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违法行为追诉期,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方雨

一般违法行为追诉期,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

大家好,由投稿人方雨来为大家解答一般违法行为追诉期,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这个热门资讯。一般违法行为追诉期,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般违法行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法院、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批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近日,针对办案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分别给予回应。

有记者提问,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哄抬物价类非法经营犯罪案件,应当从哪些方面准确把握?

前述“两高”负责人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与此同时,在办理哄抬物价类非法经营犯罪案件时,应当注意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把握:一是注意把握“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经国务院批准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疫情起始时间以该公告为准,疫情结束的时间届时以国家有关部门宣布疫情结束为准。

前述负责人解释说,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行为具有较平时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一是扰乱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和基本民生用品的统筹秩序,影响联防联控部署;二是制造或加剧恐慌性需求,破坏社会秩序;三是推高防护成本,导致不特定人群特别是低收入群体防护不足。因此,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的此类行为应当依法从严惩处。

二是注意把握“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的范围。根据《意见》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防护用品、药品主要是指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和相关医疗器械、器材等;民生物品主要是指人民群众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粮油肉蛋菜奶等食品。

“各地的防疫形势和市场供应情况不同,在价格敏感的物品上会有一定差别,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防疫用品和民生物品范围作出具体规定的,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作出认定。”前述负责人说。

三是注意把握哄抬物价类非法经营犯罪的行为方式。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包括三种行为方式:一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二是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三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2月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对如何认定查处上述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作了具体规定。”前述负责人指出,实践中,在认定哄抬价格类非法经营犯罪行为时,应当参照上述规定,同时综合考虑本地疫情防控具体情况以及行为人的实际经营状况、主观恶性和行为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判断是否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对于一般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责编:李昔诺

一般违法行为是指什么

点击标题下「蓝色微信名」可快速关注

4月16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印发《2019年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旨在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推动扬州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该《行动计划》包括5大方面26条具体措施:

一是优化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通过减少审批事项、缩减办事时限、简化审批程序等方式,推动市场准入更加便利。主要包括:推出“企业开办‘全链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通过网络平台的信息交互共享,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备案、办理涉税业务、银行预约开户一站式完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由38项压缩为24项,防爆电气等3项产品转为3C认证;牵头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探索“公开承诺”“先证后查”管理;优化小作坊准入服务,推进小餐饮备案管理。

二是减轻民营企业经营成本。通过实行检验费减免、缓交,简化企业送检流程,对涉企收费进行规范检查等方式,促进民营企业降本增效。主要包括:建立对科技型民营企业实行检验费减免、缓交制度,检验费用按核定费用的75%收取,可申请一年内缓缴;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社团收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开展专项检查、督查;督促近年来出台的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水、电、气、交通、进出口等方面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营造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公平竞争审查,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主要包括:创新知识产权执法监管机制和方法,与公安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除特殊重点领域外,行政检查一律采取“双随机”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一次性告知,并指导企业整改到位;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四是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通过多种渠道,为企业解决融资、知识产权、品牌强企等方面的困难,助推民营企业增长动力。主要包括: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15项和团体标准3项,帮助采用国际标准20项,新增市级以上标准化试点3家;扶持扬州国家高新区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头桥医械小镇(扬州健康医疗产业园)建设;指导370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实行自我声明制度,新增计量合格确认50家、计量保证确认15家、3A测量管理体系认证4家,培育省、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50家;全市知识产权贯标创建民营企业达到200家,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民营企业、示范民营企业5家;新申请PTC专利90件,新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20件。

五是提高民营企业家素质。通过开办研修班、企业家论坛等形式,对民营企业家开展精准化的培训,提高企业家及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组织100家民营企业开展认证培训,积极推进认证体系建设;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举办3期重点企业、重点岗位人员质量培训班,培训人员200人以上;加强民营企业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创建“小个专”党建示范点6家。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数字出版部

注重交流执法经验

关注消费维权动态

同护市场公平正义

共观市场经济大潮

权威●专业

半月沙龙微信

①复制“微信号或ID”,在“添加朋友”中粘贴搜索号码关注。

②点击微信右上角的“+”,会出现“添加朋友”,进入“查找公众号”,

输入以下公众号的名字,即可找到。

微信号:banyuekan 公众账号搜索“市场监管半月沙龙”

编读交流QQ群:304158374

联系信箱:weixin@byaic.cn

一般违法拍照了以后几天才会有通知

本报讯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省司法厅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权力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研究,在全国率先出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0版)》,明确对104种市场监督管理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该《“两轻”清单》将自1月10日起施行。

据了解,《“两轻”清单》是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又一举措。甘肃省市场监管部门将运用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方式,对符合“从轻”“减轻”情形的,依照过罚相当原则,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支持、鼓励、引导、规范企业守法经营,助力甘肃经济提质增效。

《“两轻”清单》明确,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工作过程中,对不符合行政管理要求、不便于操作执行、行政相对人争议较大的事项,报省市场监管局及时予以调整;对于清单外的其他事项,经评估依法可以纳入的,及时纳入。

此前,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机制,2020年先后出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甘肃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0版)》,为企业“减负减压”,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

□伊 闻

来源: 中国市场监管报

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为打造友好交通先进典范城市,提升广大文明交通参与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推出“执法有温度,文明有礼遇”系列措施,从8月3日开始,对机动车下列9类一般违法行为实行“首次违法警告”的执法模式:

(1)不按规定停车的;

(2)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3)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或路口内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6)驾驶货车超载10%以下,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的;

(7)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8)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9)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适用“首次违法警告”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首先是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江苏省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且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其次,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苏报融媒记者 方方)

责编:王浩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一般违法行为追诉期,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喜欢的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