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事故责任认定,金华校园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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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事故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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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康桥国际学校秀岗校区高中部的学生,近期正在进行“自行车环岛成年礼”活动,22日上午车队行经彰水路三段时,遭到一辆轿车从车队后方撞击,7名学生及补给车驾驶员当场被撞飞,受伤学生连人带车被撞倒在路旁,1人伤势较为严重。
事故发生在22日上午10点43分,康桥国际学校学生的自行车队行经彰化县埤头乡彰水路3段108号北上车道时,与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从道路监控可见,学生自行车队行驶于道路外侧,此时一辆轿车,因不明原因左偏并逆向行驶,直接冲撞学生车队。前方学生被撞后,后方同学如同被保龄球击中的球瓶,一个个接连摔倒。
事故造成多辆自行车毁损,轿车驾驶员及7名学生受伤送医,其中一名学生昏迷,伤势较重。另有学生左小腿骨折、脸部撕裂伤,其余5人则为轻伤。
据当地警方调查,轿车驾驶员萧某是一名冷气工人,当时正驾车去工作,不慎肇事受伤后被送往医院,其头部擦伤、上唇部有撕裂伤,酒精测试值为零。治疗后,萧某却突然自行离院,一度失联。
23日,有台湾媒体报道,肇事轿车驾驶员萧某目前已与彰化警方联系,说明事发当时正在捡东西,没注意到车辆偏离才撞到学生,现正在前往彰化警察局的路上,详细事故原因尚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看看新闻记者: 贺璟岚
编辑: 贺璟岚
责编: 安乐
校园事故案例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漳州高新区“10·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0月26日11时19分许,覃某驾驶闽E56286号重型厢式货车(空载)行驶至漳州高新区靖圆大道与高新西路交叉路口时,碰撞谢某驾驶的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造成二轮摩托车上3名驾乘人员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3万元。
调查认定:漳州高新区“10·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对有关责任单位
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对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理建议
漳浦县金铃道路运输服务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使用虚假委托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由工作人员违规许可,且该服务部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缺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建议由市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等法律法规规定撤销其行政许可。
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
1.覃某,漳浦县金铃道路运输服务部法定代表人,闽E56286号重型厢式货车驾驶员,2024年11月8日,涉嫌交通肇事罪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予以逮捕。若经司法机关审理,覃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则由应急部门继续依法依规对其处理。
2.黄某,男,漳浦县湖西畲族乡岭脚村人,在代办漳浦县金铃道路运输服务部《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行政许可过程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要件,冒充委托人覃某签字提供虚假委托书,利用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建议由漳浦县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对其处理。
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对有关党员和公职人员等7人的处理,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对于漳浦县交通运输局在办理漳浦县金铃道路运输服务部等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过程中,存在申报材料造假、恢复已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顶替、未按正规程序审批审核等涉嫌违规审批发证问题,建议由属地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对其他涉事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理意见
1.漳州毅胜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对货物运输承包单位资质把关不严,对货物运输业务未有效实施管理,未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建议由漳州台商投资区应急局依法依规查处。
2.南靖县三顺摩托车店(门店名称“大房良江车行”),该摩托车店违规改装摩托车,建议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查处。
事故调查报告还建议漳州靖圆发展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建设局、漳州高新区交警大队、漳浦县交通运输局、漳州高新区管委会、漳浦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大型车辆
车身较高、载重较大
导致其视线盲区大、制动距离长
到底哪些区域属于车辆盲区?
又该如何规避盲区?
大型车的“致命盲区”
到底在哪?
“吃人”的车辆盲区
车辆盲区是指驾驶人位于正常驾驶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
任何车辆都存在视线盲区,车体越宽越高,车辆盲区的范围就越大。
车辆静止状态下就有如此大的盲区,一旦行驶更是“危机四伏”
前后左右都有”盲区”
尤其注意这个“弯月区”
1.内轮差盲区:车辆转弯时,前内轮与后内轮的转弯半径之差,就是内轮差,这个区域由于车辆前、后车轮的运动轨迹不重合,呈现出弯月形状的盲区。
与普通小轿车相比,大货车、大卡车在转弯时产生的内轮差更大,行人更难规避。
2.A柱盲区:车辆转弯时,左右A柱会遮挡视线,可能影响观察左右前方的行人及非机动车。
3.超车盲区:超车时,后车视线会被前车遮挡,可能无法观察到对向来车。特别是要超越大型车辆时,超车盲区更大。
如何避免车辆盲区
酿事故?
驾驶员
1. 上车前,养成主动绕车一圈检查的习惯,特别是在小区、学校等儿童集中的地方。
2. 转弯、倒车、停车时速度一定要慢,脚放在刹车上,提高注意力观察周围情况,必要时下车查看清楚再继续下一步操作。
3. 若急转弯时,A柱挡住了视线,扭动下脑袋就可以避过盲区。若要变线,除了看外侧后视镜,也要扭头看看车辆侧面有无车辆或人员靠近。
行人、非机动车以及小型车驾驶人
在道路上通行的时候,应尽量和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特别是在交叉口,要特别注意右转的大货车,不要抢先超越正在转弯的大货车,不要让自己处于大货车危险盲区和“内轮差”区域内,防止发生危险事故。
来源:漳州市应急管理局、中国应急管理、国家应急广播
发布:甘肃省委政法委宣传教育处
20250422校园事故
为全面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责任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旨在明确责任边界,强化责任意识,构建科学严谨的事故处理机制,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全、有序、高质量发展。
一、责任事故认定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
事故认定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通过深入调查、收集证据,全面、准确地还原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解读。
(二)权责一致原则
根据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明确其应尽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确保责任认定与岗位权力、工作职责相匹配。
(三)公平公正原则
对所有责任事故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认定和处理,保证认定结果的公信力。
(四)及时高效原则
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学校应迅速启动调查程序,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事故认定和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责任事故分类
(一)教学管理事故
教师在备课、授课、作业批改、考试组织等教学环节中违反教学规范和要求,影响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教学计划授课、擅自缺课、提前下课;考试命题出现严重错误、泄露试题;作业批改敷衍了事,未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等。
(二)课堂教学事故
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未履行好课堂管理职责,导致课堂秩序混乱,影响正常教学活动。比如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违纪行为不及时制止和教育;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因教学方法不当引发学生抵触情绪,造成教学事故等。
(三)学生管理事故
班主任及其他教职工在学生日常管理、安全教育、活动组织等工作中,因工作失职、管理不到位,导致学生出现安全问题或不良后果。例如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时,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对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未及时发现和处理,引发严重冲突等。
(四)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相关人员在校园设施设备管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失职行为,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像未及时维修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学设施;食堂采购、加工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导致学生食物中毒;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或失效,未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等。
(五)师德师风事故
教职工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出现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
三、责任事故等级划分
(一)一级责任事故
造成师生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的事故。例如因校园安全管理疏漏导致学生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引发重大社会负面舆论的事件等。
(二)二级责任事故
造成师生轻伤或一定财产损失,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在学校内部或局部区域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如教师在课堂上体罚学生,导致学生身体受到轻伤;因教学管理失误,造成考试大面积混乱等。
(三)三级责任事故
对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一定干扰,未造成明显人身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但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的事故。比如教师偶尔迟到、早退;作业批改不及时等轻微违反教学规范的行为。
四、责任事故认定程序
(一)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学校相关部门(如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等)报告,相关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重大事故需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二)成立调查组
学校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调查组负责全面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包括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查阅相关资料等。
(三)调查取证
调查组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调查取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调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事故相关各方的陈述和申辩,保障其合法权益。
(四)分析认定
调查组根据调查取证结果,依据本办法对事故进行分析,明确事故性质、责任主体和责任等级,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五)结果公示
学校将事故认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全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对有异议的认定结果,学校将进行复核。
五、责任事故处理措施
(一)三级责任事故处理
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责任人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除一定数额的绩效工资。
(二)二级责任事故处理
对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责任人当年及下一年度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资格,扣除相应绩效工资和奖金。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一级责任事故处理
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学校管理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学校需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整改工作。
六、责任事故申诉与复核
责任人对事故认定和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事故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诉人。
七、责任事故预防与整改
(一)预防机制
学校定期组织教职工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等培训,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整改要求
发生责任事故后,学校应针对事故原因和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学校应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并接受检查验收。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XX学校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确保教育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为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校园事故的类型
9月19日7时26分左右,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泗州学校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多段视频显示,多辆私家车以及三轮车撞损严重,有学生被撞躺倒在地。据当地一市民称,当时正好是学生上学时间,校门口学生和家长都特别多,学生和家长都有被撞到。
据泗洪县公安局消息,许某某(男,31岁)驾驶轿车送其妹妹上学,行至泗洪县青阳街道山河东路泗州学校东侧,突发疾病,车辆失控,先后与2辆轿车、3辆非机动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伤者均及时送医救治,生命体征平稳。
目前,许某某已被警方控制,相关调查正在进行。
记者 | 龙乾妹
来源: 百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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