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私教课,后悔退课遭拒?
健身房:课程已经过期!
网购低价门票,付款后被退票?
平台:价格设置有误!
买家没收到货品,物流显示被退回?
卖家:自动确认收货!
“双十一”周期越来越长,玩法越来越复杂。“尾款人”清空的不仅是购物车,还有自己的钱包。钱花的称心如意也就罢了,最怕变成糟心维权。
私教课到期就作废,不能退款吗?
王小姐与某健身公司签订了一份会员协议,约定王小姐向该健身公司购买私教课程,并明确了课程使用期限。后李小姐因搬家未将私教课使用完毕,故向健身公司申请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返还其未使用的私教课费用。
健身公司以违约为由,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因会员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王小姐不同意支付。健身公司又称,王小姐购买的课程均已过期,其因自身原因未在合同有效期内上完课程,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故不予退费。
私教健身卡、美容美发卡等是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服务,如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退回预付款,虽然双方会员协议中约定了使用期限,但使用期限届满的后果是合同不再履行与承担违约责任,并不意味着预付款无法退还。
在审判实践中,合同双方会就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例如消费者违约,需承担违约金,而且已使用部分应按照原价计算,不再享受优惠价格。
本案中,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健身公司返还王小姐未使用的私教课程费用,但王小姐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协议,根据会员协议约定,应扣除实际使用金额并支付违约金,但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应予以调整。在此提醒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时应仔细思量、量力而行,特别是违约责任部分,一旦违约则需依约承担相应后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网购特价票遭悔票,合同不成立?
李先生从票务公司的APP上购买了低价演出票,付款后系统提示订单已生成,显示演出当天现场取票,并发送了取票二维码。5日后,票务公司客服联系李先生,告知因系统标价错误导致其购买的演出票不能出票,双方协商未果,票务公司单方面取消了订单,并退还了李先生购票款。
李先生认为,票务公司因自身原因强制取消订单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故要求按照原价赔偿。票务公司则称,李先生的订单系异常订单,因系统操作错误导致票价远低于正常价格,李先生对此知情,其要求原价赔偿的赔付规则不适用本案情形,且票务公司仅是中间平台,演出票实际是某文化公司出售,应由某文化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与一般买卖合同不同,在网络购物合同中,卖方将其商品在网店展示的过程,一般视为要约,消费者选择该产品或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后,双方均需依约履行。消费者在线购买演出票时不难发现,商家会根据演出热卖程度、演出剩余天数不断调整票价,商家还会推出特价票,其价格远低于正常票价,但该价格是商家吸引消费者而设,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后商家不能因此而拒绝履行自身义务。但商家在调价的过程中,因操作失误而显示的价格,则属于意思表示错误,虽无需依约履行,但因商家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违法了先合同义务中的诚信缔约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信赖利益,也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经法院调解,票务公司自愿按李先生购票款金额的一倍支付补偿款。
需要注意的是,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者自身不参与交易,只是根据与买卖双方分别订立的协议提供技术服务以保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平台只在法律规定的两种情况下对消费者承担责任。但平台做出的现行赔付承诺,则应依约履行。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谁该为等不到的快递买单?
龚先生在某饮品公司经营的网店内购买了一箱饮品,但一直未收到货品,查询物流信息显示,货品到达上海后未进行派送就被要求退回发货地,饮品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欺诈,龚先生支付了货款但未收到货物,故要求饮品公司返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
饮品公司则称,龚先生提供的收货地址并非其真实地址,快递公司向该地址未能成功派送,具体原因显示:“地址不详,电话不接”,饮品公司已经依约发货,但因龚先生的原因未能成功派送,故不存在欺诈,同意返还货款但不同意三倍赔偿。
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买卖合同成立后,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消费者已预付价款,经营者应提供商品或服务。在网络购物合同中,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未签收即未交付,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交付商品的义务。经营者未按照约定交付商品的,不能直接认定为欺诈行为,但需承担相应的责任。经法院调解,某饮品公司返还龚先生货款。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友情提醒
在网购过程中,应看清楚交易规则,按需下单,避免多花冤枉钱,同时也要注意保留相关凭证、聊天记录截图等,一旦发生纠纷,方可有效维权。希望各位消费者理性购物、谨慎下单,也祝愿每一位尾款人都能买的称心如意,真正满载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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