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在哪里开,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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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网上有一个问题:“在你的认知里,爱人、孩子、父母谁最重要呢?”
这真的是一个很残忍的问题。
曾经有一个视频测试:黑板上写着“亲戚、朋友、父母、爱人、孩子”五个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让一个人依次划掉他认为生命中不是最重要的人。
亲戚和朋友是最先被划掉的,似乎没有太多犹豫,当剩下“父母、孩子、爱人”时,实在太难抉择。
1.父母
父母是给予我们生命的人,我妈常说:“俗话讲,人的眼睛都是向下看的,向上看太阳容易刺眼。”,话很糙,但意思浅显,是说天下所有的父母,对自己孩子的爱都是最无私的。又有俗话说“虎毒不食子”,纵使大奸大恶的人,在他内心深处也保有一块柔软之地,是留给他的孩子的。
生育恩,养育情,如何舍弃?
在童年时代,父母曾是我们唯一可放心依靠的人,即使是一些性格粗暴的父母,棍棒下逼子女成长,孩子多半也是不会记恨父母的,年幼的生命如此娇嫩,他们必须依赖父母才能活下去。随着我们日渐年长,有了自己的爱人和孩子,父母逐渐老去,诚然。这三者中,最先离我们而去的,大概率上是父母。所以世间才有那些赞美父母之爱的歌,希望时光慢些吧,“不要让你再变老了,我愿用我一切,换你岁月长留。”
中国提倡的传统美德:“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
初遇我先生时,之所以欣赏他,很重要的一点是他孝顺。在我的观念里,始终觉得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父母都不感恩,不孝顺。等同于没有信仰,没有底线,那是很可怕的。这种人或许终其一生,只会爱他自己,心肠如铁石。与这样的伴侣相携一生,怕是愁苦的日子多,暖心温情的生活少吧。
2.孩子
孩子,是我们生命的延续。是夫妻之爱的结晶。从孩子还是“小豆芽”开始,就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带着家中所有长辈的期盼和爱,千呼万唤始出来。
甚至有人说,有些男人,真正成长为男人,是从他当上爸爸的时候开始的。因为新生命的到来,让他感受到身上沉甸甸的责任,甜蜜的负担。
作为孕育生命,哺育生命的母亲,“养儿方知父母恩”,小时候我跟父亲的关系更亲近些。因为父亲开朗,能记得童年出去玩耍的记忆,都有父亲。自己当了母亲才知道,身为母亲的艰难。孩子出去玩儿会儿,她还有无数的家务要做,那些未曾参与的记忆,大概都是因为分身乏术吧。
“妇人弱也,而为母则刚”,动物世界的母性往往比雄性还凶狠,因为它要为保护自己的孩子。曾看过一个视频,一只草原上的母羚羊原本可以顺利逃过天敌的追赶,但它的孩子不行。于是它视死如归,一动不动,沦为豹子的美餐。它临死前的眼神令我难忘。
动物尚且如此,何况是人呢?
3.爱人
爱人是此三者中,唯一与我们没有血缘的。父母、手足、孩子是我们不能选择的亲人。而爱人,是我们发自内心的爱慕,从而选择的人生伴侣。
还记得,当初非Ta不可的理由吗?是什么让你决定与Ta携手共度此生?还记得婚礼上的誓言吗?“无论富贵贫穷,无论健康疾病,无论人生的顺境逆境,在对方最需要你的时候,始终不离不弃,直至死亡将我们分开。”
那么多相濡以沫的日子,不是血亲,更胜血亲。当我们组建自己的小家庭之后,父母在便我们的生活中退居二线。那个在我们得意失意时,陪在身边最多的,是爱人。
如果说童年的记忆易逝,就在眼皮子底下的点点滴滴,柴米油盐,人间烟火味。在我们生病时的那碗粥,酒醉后的那杯蜂蜜水……我们人生得意时比我们还开心激动的那个人,我们失意时默默陪在身边的那个人,是与我们心心相印,风雨同舟的爱人。
好的夫妻关系,是彼此成就,彼此成全。
最后,说说我心中的答案!
父母、孩子和爱人,都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至爱。没有孰轻敦重,都不能割舍。
百善孝为先,道德品质的传承是与一个家庭幸福息息相关的。年轻的父母,既然是父母的孩子,也是孩子的父母。你如何对待自己的父母,都会潜移默化的深入到孩子的内心。
刚才问孩子和先生:“父母、孩子和爱人,三者谁最重要?”
孩子毫不犹豫地回答:“父母最重要。”
让我想到一句话:“无条件爱你的,只有孩子和狗子。”哈哈,对于孩子而言,父母就是他的天地,他的一切。在他有限的认知里,父母就是天底下一等一重要的人。我们真的应该感谢孩子的包容,从未嫌弃过不完美的父母。所以,也尽量对孩子多一些耐心和包容吧。
先生听到了,回头对孩子说:“没有谁更重要,都一样重要。”果然,又跟我的想法不谋而合。接着先生补充道:“从时间和金钱投入来说,目前是孩子最重要。”
这个说法又打开了我的脑洞。是啊,孩子的未来是充满是未知和无限可能的,孩子承载了父母长辈多少的爱与祝福。为了孩子的成长,父母必须先成长。为了让孩子有更好的教育资源,父母得更努力,有买学区房的,有不惜辞职亲自陪伴教导的,一句话:“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
你的排序是什么呢?留言说一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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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父母子女关系
文/桦姐谈养育
昨天有一个家长问我:“我最近听了一个音频课,老师说,要和孩子做朋友,桦姐,你说,父母和孩子到底是什么关系?难道是朋友关系?但感觉好像又不太对。”
我也听过很多老师讲过:“父母要和孩子做朋友。”可也有家长反应,没法和孩子做朋友,因为,你对朋友和对孩子的标准和要求是不一样的。
还有家长会说:“父母和孩子之间不是亲子关系吗?”
对,是亲子关系,我们常说:“教育孩子之前,先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
但是,我认为,朋友关系也好,亲子关系也好,这些都只是比较表面的一些东西,只是代表着两个人之间的身份。父母和孩子之间应该还有更深一层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呢?
后来,我在包丰源老师写的一本书中找到了答案。包老师在书中写道:“父母与孩子之间还存在着四种关系:教育、爱、修和智慧。”
孩子刚出生是什么都不会的,什么都不知道 ,所有的一切,全要依赖父母帮助,需要父母教会他做人做事。所以,父母和孩子之间首先是教育关系。
在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中长大的孩子,通常比较乐观、开朗、自信;处在一个压抑、不快乐的家庭教育环境中,孩子通常会比较自卑、胆小、敏感、脾气暴躁,做事就比较容易走极端。
因此,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来说是至关的重要。就像包老师说的:“良好的教育就是在孩子的心灵中输入美好的精神食粮,以强大孩子的内心世界,使孩子能够全身心地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坦然地面对生活中的失败和挫折,勇敢地接受一切挑战,在平和与愉悦中度过美好的一生。”
我也常说:“父母不能跟着孩子一辈子,但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却能影响他一生。”
父母爱孩子,同时,孩子也爱着父母。所以,父母和孩子之间也是相爱的关系。有的时候,甚至,孩子爱父母多过于父母爱孩子。
有一次,我的一个朋友跟说:“儿子不听话,犯一点小错,我就会狠狠的打。孩子会,哭的很厉害,看得出他非常的伤心,但是,没过多久,他又笑着过来,喊,‘妈妈,妈妈’。那一刻,我感觉,我不如孩子爱我爱的深,可我却总是在伤害他,想想,我这个妈妈当得真的很失败。”
是的,我们很多家长,总是以“爱”的名义,在做着伤害孩子的事情。
爱孩子,就要尊重孩子;爱孩子,就要让孩子感受到爱,从而学会爱人的能力。
包老师说:“孩子的到来是为了成全我们自己。”我特别认同这句话,因为,我自己的成长和改变,全是因为我的孩子。
因为孩子,我才发现,我自己内心有很多的缺失;因为孩子,我才走上了学习和自我成长的道路;因为孩子,我才走进了家庭教育这个行业;因为孩子,我找到了我的理想和目标;因为孩子,我变得越来越自信。
所以,养育孩子的过程就是一场真正的自我修行。我们可以通过孩子这面镜子,不断的发现自我、修正自我,并通过改变自己成为孩子最好的榜样。
到最后,会发现,你成就了孩子的美好,同时也遇见了更好的自己。
孩子的问题不是单单一个点上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的问题。所以,家长要有智慧的去面对孩子的问题和自己和孩子的关系。
我们现在的一切和我们童年的成长经历、长辈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影响着我们的现在,而我们所做的一切,又都会影响着我们的下一代。
比如说,一个人从小生活在争吵、不信任、暴力、没有爱的环境中长大,那么他长大之后,很有可能会是一个没有安全感、不懂得爱但又渴望爱、自卑这样的一个人。
当他组建了一个新家庭之后,他的那种没有安全感,就会变成对伴侣和孩子的一种强烈的控制和焦虑,想爱,但却又使不上劲。
这就是传承了上一代的模式,让孩子跟自己一样在没有一个爱的环境中成长,然后,孩子就会呈现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教育孩子也是一个系统关系。
因此,不想自己传承上一代让自己讨厌的家庭模式,那就好好修炼,提升自己的智慧,从自己开始,让整个家族系统得到更好的运转。
你好!我是刘桦,两个孩子的妈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美国正面管教家长&学校讲师、家庭教育高级讲师、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研究生。
立志做以爱为底色的家庭教育,让中国的父母都能用正确的方式爱孩子;愿中国的家庭更幸福、孩子的未来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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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怎么写模板
在中国家庭观念深厚的土壤里,“父母”和“子女”这四个字,不止关乎亲情,更关乎法律责任与利益归属。特别是当财产与债务浮出水面,血缘是否存在、法律关系是否确立,成了决定命运的关键。
“孩子”两个字,在法律上到底意味着什么?
在财产分割和债务继承面前,是血缘说了算,还是陪伴管用?
今天,我们来一次“法律视角下的父母子女全图谱”,说清楚谁可以继承财产,谁可能连门都进不了。
一、婚生子女:天然继承人,血缘+法律双保险
法律依据:《民法典》明确规定,婚生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继承权与义务:可继承父母全部合法遗产;在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案例:王某夫妻去世,留下唯一婚生子女小王,小王依法继承二人房产和银行存款,需在遗产范围内清偿部分房贷。
二、非婚生子女:一样是孩子,不得歧视
法律依据:《民法典》,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重点:只要亲子关系明确(如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法律地位等同婚生子女。
现实提醒:父亲/母亲不承认非婚生子女的,孩子可以依法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之诉。
案例:李女士婚前生子,小李成年后提起诉讼确认与生父张某的亲子关系,法院认定亲子关系成立,小李享有继承张某遗产的权利。
三、养子女:有法律收养手续,就等同亲生
法律依据:《民法典》、民政部《收养登记办法》
关键点:养子女与养父母有合法收养登记,享有继承权;但与生父母的关系是否解除,视当时是否“解除生养关系”协议而定。
细节补充:
• 如已解除与生父母的关系:不能继承生父母财产;
• 如未解除:对养父母与生父母都有继承权。
案例:养女小芳继承养母房产后,生母去世留有遗产,小芳因收养协议未解除生养关系,被判仍享有继承权。
四、继子女:认不认你,关键看有没有“法律认亲”
法律依据:《民法典》,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注意点:仅“结婚”不足以建立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法定继承关系,必须存在“形成抚养关系”的事实,常见认定依据包括:
• 是否共同生活多年;
• 是否承担教育、医疗、生活费用;
• 是否称呼“爸妈”、互称父子/母女等。
案例:王女士再婚,与前夫生的儿子小宇随她改嫁。王女士再婚丈夫张某去世,小宇主张继承房产。法院审理认为两人自小生活在一起,张某长期承担抚养义务,认定抚养关系成立,小宇有权继承。
现实误区提醒:仅靠“婚姻关系”不足以构成继承关系。
五、代孕子女与捐精子女:有血缘 ≠ 有继承权
这是当前社会争议最大的部分,我们来看法律底线怎么划。
(1)代孕子女
法律态度:我国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卫计委相关规定)。
司法现实:代孕子女如已与“意定父母”形成事实抚养关系,法院在个案中可能予以认定继承权。
风险提示:因代孕行为违法,即使抚养多年,也可能在法律上存在争议,不能作为确权基础。
案例(简化改编):北京某案中,代孕生子的男方去世,其父母否认孙子身份,法院依据长期共同生活、户口登记和扶养关系认定孩子具备继承资格。
(2)捐精子女
焦点问题:孩子与精子捐献者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亲子关系?
司法解释:匿名捐精人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父亲,不具有亲子权利义务。
结论:捐精子女不可继承捐精者的财产,反之亦然。
六、“事实抚养子女”:不是亲生,也可能分得一份遗产!
这类孩子通常是:
• 被邻居、亲戚甚至陌生人抚养长大;
• 无合法收养手续;
• 长年生活、照顾扶养人至终老;
• 无其他近亲继承人,或与亲属关系疏远。
现实中,这样的“事实抚养人”能继承吗?
法律倾向:依据《民法典》的“适当照顾”原则,法院可在法定继承人分割遗产时,酌情给予实际扶养人一定份额。
典型案例:2023年重庆一案,老太太无亲人,由邻居照顾8年,去世时仅留一套老房子。法院综合多年照料情况,在分配遗产时判给该邻居三成遗产份额,剩余归国家。
建议:
• 可提前立下遗嘱或办理遗赠抚养协议,保障合法继承份额;
• 亲情有价,法律可依,别让相守一生的亲情,在最后一刻被“法律关系”抹去。
【写在最后】
法律不是不讲亲情,而是要求“有据可依”。子女能否继承父母的财产,父母能否分担子女的债务,归根结底都要回到法律关系是否清晰、证据是否确凿上。
在父母子女关系日益复杂的当下,不妨为自己和家人留下一份清楚、稳妥、合法的安排。
如果你是父母,请为孩子留下法律上的确认;
如果你是子女,也该知道——你对父母尽了多少情,法律是否真的“看得见”。
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你认为“亲情”能不能取代“法律关系”?你会立遗嘱为自己真正想照顾的人安排一份归属吗?
#遗嘱继承##父母##子女#
父母子女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这计是什么?站在一个心理学人的角度来说,这计应该是让孩子有一套健康的内在关系模式。
这关系模式投射到外部世界,不就是跟人的关系,跟事的关系,跟自己的关系吗,所谓的命运不就是这三者的来回勾连吗?
与自己的关系就是努力活出真实的自己很多心理问题之所以出现就是因为人们不能、不愿活出真实的自己,总是努力活成别人期望的样子,真实的自己被压抑,虚假的自己在无精打采的摇旗呐喊,自我在真实和虚假之间被撕扯。
著名心理学家卡尔·古斯塔夫·荣格曾经说过,比起完美,他更希望自己活得真实。可是活出真实的自己,需要有动力,更需要有勇气。
这动力和勇气从何而来,就是从最初和父母的关系里来,当一个孩子还处在幼小状态的时候,父母鼓励他做自己,给他引导和鼓励,信任他,给他支持,自然他的这个动力不会少,这份勇气也不会丢。
可是现实情况是,绝大多数的父母并不鼓励孩子做自己,他们更希望孩子活成他们期望的样子,成为他们的延申。
我的一个来访者,他在家乡一个事业单位做会计,今年32岁,每天闷闷不乐,不会应付单位里的各种人际关系,也没有遇到自己喜欢的人,用他的话说,他感觉自己的人生会很悲凉。
他告诉我他不喜欢自己的工作,但是感觉自己身无长物,不知道能干什么,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之所选择这个专业,从事这个工作,是听父母的话,因为他们觉得这份工作稳定。
自己的爸爸妈妈是做生意的,到处漂泊,所以希望他能有个稳定的工作。我问他爸爸妈妈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工作吗?他说,那个不重要,他们是为了我好。
但是结果是他过得并不好,他不开心、不快乐!
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父母和孩子也是,孩子和父母之间,父母一点点放手,孩子一步步独立,最终“离开”父母,去创造属于自己的空间,这样才是健康的。
父母从小剥夺了孩子的自由,他必定在心理上不会成熟,甚至都不可能成长,那么成年之后他构建的关系,普通的人际关系也好,情感关系也罢,都不会是健康的,都会出现很多问题。
我的一个来访者,他是一位刚毕业的大学生,目前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实习,他感觉自己啥也干不成,很挫败,于是想找我咨询。他的父母是老来得子,从小对他甚是溺爱,基本上他只要听妈妈的话就可以,其他的都不用管。
可是进入社会之后才发现,他需要选择,他需要负责,他讨好别人没有用,他压抑自己,顺从别人效果也非常有限。
他从小没有机会习得独立,于是成年之后他不知道要去尊重边界,不知道不能随随便便打扰别人,不知道关系也不能太亲近,而这些是一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屏障。
做事是一个成年人的生存技能,更是体现自己价值的必要过程,人的这一生,事那么多,有些需要选择,有些需要负责,有些需要先选择,后负责。
而这些能力来自哪里?
来自父母给予的爱与自由,爱就是鼓励与支持,就是强大的后盾,自由就是你可以选择,但是凡有选择,必有代价,正是在一次次小小的,没有多少现实意义的选择中,孩子才学会了选择、负责的能力。
于是当他进入真实的社会之后,面对真实的事情时,他的这种能力才可能是趋于成熟的,因为这也是一项心理技能,需要从小就学习,并且错过了关键期,很难补得上。
最后再说一下,对事不对人。这也是一种心理习惯,如果父母从小“对事不对人”地对待孩子,那么他也会习得这样的处理方式,反之父母动不动就拿一件事上升到孩子的品质上,施以批评或是打骂,大概率山他也会学会用这样的方式来和其他的存在互动。
与人的关系,与事的关系,与自己的关系,就是一个人的内在关系模式的外在表现,恰是这些编制成了一个人的命运。那么从这个角度来看,它在原生家庭,在我们的童年时期就被注定了,也不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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