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2025,北京交通伤残鉴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 编辑:苏涵

一、北京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2025,北京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北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包括四个步骤:提出申请、接受检查和评定、作出评定结论以及不服重新申请。在鉴定前,需准备身份证、委托鉴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等材料。若单位委托,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则需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并缴纳规定的

法律分析

一、北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一)在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管理机关在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需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三)评定人根据检查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四)当事人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鉴定申请。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前要准备哪些材料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二)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五)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六)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需注意以下几项: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拓展延伸

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 保存事故现场:事故现场是还原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的关键,保护好现场是维护交通秩序、保护人身安全的重要举措。当事人应当尽快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

2. 保护伤者:当事人应当及时救治伤者,避免因救治不及时导致伤者伤势恶化。同时,在事故现场不得随意移动伤者,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3. 遵守交通规则:当事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在鉴定前,应当充分了解鉴定标准和流程,以便配合鉴定工作。

4. 准备好相关材料:当事人应当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以便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5. 配合鉴定工作: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鉴定工作,如实回答鉴定人员的询问,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以便尽快完成鉴定。

总之,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前,当事人应当注意保存现场、保护伤者、遵守交通规则、准备好相关材料、积极配合鉴定工作,以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语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和准备材料如上所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保障受害人身权的重要环节,对评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必要费用和收入损失也应得到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北京交通伤残鉴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一)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二)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三)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四)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五)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六)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什么程序?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需要掌握充足的证据证明,并且等待交通部门对于事故进行责任划分。如果事故造成了身体损伤,那么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事故伤残鉴定,在事后的赔偿环节,能提供有力的材料,保障受害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失。

三、北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北京地区包括以下

1. 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崇文区2.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顺义区3. 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海淀区4. 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海淀区5.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海淀区6. 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司法鉴定中心-朝阳区7.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朝阳区8.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石景山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四、交通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流程是这样的:

1、受害人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伤残鉴定申请;

2、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后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3、鉴定机构三十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五、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有哪些流程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队提出伤残鉴定申请;

2、交警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

3、伤者持《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4、鉴定人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作出伤残鉴定的结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六、北京交通事故伤残怎么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一)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二)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三)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四)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五)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六)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什么程序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方法和残疾赔偿金额计算方法相同。按照户籍性质和伤残等级计算。

需要注意:

1、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2、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3、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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