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法全文,2025年个人所得税税法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许彤子

个人所得税税法全文,2025年个人所得税税法

大家好,由投稿人许彤子来为大家解答个人所得税税法全文,2025年个人所得税税法这个热门资讯。个人所得税税法全文,2025年个人所得税税法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

#财税##个人所得税政策#在阅读此文前,诚邀您点击“关注”,方便您进行讨论与分享,感谢您的支持!

一、个人所得税率不同类型所得适用的税率

1.居民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资薪金预扣预缴,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详见附表1;

2.居民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按月换算,详见附表2;

3.居民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详见附表4;

4.非居民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按月换算,详见附表2;

5.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附表3;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适用20%税率。

(一)综合所得税率

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这些所得,则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如下:

附表1


附表2

这里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再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相应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例如,小张 2024 年全年工资收入 10 万元,无其他综合所得收入,减除费用 6 万元,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共 2 万元,那么其应纳税所得额为 2 万元,对应税率 3%,应纳个人所得税 600 元(20000×3%) 。

(二)经营所得税率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如下:

附表3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比如,个体工商户小李 2024 年经营收入 80 万元,成本、费用及损失共 60 万元,其应纳税所得额为 20 万元,对应税率 20%,应纳个人所得税 23000 元(200000×20% - 10500,10500 为速算扣除数) 。

(三)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如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当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需按特定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收入额。这里的减除费用遵循如下规则:

1.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

2.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

举例来说,如果小张一次劳务报酬收入为 3000 元,那么其收入额为 3000-800=2200 元;若小李一次劳务报酬收入是 5000 元,其收入额则为 5000×(1-20%) =4000 元 。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具体如下:

附表4

这里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即为每次劳务报酬的收入额 。需注意,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

而且,对于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

(四)其他所得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例如,小王取得股息收入 5 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 万元(50000×20%) 。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 =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 - 60000 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例如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在规定条件和期间期限内,按照定额 3600 元 / 年或 400 元 / 每月定额扣除;大病医疗在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自负医药费超过 1.5 万元部分,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在 8 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等。

非居民个人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每月收入额 - 5000 元;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还需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 - 成本 - 费用 - 损失。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 - 800 元;

每次收入 4000 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 ×(1-20%)。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 - 财产原值 - 合理费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 。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体系根据不同所得类型设置,既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又能通过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来源:【长江云】

出租自家空置的房屋

涉及的税费政策你了解吗?

一起来看看

↓↓↓

个人出租住房相关税费政策

增值税

自然人出租房屋(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注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适用免征政策)

增值税附加税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1%5%7%计算缴纳,与增值税同时缴纳。

教育费附加:以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与增值税同时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以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与增值税同时缴纳。

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相关税费政策

增值税

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注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适用免征政策)

增值税附加税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为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征方式同住房部分

个人所得税

以房产租金收入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房产税

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个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印花税

依照租赁合同按租金收入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推荐阅读

文物开讲·75年75个故事

有奖征集!“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短视频大赛启动

来源 | 湖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编辑 | 姜 琪

审核 | 管佳莹

监制 | 赵 轶

本文来自【长江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个税新政来了!

政府网官网截图

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彩票中奖收入属于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继续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7号)中有关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规定。

二、电脑彩票以同一人在同一期同一游戏中获得的全部奖金为一次中奖收入,其中全国联网单场竞猜游戏分别按照足球游戏、篮球游戏、冠军游戏和冠亚军游戏设期,以每张彩票涉及比赛场次中最晚的比赛编号日期为判定标准,相同的为同一期;海南视频电子即开游戏以同一场游戏奖金为一次中奖收入。即开型彩票以一张彩票奖金为一次中奖收入。

三、彩票机构和销售网点兑付电脑彩票时,兑奖金额超过3000元的,应登记中奖人相关实名信息和兑奖信息,中奖人应主动配合做好登记工作。

四、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彩票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电脑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3000元至10000元(含)的个人办理免税申报,为电脑彩票和即开型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个人办理纳税申报。

本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2024年9月1日前已销售,仍在兑奖有效期内但尚未兑奖的彩票,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划重点如下: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二、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挂牌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应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三、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执行,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本公告实施之日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持有的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时间自取得之日起计算。

个税或有变

免征、扣除范围扩大

广东省税务官网截图

广东省佛山市税务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经营所得,实行核定征收的,适用《佛山市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表》。

本公告自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

其中:

1.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经营所得,实行核定征收的,适用下表:

2.自2025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经营所得,实行核定征收的,适用下表:

个税扣除范围扩大!

《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每个月标准提高,意味着能够享受上述扣除的纳税人,可以扣除更多的应纳税额,从而少交个税,增加到手收入。

此前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根据上述《通知》,现在提高至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

“也就是说每个孩子从出生到完成学历教育,其父母每个月可以在税前扣除2000元,每年2.4万元,这些扣除可以由父母双方分别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享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子女接受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纳税人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应由子女本人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优惠!免征!

1.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人所得税。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可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3.福利费(生活补助费)免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可以免税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4.救济金、抚恤金免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救济金、抚恤金免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5.工伤保险待遇免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6.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免税

财税〔2006〕10号: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7.个人提取的“三险一金”免税

财税〔2006〕10号: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8.生育津贴免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9.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10.退休费、离休费等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免税。具体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

建议打印出来学习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二、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

如何计算申报

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二、哪些个人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缴纳个税的共9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三、如何计算工资、薪金?

2019年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了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

何为累计预扣法?

计算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那到底应该怎么算员工工资、薪金呢?

举个例子:

一职员2015年入职,2022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如果从1月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3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7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

除工资、薪金外,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按70%计算。

在计算减除费用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方法,基本平移了现行税法的扣缴方法,特别是平移了对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费用按800元计算的规定。

这种预扣预缴方法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来讲既容易理解,也简便易行,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操作。

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各地税务部门网站、51社保网等

报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或微信添加报料客服:xxcbcsp;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如需内容合作,请拨打政企服务专席19176699651。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的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数据显示,我国取得综合所得的人员中,无需缴纳个税的人员占比超过七成,个人所得税有效发挥了调高惠低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取得综合所得的人员中,无需缴纳个税的人员占比超过七成。在剩余不到三成的实际缴税人员中,60%以上仅适用3%的最低档税率,缴税金额较少。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李平:个人所得税有效发挥着“惠低”的作用。以综合所得缴纳个税数据来看,低收入群体在享受税改红利后基本无需缴税或只需缴纳少量税收。

据介绍,目前,我国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体系。像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此外还设立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李平:通常说的“起征点”5000元这个标准,在国际上已处于较高水平,能够基本覆盖当前的基本消费支出。我们现在实际上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这样既照顾了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也体现了国家的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

收入居前10%的高收入群体

缴纳个税占比达九成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还显示,从个税缴纳总体来看,高收入群体缴税占比达九成以上。

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人员中,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约占申报人数的1%,但这部分人申报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的五成以上,申报收入位居全国前10%的个人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的九成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李平:个人收入位居我国前10%的人群缴税占比较高,符合税法基本原则中“税收负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的公平原则,也与世界上主要国家高收入人群缴纳个税比例均占大头相一致。这说明个人所得税的“调高”作用较为明显,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老一小”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

减税效果明显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还显示,去年我国提高了关于“一老一小”的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后,减税效果明显。

据介绍,2023年,我国提高了“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分别由原来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原来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约6700万人享受到了该项政策红利。减税规模超过700亿元,人均减税超1000元。其中,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减税分别约360亿元、290亿元和50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李平:这些扣除覆盖面广、额度高,大大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从个税申报情况看,纳税人人均至少能享受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提高税前扣除标准,那么就会增加可支配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年收入10万元以内的纳税人

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通过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帮助纳税人减轻家庭负担,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还显示,年收入10万元以内的纳税人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为什么说年收入10万元以内的基本不用缴纳个税?

专家介绍,个人所得税除了每年的基本减除费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起征点”6万元之外,纳税人还能够享受到“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此外,像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也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这些政策到底能给老百姓省多少钱?专家给我们算了一笔账。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李平: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纳税人,即使跟爱人来分摊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每个月扣除1000元。如果和兄弟姐妹来分摊赡养老人的附加扣除,每个月可以扣除1500元。两者合起来,每个月就能扣除2500元,一年就达到3万元。如果纳税人有两个孩子以上,或者自己是独生子女,扣除的金额就更高了。每年还有6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如果按照每年工资收入10万元计算,扣除的三险一金,每年理论上有1.5万元左右。三者加起来,超过了10万元。这样看,个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来源: 黑龙江日报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个人所得税税法全文,2025年个人所得税税法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