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要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抚养权要考虑孩子的意愿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凤毅

大吉与小暖在2014年在一次聚会上相遇,一见钟情,不久便坠入爱河,年底便登记结婚。在2015年7月生育双胞胎儿子大吉甲、大吉乙。双方自2018年5月起分居至今。分居期间,大吉一人在外地生活,大吉甲、大吉乙跟随小暖生活。自2019年起双方多次诉讼至法院,但夫妻关系始终没有改善。2020年大吉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小暖表示同意离婚,但双方对婚生双胞胎儿子抚养权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均要求抚养。

法院审理后认为,他们的双胞胎儿子一直随小暖生活,并已入小学就读,周围的环境也相对固定,如果突然变更环境,孩子不适应也不利于其成长。而且孩子是双胞胎,也是比较特殊的,彼此会更加依赖,一起生活相比分开生活是更好的选择。大吉的工作性质亦难以有较多时间照顾子女。遂判决双胞胎儿子均由小暖直接抚养,大吉享有探望权。‍

对于长沙大吉与小暖的案件,法院最后的判决还是考虑了两个孩子的最大利益。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该要尊重孩子最真实的意愿。在大吉与小暖的离婚案件中,离婚的两人均要求抚养孩子,但考虑到孩子们的生活学习现状、成长特殊需要,父母能够陪伴照顾的时间等因素,法院判决双胞胎儿子都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确定没有成年的孩子的抚养权时,不仅仅应该考虑到孩子的年龄、性别、教育环境等因素,还需考虑到子女的心理需求、精神需求、自身意愿及情感等各方面主观因素,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心身健康成长为出发点,确保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实现。‍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抚养权要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吗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

孩子抚养权考虑因素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抚养权要考虑孩子的意愿吗

抚养未成年子女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吗

抚养权涉及到的问题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吗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

抚养权考虑的因素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