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政府网站,东兴市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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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政府网站,东兴市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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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政府网官网

东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官秀将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东政干〔202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官秀将同志任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麦耀铭同志任东兴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林丽芳同志任东兴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梁原同志任东兴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陈荣天同志任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基华同志任东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玺同志任东兴市江平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东兴市江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队长);

蒙陈军同志任东兴市马路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东兴市马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队长);

免去姜彪同志的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欧广卫同志的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雄霞同志的东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农红映同志的东兴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李如壬同志的东兴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东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


东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洪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东政干〔202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洪凌同志任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长级)、东兴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延君同志任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远祥同志任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伟强同志任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海东同志任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正科长级);

龙姗姗同志任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东兴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陈萃同志任东兴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祯奇同志任东兴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邓文波任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龙倚云同志任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莫永陆同志任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文玲同志任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邓集煜同志任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

郑林惠同志任东兴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余金山同志任东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罗信辉同志任东兴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黄梦同志任东兴市档案局局长;

黄粹波同志任东兴市电商物流和博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秋珊同志任东兴市融媒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国皇同志任东兴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罗恒同志任东兴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免去卢广才同志的东兴市融媒体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缪翔同志的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聪同志的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江文彪同志的东兴市档案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成棠同志的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江万里同志的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元波同志的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斯干的东兴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庞伟萍同志的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丽同志的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升同志的东兴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姚起权同志的东兴市电商物流和博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宇伟同志的东兴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范国庆同志的东兴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东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

东兴市政府门户网


招/聘/公/告


根据东兴市防灾减灾救灾和城市防灭火工作需要,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从事消防防灭火、应急救援等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招聘对象

社会青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


报名条件


(一)岗位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

2.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即1997年2月11日至2007年2月11日期间出生)的公民,其中具有B2驾驶证及以上的驾驶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及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特殊工种证书或熟悉车辆并具有B1驾驶证及以上的驾驶人员优先录用。

3.视力要求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矫正后视力不能低于5.0,身高不低于162cm,能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及野外救援的身体素质,身体和心理健康,无残疾、无色盲、无各类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和隐性疾病。(具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报名程序及录用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4日期间,电话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下载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填写并扫描其他报名材料(如下)一并投送至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邮箱dxfire@119@163.com。

其他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无犯罪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交退役证,驾驶员需持驾驶证B2及以上驾驶证,其他应聘人员有相关技能证书的,报名时一并提供)。



(二)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岗位体能考试和面试。

1. 体能考试。体能考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体能考试内容和成绩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无犯罪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交退役证,驾驶员需持驾驶证B2及以上驾驶证,其他应聘人员有相关技能证书的,报名时一并评定标准参照附件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个人体能考试成绩评定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分别评定分数,取四项总分的平均分作为个人体能考试得分。

考试者须严格遵守体能考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考试。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考试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体能考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考试的,视为放弃体能考试,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岗位知识考试、体能考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依次拟录用人员,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人员均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统一组织进行。

对因体检和政审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空缺的,依照招聘对象面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



报名条件

1.月工资4200-4800元(按照相应的学历、技能核定)具体发放以实际情况为准,试用期工资按原工资的80%发放,正式聘用后参照合同制消防员待遇,发放高危补助、驾驶员岗位补助等。

2.每年购买相应的保险、公积金,配备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所需防护装备、工作制服。

3.单位定期开展各类培训及技能学习,根据培训情况发放相应证书,提高个人能力。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均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名人员随时关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畅通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用预留联系方式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0770-7681637。

附件1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pdf

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2月13日

东兴市政府领导之窗


招/聘/公/告


根据东兴市防灾减灾救灾和城市防灭火工作需要,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从事消防防灭火、应急救援等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招聘对象

社会青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


报名条件


(一)岗位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

2.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即1997年2月11日至2007年2月11日期间出生)的公民,其中具有B2驾驶证及以上的驾驶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及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特殊工种证书或熟悉车辆并具有B1驾驶证及以上的驾驶人员优先录用。

3.视力要求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矫正后视力不能低于5.0,身高不低于162cm,能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及野外救援的身体素质,身体和心理健康,无残疾、无色盲、无各类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和隐性疾病。(具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报名程序及录用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4日期间,电话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下载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填写并扫描其他报名材料(如下)一并投送至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邮箱dxfire119@163.com。

其他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无犯罪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交退役证,驾驶员需持驾驶证B2及以上驾驶证,其他应聘人员有相关技能证书的,报名时一并提供)。



(二)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岗位体能考试和面试。

1. 体能考试。体能考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体能考试内容和成绩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无犯罪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交退役证,驾驶员需持驾驶证B2及以上驾驶证,其他应聘人员有相关技能证书的,报名时一并评定标准参照附件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个人体能考试成绩评定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分别评定分数,取四项总分的平均分作为个人体能考试得分。

考试者须严格遵守体能考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考试。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考试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体能考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考试的,视为放弃体能考试,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岗位知识考试、体能考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依次拟录用人员,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人员均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统一组织进行。

对因体检和政审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空缺的,依照招聘对象面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



报名条件

1.月工资4200-4800元(按照相应的学历、技能核定)具体发放以实际情况为准,试用期工资按原工资的80%发放,正式聘用后参照合同制消防员待遇,发放高危补助、驾驶员岗位补助等。

2.每年购买相应的保险、公积金,配备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所需防护装备、工作制服。

3.单位定期开展各类培训及技能学习,根据培训情况发放相应证书,提高个人能力。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均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名人员随时关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畅通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用预留联系方式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0770-7681637。

附件1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pdf

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2月13日

广西东兴市人民政府官网


招/聘/公/告


根据东兴市防灾减灾救灾和城市防灭火工作需要,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10名,具体从事消防防灭火、应急救援等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招聘对象

社会青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


报名条件


(一)岗位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

2.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即1997年2月11日至2007年2月11日期间出生)的公民,其中具有B2驾驶证及以上的驾驶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及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特殊工种证书或熟悉车辆并具有B2驾驶证及以上的驾驶人员优先录用。

3.视力要求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矫正后视力不能低于5.0,身高不低于162cm,能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及野外救援的身体素质,身体和心理健康,无残疾、无色盲、无各类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和隐性疾病。(具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报名程序及录用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4日期间,电话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下载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填写并扫描其他报名材料(如下)一并投送至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邮箱dxfire@119@163.com。

其他报名材料:本提供)。


(二)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岗位体能考试和面试。

1. 体能考试。体能考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体能考试内容和成绩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无犯罪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交退役证,驾驶员需持驾驶证B2及以上驾驶证,其他应聘人员有相关技能证书的,报名时一并评定标准参照附件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个人体能考试成绩评定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分别评定分数,取四项总分的平均分作为个人体能考试得分。

考试者须严格遵守体能考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考试。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考试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体能考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考试的,视为放弃体能考试,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岗位知识考试、体能考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依次拟录用人员,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人员均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统一组织进行。

对因体检和政审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空缺的,依照招聘对象面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



报名条件

1.月工资4200-4800元(按照相应的学历、技能核定)具体发放以实际情况为准,试用期工资按原工资的80%发放,正式聘用后参照合同制消防员待遇,发放高危补助、驾驶员岗位补助等。

2.每年购买相应的保险、公积金,配备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所需防护装备、工作制服。

3.单位定期开展各类培训及技能学习,根据培训情况发放相应证书,提高个人能力。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均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名人员随时关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畅通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用预留联系方式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0770-7681637。

附件1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pdf

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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