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境外电子烟咋就涉嫌犯罪了呢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谈伊

  一、什么是电子烟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与卷烟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它是通过雾化等手段,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的一种产品。世界卫生组织专门对电子烟进行了研究,并得出了明确的结论: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它更不是戒烟手段,必须加强对其进行管制,杜绝对青少年和非吸烟者产生危害。

  2019年3月15日,2019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曝光了长时间吸食电子烟的青少年,同样会产生对尼古丁的依赖 。

  (解释来源于百度词条,该词条由中华预防医学会 参与编辑并审核)

  二、为什么网购境外电子烟就涉嫌犯罪

  网购电子烟之所以涉嫌犯罪主要是因为嫌疑人网购的目的不是电子烟本身,而是电子烟的烟油,有些电子烟的烟油中含有THC、CBD、cannabis等毒品【还可能有CBN(大麻酚)、CBG(大麻萜酚)、CBC(大麻环萜酚)等,此些没有前三者的危害大】。

  THC的中文译名叫四氢大麻酚,是大麻提取物的最主要成分;CBD的中文译名叫大麻二酚,是大麻提取物中含量仅次于THC的主要成分。大麻被公认是世界上最知名的“软毒品”,在我国被列为毒品之一。

  我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联合国关于麻醉药品种类规定了128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种类表中共规定了99种精神药品。在我国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种类表中,兴驻规定了联合国规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而且根据我国的情况,增加规定了一些公约中未规定的药品种类。除以上所列六种常见的毒品外,同时还明确将“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为毒品。1987年11月和1988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办法中规定,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品类用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如鸦片、海洛因、吗啡、可卡因、杜冷丁等。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的药品。如甲基苯丙胺(去氧麻黄素)、安纳咖、安眠酮等。

  那么,从境外购买毒品后非法入境,是走私毒品犯罪的行为方式之一,当然涉嫌《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

  三、相关的刑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相关的法律规定,笔者在2019年06月25日的《破冰行动—毒品犯罪》一文中已详细列明。

  具体的如何处罚,是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因为犯罪的情节各不相同,当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笔者建议若涉嫌该类犯罪,还是要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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