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适用监视居住,下列哪些人员可以适用监视居住措施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褚华

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论过程中,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但具有法定情形的犯罪疑人、被告人,责令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

1.监视居住适用的对象

刑事诉讼法将监视居住定位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只有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但又具有特殊情形时才能适用监视居住。

这些特殊情形包括: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这种情况般指的是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年老、年幼、严重残疾人或者患有严重疾病人的唯一扶养人。

根据《高检规则》第107条的规定,“扶养”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子女、孙于女、外孙子女的抚养和子女、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父母、祖父母、外相父母的赡养以及配偶、兄弟姐妹之间的相互扶养。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此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以监视居住。

温馨提示:

1、判断能否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方法:

首先,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犯罪是否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如果属于这两类犯罪,不论其是否有固定住处,都可能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如果不属于这两类犯罪,再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没有固定住处,如果没有固定住处,则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如果有固定住处,则不能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哪些情形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规定

具有哪些情形可以监视居住

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是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监视居住

下列哪些人员可以适用监视居住措施

下列情形中可以监视居住的是什么

哪些情形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什么情况下适用监视居住

具有哪些情形可以监视居住

哪些情况可以监视居住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