行政机关干预。无论是提高管辖级别还是集中管辖、交叉管辖的方法都不能解决这种问题。
此后,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法院系统并无安排成立专门行政法院的打算。
而在增设知识产权法院方面,司法机关的态度则相对积极。
2017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建议,总结推广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验,适时增设知识产权法院,进一步健全符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律的专门化审判体系,更好地满足科技创新对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的司法需求。
基于环境诉讼的跨地域性和专业性,也有学者建议增设环境领域的专门法院。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游劝荣建议在武汉设立长江生态法院,构建起与长江保护法相配套相适应的全流域、一体化的司法保护机制,以确保长江保护法等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统一有效实施,切实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在金融审判领域,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新华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建议,在深圳设立专门的金融法院,增强金融审判的力量。
但也有观点提醒,专门法院的设置,需要站在法治和改革的高度作出顶层设计,也需要完善现行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对专门法院的设置标准、创立程序、运行机制等等确定基本规则,并为其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
采写:南都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专门法院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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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中,除了普通的人民法院外,还设有一些专门的法院来处理特定领域的案件。这些专门法院由于其专业性和特定的审判要求,在相关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海事法院是我国专门审理海事案件的法院。例如,中国有11个海事法院,分别位于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武汉、厦门、广州、南京、海口和北海。这些法院负责处理与海事相关的争议,如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海洋资源开发权纠纷等。由于海事案件涉及国际贸易和航运等领域,对法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例如,一起涉及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案件,需要考虑航运合同、国际贸易术语、海洋运输法律等专业知识。海事法院具备这些专业知识,能够准确解释和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和专业的审理。
铁路运输法院是专门处理与铁路运输有关的案件的法院。虽然具体设立的情况有所不同,但在一些省份或地区设有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的审判范围包括铁路运输线上发生的民事、刑事案件,以及与铁路运输部门直接相关的经济纠纷案件。
举个例子,一起发生在铁路上的人身伤害案件,需要考虑铁路运输安全规范、铁路责任等专业问题。铁路运输法院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更好地处理此类案件,确保公正审判和合理赔偿。
军事法院是基于军队特殊性而设立的法院,主要处理与军队和现役军人相关的刑事犯罪案件。军事法院分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各大军区、军兵种级单位的军事法院以及兵团和军级单位的军事法院。
军事法院的设立目的在于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法制和军队秩序,维护军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例如,一起涉及军队内部的严重犯罪案件,如军事机密泄露、军队内部纪律违法等,需要在军事法院进行审理。军事法院具有专门的审判程序和特定的审判标准,以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并维护军队的战斗力和纪律。
新疆建设兵团法院是新疆地区特有的专门法院,其设立旨在处理与新疆建设兵团相关的案件。新疆建设兵团是我国在新疆地区实施农垦和经济开发的特殊组织,其独特性和特殊任务要求设立专门的法院来处理兵团内部的法律纠纷。
例如,一起涉及新疆建设兵团内部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案件,需要考虑兵团相关法规和土地政策。新疆建设兵团法院具备对兵团事务的了解和专业知识,能够更好地处理此类案件,保障兵团内部的公正和稳定。
除了上述例子,还有其他一些专门法院,如森林法院和石油法院。森林法院负责处理与森林资源保护、砍伐许可和森林犯罪等相关的案件。石油法院则专门处理与石油行业相关的争议,如石油勘探开发合同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等。
设立这些专门法院的目的在于分担普通法院的案件负担,缓解诉讼爆炸的现象,确保相关领域的案件得到专业、高效的审理。此外,这些专门法院能够更好地适用特定的法律程序和标准,保证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
尽管这些专门法院在地域上相对有限,但它们在特定领域中的专业性和专长对司法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对于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士来说,这些法院的存在是必要的,因为它们能够更好地保障相关利益的合法性和权益的维护。
总而言之,我国的专门法院在不同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以其专业性、高效性和特定的审判要求,为特定领域的案件提供了专业化的审理机构,保障了司法公正和权益保护。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军事法院、新疆建设兵团法院、森林法院、石油法院等专门法院的设立,使得相关领域的案件能够得到专业化、高效化的审理,提高了司法的质量和效率。
专门法院是中院级别吗
新华社上海5月27日电(记者杨金志、黄安琪)在中国最早的知识产权法庭之一——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产庭工作了20多年,陈惠珍是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的“活字典”;如今,她是中国最年轻的法院之一——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名“新兵”,担任知产二庭庭长。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11月、12月,北京、广州、上海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先后成立。
二十年:从知产法庭到知产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是一种“专门法院”。根据我国《法院组织法》规定,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在我国,目前已有的专门法院包括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等类别。现在,还要加上一个知识产权法院。”陈惠珍说,“在国际上,美国、日本、俄罗斯等许多国家都设有知识产权法院。”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发明专利权,权利人的相应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中国的知识产权审判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最早,涉及知识产权的审判在普通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庭审理。
陈惠珍介绍说,上海市高院、中院在1994年4月成立知产庭,浦东新区法院知产庭在当年6月成立,“我就是从那时起从事知产审判。”同年,北京市高院、中院和海淀区法院也成立了知产庭。本世纪初,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各地法院陆续成立了更多的知产庭。
知产审判庭数量增加的同时,审判模式也在“升级”。1996年,上海浦东新区法院首创“三合一”审判模式,就是把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在知产庭审判。这种模式此后被不断复制推广。另外,知产审判实行“跨行政区划”审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产二庭审判员吴盈喆说,“我原来所在的杨浦区法院知产庭,负责审理杨浦、宝山、虹口、闸北和崇明几个区县的知产案件。”
有了知产法庭,为什么还需要知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宋晓明说,2013年,中国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一、二审案件超过了11万件,成为全球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北上广”三地,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较高,科技创新较为活跃,对科技创新的保护需求更为迫切;三地的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等涉及技术的案件数量较多,迫切需要更加专业的法院和法官进行审理。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当年年底,三家法院相继设立。
“北上广”知产法院,各有不同
“北上广”的知识产权法院,在机构设置和管辖范围上各有不同。
【北京:管辖“国字头”行政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除管辖北京市辖区内的相关案件外,还管辖与“国务院部门”相关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就是“民告官”,告国务院部门的官司更受瞩目。行政法学专家邹荣认为,管辖“国字头”一审行政案件,凸显了北京作为首都、国家部委集中的特色,也带有重大行政案件重点审理的特点。
【上海:三院合一,精简高效】合署办公,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最大的特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市三中院、上海铁路中院设一个党组,吴偕林担任党组书记和三院院长。三个审判委员会的关联十分紧密,经常以审委会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审判管理。从具体审判业务来说,在立案环节,上海市三中院、铁中院和知产法院三家法院只设一个立案庭,统一收案。
在审判环节,立案后的案件按照类别归三家法院审理,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吴偕林说:“我们正在利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市三中院合署办公的特有模式和便利条件,争取统筹上海市三中院刑庭审理涉及知产的刑事案件,知产法官参与审理。这就延续了原来已经存在的‘三合一’审判模式。”
在执行环节,三家法院只设一个执行局。“上海铁路中院管辖地域跨苏、浙、沪、皖,向来有执行能力强的特点,统一执行能充分发挥这一传统优势。”
【广州:省内“跨区域管辖”】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除了管辖广州市辖区内的相关案件,还对广东省内(除深圳市)相关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
法学专家虞浔认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显示,这其实也是一家“跨行政区划法院”。这种做法,一方面体现了专业化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不适当的地方干扰。
新法官,“老知产”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编制60人,目前在编25人,其中除院庭长之外的法官有10名,知产一庭、二庭各5人。上海市一中院、二中院不再受理相关案件。
首批10名知识产权法官,从上海全市6家法院择优遴选而来,个个都有“一把刷子”,每个人都有一肚子的故事。
知产二庭法官刘静曾在上海市一中院知产庭工作9年。“我审过一个著作权案件,原告是上海测绘院,被告公司的电子地图涉嫌侵权。涉案地图的范围很大……地图铺了满满一地。”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违法所得难以确定的,最高判赔50万元。“我们通过已有证据,确定违法所得已经超过50万元,就作了一个突破50万元的判决。这种判决当时在全国都很少见。”
“现在来到了新法院,开始审案子,感觉还是比较轻车熟路。”刘静很自信。
“法官不懂技术怎么审案子?”这是很多“圈外人”常有的疑问。
事实上,技术调查认定体系,在知识产权审判中不可或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组建之后,立即聘请了18位各技术领域的专家作为技术咨询专家;建立了专家陪审员队伍;推动落实鉴定人出庭制度化;下一步,法院还将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明确技术调查官的选任资格、程序和工作流程、要求。
“最终,我们要形成技术陪审、技术鉴定、技术调查、技术咨询制度‘四位一体’的技术调查认定体系。”吴偕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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