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诈骗怎么判,诈骗掩隐罪怎么判

刑事辩护 编辑:乐鹏

一、江津区诈骗怎么判

江津区属于重庆市辖区,在江津区发生的诈骗案件,其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法院量刑时,除考量诈骗数额,还会综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退赃退赔情况、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比如,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若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也可能酌情从宽处理。

二、诈骗掩隐罪怎么判

诈骗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两个不同罪名,量刑依据不同。

诈骗罪量刑: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实践中,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退赃退赔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三、诈骗感情会坐牢吗

单纯诈骗感情一般不会坐牢。法律主要规制的是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感情本身难以用法律衡量其价值和损失,无法直接成为法律调整对象。

不过,若在诈骗感情过程中伴随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则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一是诈骗财产,以恋爱等感情手段为幌子,骗取对方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依据刑法规定定罪量刑。二是侵犯人身权利,在感情诈骗中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对对方身体造成伤害,达到轻伤以上结果,构成故意伤害罪。三是涉及性犯罪,通过欺骗感情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若符合强奸罪等犯罪构成要件,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仅诈骗感情不会坐牢,但衍生出的侵害财产、人身权利等犯罪行为,会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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