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是否需要证据
留置需要证据。
留置是一种法定的调查措施。从法律规定和执法实践来看:
1. 留置必须基于一定的事实依据。监察机关等采取留置措施时,不能毫无根据地对被调查对象进行留置。例如在贪污贿赂等职务违法犯罪调查中,要有初步的线索或者证据表明被调查对象可能存在职务违法犯罪行为。
2. 这些证据可以是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多种形式。比如发现被调查者有与行贿人之间异常的资金往来账目记录(书证),或者有相关人员证实被调查者存在受贿行为(证人证言)等,基于这些证据可以依法采取留置措施,这既是保障被调查对象合法权益的要求,也是确保留置措施合法、公正、有效进行的必要条件。
二、立案多久后可以留置人
立案与留置人并没有固定的时间间隔。
(一)留置的决定依据
留置是监察机关的一种调查措施。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其主要依据是是否有证据表明被调查对象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并且存在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防止毁灭证据、逃跑等情形。
(二)与立案的关系
立案只是案件进入正式调查处理程序的一个环节。立案之后,监察机关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工作,如收集证据、询问证人等。只有当调查进行到符合留置的法定条件时,才可以决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这个过程所需的时间因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的难易程度等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无法确定一个固定的立案后多久可以留置人的时间。
三、留置权可以扣人吗
留置权不可以扣人。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它主要适用于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的情形,例如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情况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留置权的客体是动产,而不是人身。扣人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这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除了法定的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有权限制人身自由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如果有扣人的行为,可能会触犯非法拘禁等刑事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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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留置权可以扣人吗,留置权人有权变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