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后,可能会发生什么?
一、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你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会根据该条规定向你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你需要做些什么?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会给你一个维权期限,复议期限为60日,诉讼期限是6个月,你可以在快到6个月的时候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经历了一审二审,你至少还可以拖一年到一年半,如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撤销,征收方还需要重新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如果征收方着急用地,就是很有利的谈判筹码。
如果你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复议不诉讼会怎么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一到,征收方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到时候你只能被动接受补偿了。
二、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上面我们说到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会出现的情形,那征收集体土地,你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征收方会怎样呢?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在你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对你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维权策略同上,一定要在法律期限内起诉到人民法院,撤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不然有可能面临司法强拆。
三、违法强拆房屋或违法强占土地
以上我们说的是法律规定的情形,但在实际中,往往征收方为了达到快速获取土地的目的,而采取违法强拆、强占的手段,此时你该怎么办呢?
首先,一定不要采取暴力抵抗的方式阻止强拆、强占,这是最不理智的行为,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们要学会依法维权。
其次,就是要学会报警,在强拆、强占之时,就要拨打110报警电话,说清楚时间、地点、谁强拆的房屋、谁强占的土地,并做好录音,为日后维权做准备。
最后,要学会取证,拍照、录像强拆、强占过程,确定好是哪个部门强拆了您的房屋、强占了您的土地,有领导在的最好把领导记录上,为日后维权做准备。
以上就是你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后,可能会发生的事,希望可能帮到有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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