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支付算不算取消订单,未支付是什么意思
大家好,由投稿人蒋凝来为大家解答未支付算不算取消订单,未支付是什么意思这个热门资讯。未支付算不算取消订单,未支付是什么意思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未支付的订单怎么取消
近期,不少消费者反映,网购时,系统默认的第一付款方式变成了“先用后付”,消费者一不留神手滑点击,就完成了“0元”下单。
整个消费过程,既不需要刷脸,也不用输密码,听起来十分轻松便捷,甚至还有一些对网络使用并不熟练的中老年消费者,误以为这是一种网购平台的产品试用推广,直到点击确认收货按钮后,收到突如其来的扣款通知,才惊觉这项功能已经掏空了自己的钱包。
“先用后付”这类功能,因为被系统默认为首选支付方式,所以开通时往往轻而易举,甚至有些消费者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开通了这项功能,不过关闭这项功能时却有点难,甚至给不少消费者带来了麻烦。
“先用后付”默认首选 欠账不还影响信用
黑龙江哈尔滨的王先生,近日发现家里的快递突然出现暴增,原来这些快递都是自己的老父亲不小心使用了“先用后付”支付功能购买的。
王先生告诉记者,让他困惑的是“先用后付”这个支付方式怎么突然出现在了购物的支付列表中,自己和父亲并没有主动去设置它。
王先生:我父亲并没有设置“先用后付”功能,它就直接出现在了支付选项里,而且默认为首选。要是后期不还,会影响信用。平台可以这样不协商就增加你的支付方式吗?
记者发现,因为“先用后付”支付方式给消费者带来困扰的案例各地多有发生。江西抚州市民吴先生也是因为“先用后付”最近有些上火。
吴先生在网购时发现自己网购的付款方式中突然多了一个“先用后付”模式,在商品购买页面,“先用后付,0元下单”等字句始终在屏幕下方,而且“先用后付”模式被平台设置为默认首选模式。
吴先生告诉记者,他并不知道这个“先用后付”是什么模式,也并没有想使用它,不过可能是他不小心碰到了,几天后商品就到家了。
上海消保委针对“先用后付”发布消费提示
针对“先用后付”“先享后付”等0元下单模式,消费者吐槽和投诉渐渐多起来,对此,上海消保委专门发出了消费提醒公告,提示消费者谨慎对待这种购物方式。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 唐健盛:我们上海消保委也收到了很多消费者的反映,说很多的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因为不小心点了“先用后付”以后,一下子下了很多的单。
比方说我们原来在电商平台购买的时候,有一个直接购买的按钮,那么按照我们原来的操作,消费者在点击直接购买了以后,实际上还会跳转到订单界面,还会再进行相关的支付,但是它把这个按钮直接变成了“先用后付”,那么消费者手一滑就下一单。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会购买很多可能他本身并没有决定要去购买的商品。
上海市消保委认为,“先用后付”模式,其实类似于信用卡交易机制,如果发生消费者没有及时支付或者没有支付的情况,就会导致消费者的信用受损。而这方面风险,平台并没有告知消费者。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 唐健盛:有很多的消费者向我们上海消保委反映,“先用后付”一不小心开通了以后,如果要把它关闭,往往就找不到相关的入口。
“先用后付”可能存在哪些套路和风险?
“先用后付”是当前各大电商平台基于消费者个人信用登记而开发的一种支付功能,一般情况下,达到一定信用条件的消费者,被平台赋予0元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权限,并且允许用户在收到商品并确认满意后,再进行支付。
所以这一消费支付新模式,实质上是一种消费信贷模式,旨在降低用户决策门槛,实现快速下单转化。
这一新型支付模式有其简单便捷的优点,但对于消费者而言,也暗藏套路和风险:
开通该功能的风险提示不足。一些平台将此项付款功能设置为默认优先项,但未在显著位置说明具体条款;
还有一些消费者反映后续想要关闭该功能却很难找到操作入口,并且必须等待所有订单完成或售后服务结束才能关闭;
消费者可能在不知情或无意识中增加额外的消费,从而产生过度消费的问题;
如果消费者未能按时完成支付,可能会产生逾期费用,并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专家:“先用后付”选择权应交给消费者
相关专家表示,“先用后付”“先享后付”这样的支付方式,本身无关好坏。不过,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先用后付”这类支付方式之所以引起消费者的不满,是因为购物平台没有充分考虑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朱巍:向消费者推广这种方式之前,应当有消费者二次确认,而且明确告诉他这种方式的结果是什么、支付方式是什么、退货渠道是什么,如果这些都没有说明,强制推给消费者,本身这就是一个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先用后付”是改变支付方式的一种新尝试,不一定适合所有人,所以购物平台要有明确清晰的关闭入口。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 唐健盛:还是要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如果消费者要关闭“先用后付”,那么就应该让消费者非常方便地找到相关的入口,通过简单的操作就可以把“先用后付”关闭。
专家表示,一旦因“先用后付”支付方式引起纠纷,应及时进行投诉。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朱巍: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我觉得可以第一时间向平台举报它,同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消协投诉它。
来源: 央视新闻
未支付的英文
今年2月,在辽宁大连开烧烤店的杜先生接待了一桌顾客,这桌顾客消费了1000多元,但是一桌十余人最后没有买单便离开。杜先生当时报了警也发布了“寻人启事”,但一直没有下文。近日,杜先生把当时的监控视频发布在网络上,随后“男子带10名女子吃千元烧烤逃单”话题成为微博热搜并引发讨论。
4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杜先生处了解到,已有一名自称是当时吃饭的人联系了他,并通过微信支付了费用,对方表示当日因为喝多了误以为已买单。
杜先生称,已有人通过微信给其转了1100元餐费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20日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使没有买单的顾客不是故意的,也属于未履行支付餐费的义务,商家仍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报警处理,警方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帮助商家联系到消费者,核实情况后让消费者支付餐费。”
老板自述:
10多名顾客吃了1000多元
饭后未买单即离开
杜先生和爱人在辽宁大连开烧烤店已经有十多年时间,日常收入也主要靠这个烧烤店,夫妻俩有3个孩子,平时的开销压力比较大。
2月25日傍晚,杜先生接了一个10多个人的“大单”,他特意安排了店里最大的一张桌子;2个多小时后一桌人吃完饭,其中一名男子表示由自己买单,计算后一桌人一共花费1100多元,杜先生给他们优惠到了1050元。
“其他人都先出去了,那个男的说由他买单,结果我转头忙活了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发现那个男的也走了,但是我并没有收到付款。”杜先生说,反应过来后他曾经追到店外,但是并没有看到那一桌的客人。
杜先生说,1000多元对于小店来说算是很大的一笔收入,事后他报了警,并在店里贴了一张“寻人启事”;一些顾客来吃饭看到后也帮他发到了网上,但是一直没有人来支付费用。
最新进展:
老板称有人联系其支付餐费
对方自称以为当时已支付
杜先生一度以为这件事就过去了。直到4月12日,突然有人加了杜先生的微信,并自称是当时吃饭未给钱的那个人,“对方当时发消息说就是不给我钱,并且说等能找到他的时候再说,这让我特别生气。”
曾有人自称是未买单者并挑衅杜先生(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有朋友把杜先生的遭遇发在了短视频平台上,引发网友关注。4月12日加了杜先生微信的人后来表示,只是为了开玩笑才那样和杜先生说的,实际上自己并没有去杜先生的烧烤店吃过饭。
4月19日,杜先生的遭遇经过媒体报道引发关注,“男子带10名女子吃千元烧烤逃单”等话题也登上了微博热搜。
红星新闻记者20日从杜先生处了解到,就在19日当天,一名男子加了杜先生的微信,并表示自己就是在今年2月前去吃饭的那桌人中要买单的那个。据杜先生提供的与对方的聊天记录显示,该男子表示,自己当时因为喝了酒,刚好也给别人转了一笔账,所以以为自己实际支付了餐费。该男子随后通过微信给杜先生转了1100元餐费,并表达了歉意。
红星新闻记者提出希望能够联系支付该餐费的顾客,不过杜先生表示此事已经告一段落,也希望不给对方再增加更多的压力和困扰。杜先生称,“无论是不是故意,反正只要事情最后能够解决就好了,也不希望给对方造成太大的困扰,我就好好做我的生意就行。”
杜先生餐厅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具体的警情还不太清楚,但是如果遇到有人报警反映顾客逃单的情况,民警都会按规定接警处理。
律师解读:
若故意逃单金额较大
可能涉及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杜先生表示,自己开烧烤店的十多年里,很少会遇到顾客逃单的情况。在北京开烤肉店的苏先生对红星新闻记者说,现在大多数顾客会选择线上支付,有时候客人喝酒或者是双方都没有留意,会出现没有收到餐费但是客人离开的情况,“不过绝大多数客人一般发现之后会回来重新支付,而且现在餐馆的联系方式都是可查的,即使不亲自过来,联系餐馆然后线上支付也是非常方便的。”
4月20日,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饭店经营者遇到逃单情形,可选择进行报警处理,“因为逃单人没有支付价款,是导致了自己经济利益受到了损失,如果涉及金额较大的,故意逃单的人除了承担民事责任外,还有可能涉及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付建解释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付建表示,如果逃单的人不是故意的,也属于未履行支付餐费的义务,商家仍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警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帮助商家联系到消费者,核实情况后让消费者支付餐费。
对于有人冒充逃单者挑衅杜先生的做法,付建表示,冒充逃单者挑衅老板这种行为如果多次实施或者对老板进行言语侮辱诽谤的或者侵犯发送骚扰信息,这种行为同样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或面临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认为,饭店经营者遇到逃单,无论金额多少,都可以选择报警。不过若逃单行为被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嫌诈骗罪,一般诈骗罪的起刑点为5000元。如果逃单金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存在多次逃单等情形,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逃单行为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对逃单者进行治安处罚。
连大有说,如果逃单的人不是故意的,属于误认等情况,商家也可以报警让警察帮忙寻找,警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帮助联系消费者核实情况等。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编辑 郭宇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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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支付的订单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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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小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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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等卖家上钩后,骗子接着发送虚假网页链接,引导卖家点击链接进入“客服”聊天界面。然后,再伪装成“客服”,以卖家“未开通消费者保障功能”等为由,诱导其向指定账户转账。
3、等卖家成功转账后,又要求卖家添加“技术工作人员”为好友,开启“屏幕共享”操作,进一步协助卖家解决店铺问题,但真实目的是通过操纵卖家手机,将其卡里的钱全部转走。
特别提醒:
卖家在遇到买家称“无法付款”“付款异常”等问题时,需要从正规渠道联系平台客服。
不要点击、扫描陌生人发来的链接和二维码,不要和陌生人开启屏幕共享功能,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汇款。
转自:珠海刑侦
来源: 珠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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