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税款的量刑标准,偷逃税款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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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税款去哪里举报
来源:第一财经
第一财经 作者:陈益刊
目前税务部门对网络主播采取分类监管。其中对涉税风险较高且经引导规范仍拒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将移送稽查立案检查。
网络主播偷逃税已经成为税务稽查重点,而近年税务部门公开曝光的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例并不鲜见。
为了引导网络主播诚信纳税,国家税务总局4月29日针对网络主播公开了一则“依法诚信纳税一堂课”中,披露了网络主播偷逃税常见的五大手法,并介绍税务部门对此加强监管,违法违规必受严惩。
手法一:隐匿收入
隐匿收入是当前网络主播偷逃税中最为常见的手法。所谓隐匿收入,是指网络主播已实际取得应税收入,但未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或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达到不缴、少缴税款目的的行为。
第一财经根据此前税务部门公开曝光的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例梳理发现,大部分被曝光偷逃税的网络主播都采取隐匿收入这一方式来偷逃税,多是将相关收入转入自己或自己控制的个人账户来隐匿收入。
比如根据此前公开曝光案例,税务稽查人员发现网络主播王子柏(网名:柏公子)借其母亲个人账户收取佣金超1000万元,以此隐匿佣金收入,实现偷逃税。最终其补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30万元。
前述税务总局宣讲课称,很多网络主播存在心存侥幸,觉得个人收入隐藏得很巧妙,税务局肯定发现不了,但这样做风险很大。首先税务部门已经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随着规定出台实施,平台企业会常态化报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等数据。税务部门也会通过分析比对直播产业链上下游主体的发票、申报数据等信息,锁定隐匿收入问题。因此想利用信息差隐匿部分收入侥幸心理千万不能有。
手法二:转换收入性质
转换收入性质主要目的是少缴税款,目前常见的是网络主播将从直播平台、网络主播管理机构(即MCN机构)、直播公会、经纪公司获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这类综合所得收入,通过设立没有实质经营业务,只为开发票的“空壳”工作室等方式,转化为经营所得收入。
由于上述综合所得收入适用的个税税率最高为45%,而经营所得在扣除各项成本费用等后,适用最高个税税率为35%,且若采取核定征收实际税率更低。
比如,此前税务部门公开曝光的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手法中,黄薇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了1.16亿元。网络主播乐传曲(网名:曲曲大女人)将其获得的劳务报酬收入,通过虚构业务将这笔钱转入其亲属或助理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从而实现上述劳务报酬收入转换为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再转至个人账户),实现少缴个税目的。网络主播金茜茜将网络直播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通过5家公司转换为经营所得(再转至个人账户),违规套用核定征收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
图片来自税务总局
手法三:拆分收入
为了降低税负,部分主播及所在的直播公会、MCN机构通过成立多个纳税主体拆分收入,或将收入拆分为多个交易合同等方式,滥用税收优惠政策、不同收入类型计税方式差异等,以达到少缴税款目的。
比如有的网络主播通过亲属朋友名义在多个地方设立工作室(个体工商户),把个人取得的直播带货收入拆分至这些工作室,从而套享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而增值税征收率享受1%优惠。另外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手法四:虚列成本费用
部分主播注册成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业务、接受虚开发票,或混淆个人消费支出与企业经营支出等方式,虚列成本费用,达到不缴、少缴税款目的。
比如,有的网络主播通过虚列部分人员工资,虚构大额营业费用,并将个人购买奢侈品包、珠宝、医美等个人消费支出列入个体工商户成本,借此在税前扣除以少缴个税。
手法五:虚开发票
一些网络主播及所在公会、MCN机构通过成立多个关联主体,利用关联主体间虚构业务、虚报价格等方式虚开发票,降低成本,从而逃避缴纳税款。另外也有些成立“空壳”公司,利用收购的、有大量开票额度的直播账号(为直播平台充值打赏产生的),虚受直播平台开具发票,并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对外大量虚开。
比如,近期税务总局公布的一则案例显示,广东惠州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高赋帅公司”)是一家MCN机构,该公司以可帮助网络主播“避税”等招揽主播,旗下活跃主播有700多人。高赋帅公司本应在收到直播平台网络打赏收入后,转付给旗下主播并代扣代缴个税。但为了偷逃税,高赋帅公司将收到的直播平台打的款项(主播打赏收入等),以所谓的“信息技术服务费”转给外省的多家空壳公司,而这些空壳公司将这笔钱转给高赋帅公司个人银行账户,再由该个人账户把直播打赏收入分发给数百个高赋帅公司签约网络主播。
在这番操作之下,高赋帅公司为旗下700余名网络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余万元。而该公司在每一笔转给主播的看似“免税”的收入中,都要再扣取一部分作为“手续费”,同时利用空壳公司虚开的发票进行抵扣,从而少缴各项税费合计约2100万元。
上述偷逃税案例中,相关责任人都被税务部门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其中虚开发票行为情节严重还会触犯刑法,面临牢狱之灾。
根据上述税务总局宣讲课,目前税务部门对网络主播采取分类监管。其中对涉税风险较高且经引导规范仍拒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将移送稽查立案检查。目前中国已经建立税收违法纳税人联合惩戒协作机制,网络主播偷逃税不仅遭受法律制裁,致使个人信用受损,还会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导致直播账号被封等情况。因此税务部门提醒网络主播人员,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是正道。
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有力规范了行业税收秩序,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
偷逃税款的立案标准
网络主播偷逃税已经成为税务稽查重点,而近年税务部门公开曝光的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例并不鲜见。
为了引导网络主播诚信纳税,国家税务总局4月29日针对网络主播公开了一则“依法诚信纳税一堂课”中,披露了网络主播偷逃税常见的五大手法,并介绍税务部门对此加强监管,违法违规必受严惩。
手法一:隐匿收入
隐匿收入是当前网络主播偷逃税中最为常见的手法。所谓隐匿收入,是指网络主播已实际取得应税收入,但未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或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达到不缴、少缴税款目的的行为。
第一财经根据此前税务部门公开曝光的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例梳理发现,大部分被曝光偷逃税的网络主播都采取隐匿收入这一方式来偷逃税,多是将相关收入转入自己或自己控制的个人账户来隐匿收入。
比如根据此前公开曝光案例,税务稽查人员发现网络主播王子柏(网名:柏公子)借其母亲个人账户收取佣金超1000万元,以此隐匿佣金收入,实现偷逃税。最终其补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30万元。
前述税务总局宣讲课称,很多网络主播存在心存侥幸,觉得个人收入隐藏得很巧妙,税务局肯定发现不了,但这样做风险很大。首先税务部门已经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随着规定出台实施,平台企业会常态化报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等数据。税务部门也会通过分析比对直播产业链上下游主体的发票、申报数据等信息,锁定隐匿收入问题。因此想利用信息差隐匿部分收入侥幸心理千万不能有。
手法二:转换收入性质
转换收入性质主要目的是少缴税款,目前常见的是网络主播将从直播平台、网络主播管理机构(即MCN机构)、直播公会、经纪公司获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这类综合所得收入,通过设立没有实质经营业务,只为开发票的“空壳”工作室等方式,转化为经营所得收入。
由于上述综合所得收入适用的个税税率最高为45%,而经营所得在扣除各项成本费用等后,适用最高个税税率为35%,且若采取核定征收实际税率更低。
比如,此前税务部门公开曝光的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手法中,黄薇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了1.16亿元。网络主播乐传曲(网名:曲曲大女人)将其获得的劳务报酬收入,通过虚构业务将这笔钱转入其亲属或助理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从而实现上述劳务报酬收入转换为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再转至个人账户),实现少缴个税目的。网络主播金茜茜将网络直播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通过5家公司转换为经营所得(再转至个人账户),违规套用核定征收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
图片来自税务总局
手法三:拆分收入
为了降低税负,部分主播及所在的直播公会、MCN机构通过成立多个纳税主体拆分收入,或将收入拆分为多个交易合同等方式,滥用税收优惠政策、不同收入类型计税方式差异等,以达到少缴税款目的。
比如有的网络主播通过亲属朋友名义在多个地方设立工作室(个体工商户),把个人取得的直播带货收入拆分至这些工作室,从而套享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而增值税征收率享受1%优惠。另外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手法四:虚列成本费用
部分主播注册成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业务、接受虚开发票,或混淆个人消费支出与企业经营支出等方式,虚列成本费用,达到不缴、少缴税款目的。
比如,有的网络主播通过虚列部分人员工资,虚构大额营业费用,并将个人购买奢侈品包、珠宝、医美等个人消费支出列入个体工商户成本,借此在税前扣除以少缴个税。
手法五:虚开发票
一些网络主播及所在公会、MCN机构通过成立多个关联主体,利用关联主体间虚构业务、虚报价格等方式虚开发票,降低成本,从而逃避缴纳税款。另外也有些成立“空壳”公司,利用收购的、有大量开票额度的直播账号(为直播平台充值打赏产生的),虚受直播平台开具发票,并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对外大量虚开。
比如,近期税务总局公布的一则案例显示,广东惠州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高赋帅公司”)是一家MCN机构,该公司以可帮助网络主播“避税”等招揽主播,旗下活跃主播有700多人。高赋帅公司本应在收到直播平台网络打赏收入后,转付给旗下主播并代扣代缴个税。但为了偷逃税,高赋帅公司将收到的直播平台打的款项(主播打赏收入等),以所谓的“信息技术服务费”转给外省的多家空壳公司,而这些空壳公司将这笔钱转给高赋帅公司个人银行账户,再由该个人账户把直播打赏收入分发给数百个高赋帅公司签约网络主播。
在这番操作之下,高赋帅公司为旗下700余名网络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余万元。而该公司在每一笔转给主播的看似“免税”的收入中,都要再扣取一部分作为“手续费”,同时利用空壳公司虚开的发票进行抵扣,从而少缴各项税费合计约2100万元。
上述偷逃税案例中,相关责任人都被税务部门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其中虚开发票行为情节严重还会触犯刑法,面临牢狱之灾。
根据上述税务总局宣讲课,目前税务部门对网络主播采取分类监管。其中对涉税风险较高且经引导规范仍拒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将移送稽查立案检查。目前中国已经建立税收违法纳税人联合惩戒协作机制,网络主播偷逃税不仅遭受法律制裁,致使个人信用受损,还会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导致直播账号被封等情况。因此税务部门提醒网络主播人员,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是正道。
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有力规范了行业税收秩序,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偷逃税款罪
国家税务总局21日公布一起网络主播管理机构伙同不法中介虚开、偷税、骗补重大案件。经查,广东惠州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设立空壳企业虚开发票1196份,价税合计2.26亿元,为700余名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余万元,公司少缴各项税费合计约2100万元。近日,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
这家公司是一家网络主播管理机构,也就是俗称的“MCN机构”,是连接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重要中间环节。该公司涉嫌逃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策划帮助旗下主播偷逃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伙同不法中介机构骗取地方奖补等,严重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消失”的个人所得税
涉案MCN机构的作案手法是怎样的?记者跟随税务稽查部门进行了深入调查。
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线索,一家名为惠州市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MCN机构纳税记录存在异常。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江舒婷:这家公司的营业收入一年有2.01个亿,它旗下的活跃主播有700多个人,但是我们查系统,没有看到任何的代扣代缴个税记录。
据介绍,MCN机构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旗下主播获取的网络打赏收入,正常情况下,这些收入由网络平台支付给MCN机构,再由该机构转付给各个主播,同时需要为主播们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稽查人员查遍该公司的纳税申报表,却并未发现任何个人所得税的扣缴记录。与此同时,另一个异常也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注意。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江舒婷:这家MCN机构是一家惠州本地的公司,但是看它的进项发票,都集中来自外省的某几家公司,正常这种MCN机构的成本主要就是一些本地的技术支持和人力费用,这样大额集中的来自外省的技术服务费显然是不太正常的。
所谓进项发票,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购买某些服务或产品后获得的发票,可以算作企业经营成本,从而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税务部门迅速联合公安、人民银行成立联合专案组,通过分析该机构签约主播的每日直播情况、打赏流水和资金结算数据,最终挖掘出了其资金往来的真面目。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黄鹏展:这家企业在收到直播平台打的款项后,会把这些款项打到外省的开票企业,再由外省的开票企业转给这家企业的员工,再由员工分发给数百个不同的个人账户。这些账户其实就是他们签约主播的个人账户,他们开的发票是信息技术服务费,其实就是主播的直播收入。
将打赏收入“伪装”成信息技术服务费
将主播的打赏收入“伪装”成信息技术服务费,如此大费周章,又是为了什么?
从高赋帅公司的种种操作,稽查人员判断该公司存在虚开发票、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联合专案组立即展开了调查取证。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黄鹏展:经过我们调查,在外省给该公司开具信息技术服务费发票的这10家公司,都是空壳公司,他们的功能就是为了隐蔽主播的真实收入,从而达到为主播避税的目的。
然而,这家MCN机构大费周章在外省成立空壳企业,仅仅是为了帮助主播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这样的好处又是什么?带着疑问,记者走访了当地多家MCN机构,业内人士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MCN机构从业人员:MCN机构会给主播比如说谋取一些“福利”,告诉他我帮你避税等等,拉拢主播进入他的公会。
高赋帅公司正是以这样所谓的“福利”为诱饵,大张旗鼓招揽主播。在每一笔转给主播的看似“免税”的收入中,都要再扣取一部分作为“手续费”,同时利用空壳公司虚开的发票进行抵扣,从而少缴税款。税务、公安等部门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收网行动随之展开,多名涉案嫌疑人被抓获。
逃税竟成产业链
“幕后黑手”浮出水面
惠州这家MCN机构虚开发票、偷逃个税案件成功告破,多名涉案嫌疑人落网。然而办案人员通过分析发现,这家公司偷逃税款的背后,竟然还藏着一只更为隐蔽的“幕后黑手”。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黄鹏展:我们分析发现,这家公司在外地开的10家空壳公司都集中在同一个园区内,并且都是近两年一起开的。
办案人员以首批查处的10家空壳公司为原点,对整个虚开骗补体系展开全链条追查,通过一项项搜集到的关键证据,最终揭开了这个“幕后黑手”的真面目。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江舒婷:这是一家广州的财税公司,为这家MCN机构进行全程的谋划。如何注册公司、如何上传资料,每一步都非常明确,全过程深度参与其中。
经查,这家名为广州玖亿财税顾问有限公司的财税中介机构,以“税收筹划”为由,诱导、教唆有用票需求抵扣税款的企业客户,在外地某产业园内大量成立空壳公司。
在现场,办案人员查获了大量这家涉税中介在外地开设的空壳公司的公章,也正是通过这些空壳公司来进行虚开发票的业务。
广州玖亿公司盯上的这个产业园,正是因为其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在园区内注册企业可以享受地方奖补,在当地缴纳的税款会以一定比例返还。然而,对于这些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该园区并没有去跟踪核实。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林梓铧:这就给了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可乘之机,像案中的这个中介机构,他们不仅在虚开的时候向客户收取服务费获利,他们甚至能从这个园区的返利中也获得收益。
经查,广州玖亿公司通过这种方式共获取地方奖补3000余万元。
在掌握大量事实证据后,联合专案组进行了第二次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近日,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惠州市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出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决定。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广州玖亿财税顾问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定性为虚开增值税发票,其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送检察院起诉。
数字经济非法外之地
涉税违法将严厉制裁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6.18万户,认定对外及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619.08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145.33亿元;检查涉税中介344户,对违法中介机构和人员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稽查执法方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维护经济运行秩序。
转自:央视新闻
来源: 重庆日报
偷逃税款是什么违法行为
据央视新闻消息
国家税务总局
21日公布一起
网络主播管理机构
伙同不法中介虚开、偷税、骗补重大案件
经查,广东惠州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设立空壳企业虚开发票1196份,价税合计2.26亿元,为700余名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余万元,公司少缴各项税费合计约2100万元。近日,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
这家公司是一家网络主播管理机构,也就是俗称的“MCN机构”,是连接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重要中间环节。该公司涉嫌逃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策划帮助旗下主播偷逃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伙同不法中介机构骗取地方奖补等,严重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消失”的个人所得税
涉案MCN机构的作案手法是怎样的?记者跟随税务稽查部门进行了深入调查。
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线索,一家名为惠州市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MCN机构纳税记录存在异常。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江舒婷:这家公司的营业收入一年有2.01个亿,它旗下的活跃主播有700多个人,但是我们查系统,没有看到任何的代扣代缴个税记录。
据介绍,MCN机构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旗下主播获取的网络打赏收入,正常情况下,这些收入由网络平台支付给MCN机构,再由该机构转付给各个主播,同时需要为主播们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稽查人员查遍该公司的纳税申报表,却并未发现任何个人所得税的扣缴记录。与此同时,另一个异常也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注意。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江舒婷:这家MCN机构是一家惠州本地的公司,但是看它的进项发票,都集中来自外省的某几家公司,正常这种MCN机构的成本主要就是一些本地的技术支持和人力费用,这样大额集中的来自外省的技术服务费显然是不太正常的。
所谓进项发票,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购买某些服务或产品后获得的发票,可以算作企业经营成本,从而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税务部门迅速联合公安、人民银行成立联合专案组,通过分析该机构签约主播的每日直播情况、打赏流水和资金结算数据,最终挖掘出了其资金往来的真面目。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黄鹏展:这家企业在收到直播平台打的款项后,会把这些款项打到外省的开票企业,再由外省的开票企业转给这家企业的员工,再由员工分发给数百个不同的个人账户。这些账户其实就是他们签约主播的个人账户,他们开的发票是信息技术服务费,其实就是主播的直播收入。
将打赏收入“伪装”成信息技术服务费
将主播的打赏收入“伪装”成信息技术服务费,如此大费周章,又是为了什么?
从高赋帅公司的种种操作,稽查人员判断该公司存在虚开发票、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联合专案组立即展开了调查取证。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黄鹏展:经过我们调查,在外省给该公司开具信息技术服务费发票的这10家公司,都是空壳公司,他们的功能就是为了隐蔽主播的真实收入,从而达到为主播避税的目的。
然而,这家MCN机构大费周章在外省成立空壳企业,仅仅是为了帮助主播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这样的好处又是什么?带着疑问,记者走访了当地多家MCN机构,业内人士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MCN机构从业人员:MCN机构会给主播比如说谋取一些“福利”,告诉他我帮你避税等等,拉拢主播进入他的公会。
高赋帅公司正是以这样所谓的“福利”为诱饵,大张旗鼓招揽主播。在每一笔转给主播的看似“免税”的收入中,都要再扣取一部分作为“手续费”,同时利用空壳公司虚开的发票进行抵扣,从而少缴税款。税务、公安等部门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收网行动随之展开,多名涉案嫌疑人被抓获。
逃税竟成产业链
“幕后黑手”浮出水面
惠州这家MCN机构虚开发票、偷逃个税案件成功告破,多名涉案嫌疑人落网。然而办案人员通过分析发现,这家公司偷逃税款的背后,竟然还藏着一只更为隐蔽的“幕后黑手”。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黄鹏展:我们分析发现,这家公司在外地开的10家空壳公司都集中在同一个园区内,并且都是近两年一起开的。
办案人员以首批查处的10家空壳公司为原点,对整个虚开骗补体系展开全链条追查,通过一项项搜集到的关键证据,最终揭开了这个“幕后黑手”的真面目。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江舒婷:这是一家广州的财税公司,为这家MCN机构进行全程的谋划。如何注册公司、如何上传资料,每一步都非常明确,全过程深度参与其中。
经查,这家名为广州玖亿财税顾问有限公司的财税中介机构,以“税收筹划”为由,诱导、教唆有用票需求抵扣税款的企业客户,在外地某产业园内大量成立空壳公司。
在现场,办案人员查获了大量这家涉税中介在外地开设的空壳公司的公章,也正是通过这些空壳公司来进行虚开发票的业务。
广州玖亿公司盯上的这个产业园,正是因为其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在园区内注册企业可以享受地方奖补,在当地缴纳的税款会以一定比例返还。然而,对于这些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该园区并没有去跟踪核实。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林梓铧:这就给了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可乘之机,像案中的这个中介机构,他们不仅在虚开的时候向客户收取服务费获利,他们甚至能从这个园区的返利中也获得收益。
经查,广州玖亿公司通过这种方式共获取地方奖补3000余万元。
在掌握大量事实证据后,联合专案组进行了第二次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近日,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惠州市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出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决定。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广州玖亿财税顾问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定性为虚开增值税发票,其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送检察院起诉。
数字经济非法外之地
涉税违法将严厉制裁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6.18万户,认定对外及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619.08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145.33亿元;检查涉税中介344户,对违法中介机构和人员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稽查执法方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维护经济运行秩序。
转自:央视新闻
来源: 广东民生DV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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