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房是什么意思,预售房资金监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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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房和期房的区别
购买预售商品房,最担心什么?当然是“一房多卖”“先卖后抵”等交易风险。近日,随着广州市全面推行预售商品房“网签即预告”登记新模式购房人最忧心的问题迎刃而解。购房人办理网签后,同步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可有效规避开发企业“一房多卖”“先卖后抵”,以及隐瞒土地抵押查封等限制状态导致无法正常办理过户等情况。
网签-预告登记跳转界面
“本来还担心自己会遇到‘一房多卖’或者房屋土地存在抵押、查封等隐患。现在这些风险在签约环节就能通过系统自动识别并提醒,购房安全感直接拉满!”购房者王女士表示。
以往购房,申请人要先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办理网签,再登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办系统申请预告登记,既跨系统重复录入房屋信息,又提交两次申请材料、反复身份验证。
开发企业代表领取首批“网签即预告”不动产登记证明
现在,通过两局系统无缝对接,购房者在售楼部完成网签后,一键跳转至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办系统直接办理预告登记,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流程效率双提升。
新模式既保障购房者权益,也为开发企业注入发展动能。有房企负责人表示,“网签即预告”显著提升了客户信任度,签约时同步办理预告登记,从源头杜绝交易纠纷,真正实现买卖双方互利共赢。政府部门通过技术创新构建信用桥梁,既提升了监管效能,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交易环境的规范化。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规资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苏俊杰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小满
预售房合同和购房合同的区别
购买预售商品房,最担心什么?当然是“一房多卖”“先卖后抵”等交易风险。近日,随着广州市全面推行预售商品房“网签即预告”登记新模式购房人最忧心的问题迎刃而解。购房人办理网签后,同步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可有效规避开发企业“一房多卖”“先卖后抵”,以及隐瞒土地抵押查封等限制状态导致无法正常办理过户等情况。
网签-预告登记跳转界面
“本来还担心自己会遇到‘一房多卖’或者房屋土地存在抵押、查封等隐患。现在这些风险在签约环节就能通过系统自动识别并提醒,购房安全感直接拉满!”购房者王女士表示。
开发企业代表领取首批“网签即预告”不动产登记证明
以往购房,申请人要先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办理网签,再登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办系统申请预告登记,既跨系统重复录入房屋信息,又提交两次申请材料、反复身份验证。
现在,通过两局系统无缝对接,购房者在售楼部完成网签后,一键跳转至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办系统直接办理预告登记,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流程效率双提升。
新模式既保障购房者权益,也为开发企业注入发展动能。有房企负责人表示,“网签即预告”显著提升了客户信任度,签约时同步办理预告登记,从源头杜绝交易纠纷,真正实现买卖双方互利共赢。政府部门通过技术创新构建信用桥梁,既提升了监管效能,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交易环境的规范化。
文、图|记者 董鹏程 通讯员 穗规资宣
预售房不能按期交付甚至烂尾怎么办?
购买预售商品房,最担心什么?当然是“一房多卖”“先卖后抵”等交易风险。近日,随着广州市全面推行预售商品房“网签即预告”登记新模式,购房人最忧心的问题迎刃而解。购房人办理网签后,同步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可有效规避开发企业“一房多卖”“先卖后抵”,以及隐瞒土地抵押查封等限制状态导致无法正常办理过户等情况。
为购房加上“保险锁”
“本来还担心自己会遇到‘一房多卖’或者房屋土地存在抵押、查封等隐患。现在这些风险在签约环节就能通过系统自动识别并提醒,购房安全感直接拉满!”购房者王女士表示。
以往购房,申请人要先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办理网签,再登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办系统申请预告登记,既跨系统重复录入房屋信息,又提交两次申请材料、反复身份验证。
现在,通过两局系统无缝对接,购房者在售楼部完成网签后,一键跳转至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办系统直接办理预告登记,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流程效率双提升。
新模式既保障购房者权益,也为开发企业注入发展动能。有房企负责人表示,“网签即预告”显著提升了客户信任度,签约时同步办理预告登记,从源头杜绝交易纠纷,真正实现买卖双方互利共赢。政府部门通过技术创新构建信用桥梁,既提升了监管效能,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交易环境的规范化。
体现不同部门协同合作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网签即预告”登记模式的意义在于:首先是营商环境的改革,即让信息多跑腿、百姓少跑腿,通过政府信息系统整合、便民化设计,避免购房人两次登录,重复提交资料;其次是有效规避开发企业“一房多卖”“先卖后抵”,以及隐瞒土地抵押查封等限制状态导致无法正常办理过户等情况。
李宇嘉认为,背后还有政策风向和信号意义:一是,各地都在强化系统集成、协同配合,提高政策取向的一致性,消除对提振消费和内需的政策阻碍。广州这一政策举动,尽管不算大,但确实是规自部门和住建部门在政策协同性上的合作。二是,从全国范围来看,这个技术上的问题普遍存在,近期各地都在打通信息壁垒,比如拿地即开工、交房即办证,住房本体与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开工、同步交付等等,侧面也反映了地方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的比拼。三是其直接效果就是压缩了购房的环节和流程,提高房屋交易的效率,保护了购房者的权益,杜绝了开发商“一房多卖”的可能性。
整合:李斌 综合南方+
制图:李斌(即梦AI)
预售房交了定金不想要了,怎么退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商品房预售制在过往20年内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稳步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不仅解决了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同时也对国民居住水平的提升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不可否认的是,预售制度背后所潜藏的风险也确实存在。据新华社报道,去年以来,福晟、泰禾、华夏幸福、协信等多家标杆房企均出现债务危机,它们在全国多地开发的楼盘出现烂尾或面临烂尾风险。这种情况下,是否有必要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再次被推到前台。
近期,房地产行业风波不断,个别房地产企业潜在风险不断曝出,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浙江杭州、重庆、浙江湖州、江苏东台、河北石家庄灵寿县、湖南永州等地发布“购房风险提示”,其中有提示指出,购房者切勿贪图打折诱惑,避免陷入重大风险,如开发企业收取购房款,长时间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进行网签,可能造成”一房多卖”、“延期交付”、“停工烂尾”等风险。
那么,在房地产预售制度下,房企一旦出现经营困境后,购房者如何保障自身利益?若房企出现破产等情况,购房者对房屋或已付房款是否享有“取回权”呢?对此,澎湃新闻专访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股权高级合伙人陈少军以期给出专业的解答。
1.在房地产预售制度下,预售商品房购买时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首先,购房者在签署书面材料之前需要确认这个楼盘的开发商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尚未取得,开发商通常会通过第三方平台以签署认购协议等方式进行销售和收款。购房者在签字付款之前一定要就有关情况问问清楚。其次,在目前银行放贷趋紧的大背景下,不少开发商都面临着资金问题,预售合同签完后楼盘能否如期交付将会是购房者面临的最大风险。在此大背景下,选择大品牌、口碑好的房企开发的楼盘相对而言风险会小一点。
2.若所购期房的开发商出现经营困难,或已购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出现停工、烂尾等情况,购房者可采取哪些措施?
答:遇到这样情况,购房者能做的也只能是向开发商或销售经理以及其他渠道适时了解本楼盘的施工进度、停工原因以及何时复工等有关情况。在此,尤其要特别提醒广大购房者,如果不幸面临这样的状况,不要轻易选择打官司解除房屋预售合同并退还全部购房款,否则,即使赢了官司房子被退回去了但是购房款实际很难拿回来,到最后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3.若已购商品房开发商出现破产,购房者对预售房屋或已付房款是否享有“取回权”?
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五)项之规定,房地产公司破产后,尚未建成不满足交房条件的房屋,在客观上无法转移,但楼层、房号、面积均具体明确的情况下,属于特定物,若购房人已支付全款(含银行按揭贷款方式),则该房屋不属于破产财产,购房户有权行使取回权。如果购房者尚未支付全部购房款,则不适用上述规定,无法行使取回权。
4.若取消“预售制度”采取现房交易是否能减少楼盘烂尾或开发商跑路的情况,你如何看待商品房预售制度?
答:毋庸置疑,相比房屋预售,现房销售能够实现购房者即时拿到房屋,能够有效避免楼盘烂尾或开发商跑路的情况发生。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诞生于1994年,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息息相关,该项制度有效解决了开发商在商品房项目开发过程中面临的建设资金问题,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了商品房供应力度和速度,有效缓解了历史阶段城镇居民住房不足的现状。经过将近三十年的快速发展,伴随“预售制度”,同时出现的实际交付与宣传不符、楼盘烂尾、开发商跑路等问题层出不穷。在目前存量房销售屡创新高的楼市大背景下,“预售制度”是否还有存续的必要,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争议极大的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开发商大概率是不希望取消这项制度的。
责任编辑:刘秀浩
校对:徐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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