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被侵占可以要求返还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要是你发现自己占有使用的不动产或动产被别人给霸占了,那你就有权利要求他们把原封不动的物品还给你;另外如果有人故意做些妨碍你占有使用那些财产的事情,那么同样地你也可以要求他们停止这种侵犯行为,甚至将可能造成的风险清除干净。
这个要求当然得是你以合法、善良和公平的手段得到那些财产之后所进行的行为。
只有这样的行为才能构成所谓的“财产侵占罪”这个问题的核心,同时也是你的行为跟其他涉及到这类罪行的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的标志之一。
二、并转卖给善意的第三人,那么善意的第三人能否获得动产的所有权
满足这些条件就行啦!依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解释,如果没有保管人把保管物品卖给了好心的第三方,那这个第三方就能得到所有权了。
不过要注意哦,这种情况只适用于第三方,其他人可不行。
而且,如果第三方已经拿到动产或者在不动产上做过登记,那么原来的主人想再拿回来就不被允许了。
三、不动产变更登记属于什么案由
不动产变更登记纠纷一般属于“物权保护纠纷”项下案由。
在民事案件案由体系中,物权保护纠纷涉及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及行使等引发的各类争议。不动产变更登记通常是对不动产物权相关事项进行变动记载,若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纠纷,比如一方认为变更登记行为侵害其合法物权,或对变更登记的程序、内容存在异议等,本质上是围绕不动产物权引发的纠纷,因而归属于物权保护纠纷范畴。
具体而言,当涉及不动产物权登记内容错误,权利人请求更正登记引发纠纷时,可适用“更正登记纠纷”这一更为具体的案由;若因不动产变更登记程序不合法、侵害第三人权益等情况产生争议,都可在“物权保护纠纷”框架下寻求法律解决途径。总之,不动产变更登记纠纷依据其性质和具体情况,大多被纳入物权保护纠纷相关案由进行审理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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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不动产变更登记属于什么案由,不动产的变更以登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