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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赔偿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失费,只有造成受害人残疾或死亡时才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由过错方或保险公司承担,双方有责任时按比例赔偿。交通事故中受伤严重的受害者应进行伤残评定,若构成残疾,可要求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由责任方承担,无责任方自行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分析
追尾赔偿一般是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只要造成受害人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况下才需要对此进行赔偿。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由过错方或者是保险进行出具,如果是双方有责任的情况下,按照比例进行赔偿。
一、追尾赔偿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
追尾赔偿一般是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在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只有在受害人构成残疾乃至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得到相应赔偿金额。所以,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出院后应该到专门的伤残鉴定部门进行评定,如果构成残疾,就可以由受害者本人或者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要求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谁出
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精神损失费由承担事故责任的人出。也就是责任由一方全部承担的,由这一方出,双方都有责任的,双方根据责任大小按照比例赔偿。都没有责任的,那么自己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结语
追尾赔偿一般不可要求精神损失费,仅在造成受害人残疾或死亡时才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由过错方或保险公司支付,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时按比例赔偿。交通事故中,重伤者应到伤残鉴定部门评定残疾,受害者或被扶养人可要求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失费由事故责任方支付,无责任方自行承担。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受损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交通事故发生追尾有精神赔偿吗
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l条、第7条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损害,这种损害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造成了事实上的精神痛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但这种创伤并不止于身体的伤痛,尤其死亡给受害人家属带来的精神上的痛苦是难以弥补的。所以在交通事故的索赔中,他们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取得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是完全合理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在交通事故索赔中,当事人应该在提出人身侵权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否则,人身侵害诉讼结束后,不能就同一交通事故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笫7条规定,受害人本人、死亡人的近亲属,即受害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的赔偿。如果死亡人没有配偶、父母及子女的,其他近亲属方可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一、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方法
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的相关法律和指导性文件,结合实践做法和相关法律的立法精神,我们认为确定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数额的方法如下:
(一)最高赔偿限定法。
在确定最高赔偿限额时要考虑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除此之外,还应遵循以下两点:
1、要与目前受诉法院的审判实践中的作法基本相一致。目前各地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的认定作法考虑了多种因素,其中有根据当地实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最高赔偿限额等作法,值得借鉴。如xx江苏省发布的《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主持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一般不宜超过五万元。江西省出台了《关于审理民事侵权案件适用精神抚慰金指导意见(试行)》。该《指导意见》具体列举了十三种侵犯人身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按其侵权行为的性质而定,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至五百元不等。
2、最高限额不能超过或者要与对死亡的最高额相适应。在制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额时可以借鉴现有的关于死亡的赔偿法规。原则上,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能超过对死亡的赔偿数额。
(二)先例判决参照法。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多年来公布的一些有关精神损害赔偿案例,这些案例对审判应该说是有指导作用的。参照同类案例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做法,对某一地区的审判实务来说,是必要也是可行的。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审判实践中有先例的,也可以适当比照先例。”②参照先例判决精神损害赔偿案件至少可以使法官在确定赔偿数额时有感性上的参考依据,这样做的好处至少有两个方面,其一是使有先例的案件在裁判上相对容易一些,其二是对同类型的案件之间在数额上的差距不会过分悬殊。既然判例的作用明显,那么,如何选择判例和选择甚么样、什么时间的判例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对于如精神损害赔偿这样的难点问题方面的案例,可以采取定型分类的方法定期公布,以便增加参照适用的方便性。
(三)对不同损害后果进行分类分级的相对固定赔偿方法。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属于侵害物质性人格权中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对于生命权受侵害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没有必要分级区分对待,只要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额即可。而对于侵害身体权和健康权而引起的精神损害由于受伤害的程度可能差别较大,因此有必要给予区分分级。
三、被追尾可以要求赔偿交通费吗
一、被追尾可以要求赔偿交通费吗1、被追尾可以要求赔偿交通费。如果车辆维修去了,没有交通工具,可以要求修车期间的交通费赔偿,但这个费用只限于家庭到单位的直线距离打车费,还要有票据。不能因为可以赔偿交通费据漫天要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二、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3、受害人死亡,的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四、交通事故赔偿有精神损失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是否有精神损失费,要分情况而定:1、一般性的交通事故没有精神损失费;2、只有在涉及到人员死亡或伤残的情况下才有。而且这种情况通常还要到法院起诉后,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才会有。在交警的调解中也有,但这种情况极少。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交通事故不管是造成人员受伤还是财物受损的,此时根据认定的事故责任,可以要求肇事者或者保险公司作出相应的赔偿。精神损害是人身权益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精神痛苦和精神损伤。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支持,在当事人伤残时或者当事人死亡的情况下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以精神抚慰金的形式给付。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五、被追尾交通费赔偿多少
一、被追尾交通费赔偿多少1、被追尾交通费需根据以下情况赔偿:(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院的证明确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1、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致残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死亡赔偿。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4、精神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损害致残或死亡。
六、车追尾了是否有损失费赔偿
车追尾是有损失费赔偿。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作为事故的受害方是可以向责任方提出车辆误工费索赔的,但是必须能够提供车辆因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证明。追尾事故车辆误工费需要赔偿吗尾事故是否需要赔偿误工费,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因追尾事故给受害人造成了误工损失的,需要赔偿。而对于车辆一般只会赔偿修车的费用,如果是运营的车辆就可以申请停运的费用。【法律法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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