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变更辩护人申请书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贵院办理的张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现本人将原辩护人江苏宗泽律师事务所汤旭杰律师,变更为现辩护人江苏宗泽律师事务所汤旭杰律师代理本案。
汤旭杰律师具体委托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恳请批准为感!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一、怎么进行变更刑事辩护人的申请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不履行职责或者想变更辩护人的,当事人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三条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二、辩护人委托书
某某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兹委托受托人____________为我的刑事诉讼辩护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本次刑事诉讼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代理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月日
注:1、委托人、受托人均需提供身份证。
三、辩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辩护人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法第28条也规定: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辩护人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在任何情况都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编造口供、串供、伪造、毁灭证据或者威胁、引诱证人提供不实证据。
2.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的材料和意见。
的人或者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是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的某些犯罪,按照当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等。
3.依法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不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有利益,更不是维护依法予以限制或剥夺的权益。
4.辩护人只有辩护的职责,没有控诉的义务。
以上知识就是对“怎么进行变更刑事辩护人的申请”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不履行职责或者想变更辩护人的,当事人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汤旭杰律师,江苏宗泽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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