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399条第二款,刑法399条4个罪司法解释最新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郑岚琬

刑法399条第二款,刑法399条4个罪司法解释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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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399条规定的四种罪

渎职类犯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

《刑法》第397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399条 【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枉法仲裁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399条四个犯罪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戳视频带大家了解徇私枉法罪具体有哪些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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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罪


我国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珠海检察

刑法399条是怎样规定的

12月13号,悬疑犯罪电影《误杀》上映之后,第一天就票房过亿,赢得观众的一致好评。它既是一部非常精彩的悬疑片,也是一部生动的法律电影。这部电影翻拍自印度的电影《误杀瞒天记》,在改编之后新增了大量的法律元素。影片里精彩的高智商对决,紧张的叙事节奏,再配上演员出彩的表现,带给观众酣畅淋漓的观感。

李维杰与妻子阿玉在外打拼17年,膝下育有两个女儿,年届四十的他靠开网络公司为生,生活算不上富裕但是过的和谐。但是这一切被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打破。

在这个权利交织的小镇,督察长拉韫的儿子素察仗着权势地位,目中无人,将李维杰的大女儿平平迷晕并强暴,并拍摄了视频。

后来在素察再一次威胁平平发生关系时,平平和阿玉为了反抗,失手将素察打晕。

母女两个以为他已经死亡,将他埋进了一处坟墓之中。

后来李维杰为了掩盖犯罪,伪造证据,与拉韫斗智斗勇,最后自首……(不能再剧透了)

假如电影中的情节发生在我国,其中会涉及哪些刑法罪名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脱逃罪

影片开始的时候,李维杰从监狱逃跑,这种行为明显构成脱逃罪,只不过是他的想象,没有实际发生。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为逃避羁押或刑罚处罚,逃离监禁处所的行为。

《刑法》316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滥用职权罪

拉韫的手下桑坤凭借着自己手中的权利,在社会上蹭吃蹭喝,横行霸道,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该罪是指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徇私枉法罪

督察长为了包庇自己儿子素察伤害同学的行为,未对儿子的伤害行为立案处理,涉嫌徇私枉法罪。从影片中看,素察已经年满十四周岁,并且伤害已经构成犯罪。

《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强奸罪

素察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使用下迷药的方式,使平平失去反抗能力后将其强暴,之后还用不雅视频威胁被害人,要求继续实施性行为,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过失致人死亡罪

强奸案受害人平平在素察与她妈妈阿玉争夺手机的过程中,将素察击倒在地,二人误以为素察死亡,将其掩盖在坟墓中,事后发现素察因窒息而死。

成立这个罪名有很多不同意见,到底是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放任其死亡),还是过失致其死亡,有一定的讨论空间,但是小编更倾向于过失致人死亡罪。

并且由于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行为,可能有正当防卫的性质,所以阿玉和平平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六、包庇罪和伪造证据罪

李维杰伪造证据,制造不在场的证据,成功骗过了警方,包庇家人误导司法机关,涉嫌包庇罪和伪造证据罪。

《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刑讯逼供罪

审讯时,拉韫的手下桑坤公报私仇,对李维杰实施殴打,刑讯逼供,明显构成刑讯逼供罪。

《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其实该影片还涉及很多罪名,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哦!

来源:北大法宝、问律

刑法399条是什么罪

12月13号,悬疑犯罪电影《误杀》上映之后,第一天就票房过亿,赢得观众的一致好评。它既是一部非常精彩的悬疑片,也是一部生动的法律电影。这部电影翻拍自印度的电影《误杀瞒天记》,在改编之后新增了大量的法律元素。影片里精彩的高智商对决,紧张的叙事节奏,再配上演员出彩的表现,带给观众酣畅淋漓的观感。

李维杰与妻子阿玉在外打拼17年,膝下育有两个女儿,年届四十的他靠开网络公司为生,生活算不上富裕但是过的和谐。但是这一切被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打破。

在这个权利交织的小镇,督察长拉韫的儿子素察仗着权势地位,目中无人,将李维杰的大女儿平平迷晕并强暴,并拍摄了视频。

后来在素察再一次威胁平平发生关系时,平平和阿玉为了反抗,失手将素察打晕。

母女两个以为他已经死亡,将他埋进了一处坟墓之中。

后来李维杰为了掩盖犯罪,伪造证据,与拉韫斗智斗勇,最后自首……(不能再剧透了)

假如电影中的情节发生在我国,其中会涉及哪些刑法罪名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脱逃罪

影片开始的时候,李维杰从监狱逃跑,这种行为明显构成脱逃罪,只不过是他的想象,没有实际发生。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为逃避羁押或刑罚处罚,逃离监禁处所的行为。

《刑法》316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滥用职权罪

拉韫的手下桑坤凭借着自己手中的权利,在社会上蹭吃蹭喝,横行霸道,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该罪是指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徇私枉法罪

督察长为了包庇自己儿子素察伤害同学的行为,未对儿子的伤害行为立案处理,涉嫌徇私枉法罪。从影片中看,素察已经年满十四周岁,并且伤害已经构成犯罪。

《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强奸罪

素察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使用下迷药的方式,使平平失去反抗能力后将其强暴,之后还用不雅视频威胁被害人,要求继续实施性行为,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过失致人死亡罪

强奸案受害人平平在素察与她妈妈阿玉争夺手机的过程中,将素察击倒在地,二人误以为素察死亡,将其掩盖在坟墓中,事后发现素察因窒息而死。

成立这个罪名有很多不同意见,到底是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放任其死亡),还是过失致其死亡,有一定的讨论空间,但是小编更倾向于过失致人死亡罪。

并且由于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行为,可能有正当防卫的性质,所以阿玉和平平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六、包庇罪和伪造证据罪

李维杰伪造证据,制造不在场的证据,成功骗过了警方,包庇家人误导司法机关,涉嫌包庇罪和伪造证据罪。

《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刑讯逼供罪

审讯时,拉韫的手下桑坤公报私仇,对李维杰实施殴打,刑讯逼供,明显构成刑讯逼供罪。

《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其实该影片还涉及很多罪名,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哦!


来源:北大法宝、问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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