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是什么学历,高级预备技师是什么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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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技师是什么学历国家认可吗
北京日报讯(记者 代丽丽)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要保持在360万人以上,累计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200万人以上,面向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培训2000万人次以上。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将进一步提高,可对照不同学历参与职称评审。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423所,其中,技师学院496所,在校生395万人,每年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超过400万人次。《规划》为技工教育设置了4项主要具体指标:在校生规模不低于360万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200万人以上;面向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2000万人次。
“十四五”期间,我国将持续提升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推动落实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参军入伍等相关政策,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政策。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大力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面向企业职工开放技工院校一年以上非全日制学籍注册通道。依托校企深度合作的技师学院,联合产业龙头企业、行业头部企业建设产业学院。探索推行弹性学制,通过工学交替、校企双师联合培养高级工、预备技师和技师。依托技工院校创建或与企业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技师研修交流、校企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项目等方式合作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聚焦新产业、新技术、新职业发展方向,开展企业技师培养培训。
烹饪预备技师是什么学历
近来,有不少人对高级技工、预备技师等技师类院校毕业生学历的认识还停留在数年前,不敢相信“预备技师可以享受本科同等待遇”这等好事真的存在,为了破除大家的疑问,接下来就好好地跟大家聊聊这个话题,解释一下。
就在不久前的2021年06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再次强调了对技能人才的认可,指出“落实技能人才社会地位,预备技师可以享受本科同等待遇。”
而在此之前,多地已经将该规定正式写入公务员考试及企事业单位招聘的章程中。例如广东省、烟台、青岛等相关部门对预备技师证书的认可度,已经按照人社部的要求进行了落实。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山东技师院校毕业证上早已增加了文件规定说明,进一步增强技师院校毕业生就业自信心,有望打破技师院校毕业生成长通道的“天花板”。
央视《朝闻天下》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报道
所以说,选择了预备技师的同学们可以放心了,未来,你将拥有更多的成长和机会,同样可以获得体面的生活与人生的成功。
山东预备技师是什么学历
作者:张 涛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部署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建成世界规模最大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全国共有职业院校1.13万所,在校生3088万人,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毕业生累计达2亿多人,职业院校每年培养1000万左右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职教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成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见效最快的方式。
不过,一直以来,社会上对于职业教育始终存在“低人一等”的偏见。一方面,许多地方把职业院校放在中招、高招最后批次录取,“考不上高中去读中职,考不上本科去读高职”的想法,在学生和家长头脑中根深蒂固。另一方面,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不高,待遇偏低,在择业、升学、报考公务员等方面面临诸多政策限制和歧视,存在唯学历倾向。过去一段时期,职业教育止步于专科层次,而用人单位招考往往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直接被挡在门外;即使专升本毕业,往往还会因为“第一学历”歧视,被剥夺就业机会。
此次人社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事业单位招聘不唯学历,意义广泛而深远。
其一,有助于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其二,“不拘一格降人才”,有助于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其三,事业单位开了先河,对于企业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有助于从根本上彻底消除对职业院校学生的就业歧视。
今年6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强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建立完善国家资历框架,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有关部门应以《职业教育法》修订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公平的升学和就业制度,确保职业教育轨道学生在升学、求职、工作待遇、职务晋升等方面都享有与普通教育轨道学生平等的机会,真正实现“人人出彩,技能强国”的目标。(张 涛)
来源: 北京青年报
预备技师是什么学历是本科吗
1、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建立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促进两类人才深度融合。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职称评审。
4、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或各省(区、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评审。
5、专业技术人才在技能岗位工作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考核鉴定,合格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为拓宽人才发展空间,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和《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要求,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起草了《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拓宽人才发展空间,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和《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现就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决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遵循规律。适应人才融合发展趋势,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促进两类人才深度融合。
2.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问题,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改变人才发展独木桥、天花板现象,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3.坚持科学评价。破除身份、学历、资历等障碍,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导向,建立体现两类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让各类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两类人才贯通条件大体平衡,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4.坚持以用为本。围绕用好用活两类人才,发挥用人主体作用,建立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相联系的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1.明确参评范围。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高技能人才,应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
2.严格评审条件。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
3.突出高技能人才工作特点。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应充分体现其职业特点,坚持把职业道德放在评审的首位,引导技能人才爱岗敬业,弘扬工匠精神。
要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注重评价高技能人才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完成工作任务、参与技术改造革新、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把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作为评价条件。改变唯身份、唯论文、唯学历倾向,不得将身份、学历、论文等作为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要通过职称评审,评价发现一批技能精湛、专业知识扎实的工程技术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更宽广的领域钻研业务,解决工程技术难题,促进工程理论知识与技术技能的深度融合。
4.注重向高技能领军人才倾斜。对长期坚守生产一线岗位、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为国家经济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或各省(区、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评审。
(二)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1.首次参加鉴定考评。专业技术人才在技能岗位工作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考核鉴定,合格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参加晋级鉴定考评。专业技术人才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现从事职业(工种)晋级鉴定考评。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技师考评;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3.注重技能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应注重技能考核。对具有所申报职业(专业)或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
4.规范鉴定考评程序。具备鉴定考评条件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认可的用人单位,可自主对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鉴定考评,按规定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具备鉴定考评条件的用人单位人员可参加经批准认可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实施的鉴定考评,按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建立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相联系的工作机制
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要求,鼓励企业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三、组织实施
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促进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融合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人才工作的重要部署,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要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评价条件、评价程序、评价办法和配套政策等作出具体规定。
要严格评价标准,规范评价程序,不得随意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擅自扩大评价范围。要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开。要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指导监督,及时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要加强舆论引导,搞好政策解读,引导广大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和支持贯通工作,促进人才流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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