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老敖与廖大妈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在1980年收养了刚出生的齐齐,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用心抚养。2004年,齐齐成家立业,小两口踏实肯干,日子过得安稳,对老敖和廖大妈也很孝敬,家庭一直比较和睦。看见齐齐生活美满,老敖夫妻非常欣慰,觉得自己可以安享晚年了。2009年廖大妈去世,老敖一人生活。2014年,老敖的房子漏雨,向齐齐要2000元修屋,齐齐手头紧不愿给,老敖就商量卖掉齐齐的一棵树,齐齐不同意,结果没过几天齐齐自己把树卖了。虽然最后齐齐也给父亲修好了房子,在此之后他们就关系恶化,逐渐来往也断了。老敖表示:“我含辛茹苦将他养大,就因为一件小事,现在关系紧张成这样,活着真的很痛苦。”2017年12月,老敖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齐齐偿还收养期间的费用,以后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的隔阂已经持续较长时间,齐齐对老敖缺乏必要的尊重和照顾,导致老敖对其失去信任,双方关系确已恶化,无法共同生活,收养关系名存实亡。应该支持老敖的诉求。但是老敖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齐齐有虐待、遗弃的行为,所以对老敖要求齐齐补偿收养期间的费用主张是支持的,但齐齐还是要履行必要的赡养义务,以后每月支付生活费900元。
长沙的老敖与齐齐虽无血缘关系,但在齐齐的成长过程中,老敖同样付出了大量的心血。法院判决可以断开他们的收养关系,但千丝万缕的亲情无法抹去,就算是解除收养关系,齐齐仍然应该要对老敖尽到赡养的责任,毕竟百善孝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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