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本上原来一个人名后来能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吗
倘若满足特定条件,则可在房本中添加他人姓名。此举往往要求对房产所有权进行相应变更。若房屋未受抵押、查封等限制,且原所有者同意新增共有权人,便可通过履行相关程序达成。通常需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房产证及产权变更协议等资料,并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若为夫妻关系,婚姻存续期内加名可能较为简便,无需缴纳税费。
然而,非夫妻关系加名时,可能需支付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关于详细的办理流程与费用标准,请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了解。
二、房本上写使用年限吗
房本上一般会写使用年限。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我们购买的商品房等房产,实际上是取得了相应土地的使用权以及房屋的所有权。根据土地性质不同,使用年限有所区别。比如,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通常是70年,工业用地一般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通常是40年。
房本,即不动产权证书,会明确记载土地的相关信息,包括土地的使用年限。通过查看房本上的记载,权利人可以清楚了解该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期限起止时间等具体情况。当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会自动续期;而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需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房本是母亲的名,成年儿子能单独落户吗
在父母购买房产之后,其子女是具备相应资格将户口落在该处的。
若要进行户口投靠,则需要得到户主本人出具的同意接受该名成员入户的明确书面证明,这是户口迁移的必备条件之一。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父母并未将自己的户口迁入新购置的房产之中,那么他们的子女在这种情况下便无法进行户口投靠(因为在户口投靠中,被投靠者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父母购买了房产但并未将户口迁入其中,那么他们的子女也无法将户口迁入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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