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老师辑,老师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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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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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教师节,年终岁尾,学校总会评出一些优秀老师。与其说是评,事实上是领导说了算,校长说了算,校长说谁优秀谁就优秀。
即便你工作干的再好,校长不喜欢你,你也不可能获得优秀老师的荣誉。
有一句话说的好:干活不随主,总是285。也就是说,只要你干得工作校长喜欢。那么,你才可能成为好老师啊。
上案例:某学校某老师,因为一个荣誉和校长干了起来……你不要以为这是个笑话,这是事实。
有些人会认为,老师为了一个荣誉打架,至于吗?说这话的人肯定是没有当过老师。干过老师的人都知道荣誉对一个老师很重要。
因为评职称是要有荣誉的,而职称又是和工资挂钩的。所以,荣誉的背后不仅仅是名誉,更是利益。所以,哪个老师能不努力争取呢?甚至是不择手段!
上述案例中,那个老师为了一个荣誉和校长干架,也就可以理解了。
事实上,这个老师不是在为荣誉而战,而是在为利益而战。
人为财死啊!
写在后面:每年的教师节,年终岁尾的时候。也是老师们争斗最激烈的时候。
为了一个荣誉,他们会撕破脸。同事,朋友,为了一个荣誉就变成了敌人。
教育变成了这样,还正常吗?老师们都在拼命的争荣誉,教育还能发展好吗?
文||不愿露脸的的杰克声明||文章原创,文中图片均来自于网络,侵删。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可喷!学生当老师
新京报快讯 据南京邮电大学官方微博消息,经查,张宏梅身为高校教师,师德失范,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学校研究决定,依程序撤销其专业技术职务;上报上级部门批准撤销其教师资格;解除与其人事聘用关系。
编辑 彭启航
新京报此前报道,南京邮电大学2020年1月5日发布情况通报称,2019年12月26日晨,学校发现材料学院一名2017级研究生意外死亡。
有网友爆料称,死者名为谭某,是在学校实验室的一场火灾中死亡。其被导师张某“谩骂压榨、人格侮辱、不让考六级、不给改论文,还被要求签承诺书延期毕业”,因而选择结束生命。
1月6日,新京报记者走访了解到,死去的学生叫谭大伟,是南京邮电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其导师叫张宏梅,是该学院材料物理专业教授。多名学生称张宏梅存在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甚至人格侮辱的情况。另外,张宏梅还涉嫌让学生给她的私人公司干活儿。
南京邮电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张宏梅。图片来源 南京邮电大学报
当老师和学生
最近湖南一个学校校长和女老师开车在树林里干不雅的事,被热心群众当场抓获这还是我们的人民教师吗?
这都是些什么人,作为学校的校长老师你们的师德在哪里?这样品行不端的校长老师怎么能把孩子教好,家长还能放心把孩子交给学校教育吗?
一个学校的校长最少都是带着行政级别的人物,就是这样当领导的一个学校的一把手呀!带头搞这些色情的事情,我不知道这里面是否还牵扯一些权色交易,这也犹未可知。
因为大家也对这个不感兴趣,大家在乎的是咱们的教育界有这样的校长老师存在危害性很大,他们自己的品行都能扭曲到去树林干不雅事更别提能教好孩子。毛主席说谁要是敢在教育上动手脚那就是我们全中国最大的敌人,我们要坚决予以消灭掉。
古有云:师者教书育人传道授业解惑也,这倒好校长和女教师跑树林里去互相学习去了,这无形之中透露出了咱们教育存在任用校长教师资格时审查不严谨,这个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这种道德败坏的人能当校长他能领导好学校吗?这种德行的女教师能教好咱们的孩子吗?
真的不敢想象听说这个校长和女教师平时在学校都不收敛,很多人都能看出其二人关系不一般,直到现在东窗事发。校长在学校权利滔天可谓是一手遮天,平时即便有些人对他的所作所为不满也不好说,毕竟官大一级压死人,而且在学校这个小圈子里,作为老师其更是不敢轻易忤逆校长因为这个校长能有100种方式整你。
归根结底还是这个校长与女教师信念丧失,没有守住道德底线。他们没有明白自己身上担负的责任,他们不能清晰的认识到自己是在培育祖国的未来与家长的希望。
他们辜负了国家赋予他们的职责,更辜负了亲手把孩子交到学校手上的家长,目前为止涉事校长女老师已经被停职,正在接受组织的审查,等待他们的只有严厉处罚。
早知如此何必呢?白白葬送了两个人的大好前途,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一个人一旦违背良心道德,违背了职责,违背了国家的法律法规。那么他必将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代价,一个领导要是丧失了信念那等待他的只是看不见光的无尽黑暗,东窗事发那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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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一段男子当街殴打自己20年前班主任的视频在网络热传,引发社会关注。而就在数日前,该案在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声称上学时遭体罚 男子20年后当街殴打老师
2018年12月,一段被冠以“男子反削20年前班主任”标题的视频流传网络。2018年12月19日,一位名叫常仁尧的男子在网络上就此作出回应。
在视频及一些网帖中,常仁尧表示,自己打老师不对,但打这名老师是事出有因,因为上学时这名张姓老师曾经严重体罚过他。与此同时,张老师所在学校的一份举报信也流传于网络,信中对常仁尧这种不尊师重道的行为表示谴责。
一时之间,这起事件迅速挤入公众视线。有人讨伐常仁尧不重师道,也有人在知道“他读书时常被那位老师辱骂”之后,对他的行为表示同情甚至理解。
很快,这位张老师所在学校和他本人,分别向所在地栾川县警方报了警。栾川警方立案调查后,经过常仁尧父亲的联络,常仁尧购买车票准备从工作地杭州回乡接受调查。随后,在浙江杭州铁路警方的协助下,常仁尧被抓捕归案。
经过审查,栾川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6月12日上午9时,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常仁尧为什么要当街殴打自己的老师?他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辩论。
公诉方还原事件过程 殴打是否蓄谋已久?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7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常仁尧驾驶自己的黑色越野车与同村的潘某外出钓鱼。当车行驶至S328省道栾川乡双堂村19号界碑附近时,遇见骑电动车经过的张老师。张老师是常仁尧初二时的班主任,现任某中学老师。
庭审现场,公诉人宣读了视频拍摄者潘某的证言,还原了事件经过:
常仁尧上去问那个人是不是张清林,那个骑电动车的男子说,是。常仁尧朝张清林右脸上扇了两巴掌。常仁尧一直问张清林,你记不记得我?张清林说有点印象。常仁尧又问,你记不记得以前怎么打我?常仁尧说话的同时,走到张清林的左边。常仁尧一直重复着刚才说的话,又朝张清林左脸上扇了两巴掌,打了一拳,还问张清林以前是咋当老师的,并说我叫常仁尧,你记不记得?常仁尧让张清林把电动车推到路边。张清林将电动车停到路边以后,常仁尧就和张清林理论上学时张清林打他的事情。
公诉机关指控,最后在围观群众的劝说下,常仁尧才住手。张老师回家后,自感被曾经的学生殴打、辱骂有失颜面,就向家人谎称,自己骑车摔倒受伤,随后,自行医疗治愈。
对于整个事件的发生,被告人常仁尧表示,事件发生源于偶遇,并非像某些网帖所称的是蓄谋已久。
张老师是否存在过度体罚学生的行为?
那么,双方到底是有着怎样的恩怨,会导致常仁尧偶遇自己的老师后,大打出手呢?据常仁尧讲,张老师在任他的班主任期间,曾经数次体罚他。
被告人 常仁尧:
他就用一根大概这么宽、这么长一个木板,往我脖子里使劲插。他边插边骂,因为比较紧,他插不进去,他就使劲钻,钻下去。当时让我扒到黑板,我就感觉像拉到车上游行的杀人犯一样。那是对我伤害最重最重的一件事。
据常仁尧讲,他最在意的并不仅仅是体罚,而是张老师对他心理上的伤害。因为当时自己家庭条件不好,所以更在乎别人的看法。据常仁尧的家人讲,常仁尧偶尔会在梦中惊醒,回忆起当年的事情。
对于常仁尧及辩护人提出的,张老师当年曾过度体罚常仁尧的说法,公诉人未予认可。(之前,据媒体报道,很多学生回忆,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大环境下,略微体罚学生在当地是比较常见的现象,甚至一些家长愿意将孩子交给这样的老师管理。因此,问题的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过度体罚。)
公诉人:
张清林同事证明,张清林是一个在学校对待教学工作比较认真的人,但是在管理学生上比较严厉的这种老师。
对于张老师是否有(过度)体罚学生的行为,他所在的栾川县实验中学副校长也出庭作证予以说明。
张老师同事 栾川县实验中学副校长 田占柱:
在平时的工作中,这个人有点内向。但是没有发现有其他学生(称受到张老师体罚),或者说有违师德规范这方面的情况。(张老师)应该是一个比较负责任的老师。
对于张老师是否曾经殴打过常仁尧, 田占柱副校长表示并不清楚。
视频是如何流传出去的?责任是否由常仁尧来承担?
在这起案件中,除了打人这个情节,还有一个情节非常重要,就是常仁尧让人拍摄了他殴打张老师的视频。后来这段视频流传于网络,引发很大关注。在法庭上,这个情节造成的影响到底有多大、责任又应该由谁来承担,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的又一个焦点。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视频拍摄者潘某拍摄的视频共有9分20秒,前面的一分钟即为网络流传的视频。
视频显示,在前面一分钟的激烈冲突过后,后面的8分钟视频主要是双方在理论。那么,这段视频后来又是如何流传出去的呢?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8月24日,常仁尧截取前1分09秒内容,通过手机微信转发给初中同学杨某。同年11月15日,又微信转发给同学辛某,后辛某又转发给其他同学。
2018年12月15日,该视频迅速在各种微信群转发传播,随之被各大新闻媒体平台关注报道。
被告人 常仁尧:
当时我的想法就是录下来,以后我想再看一下,这是实话。并没有网上他们说的,我要录下视频,然后传到网上再炫耀视频说我打老师。因为录视频自始至终我都没想到把这视频传到网上。我本身也知道这种视频它是负能量,是一种不好的视频。
至于后来如何流传到网上,常仁尧表示并不知情。不过,公诉人认为,正是常仁尧将视频转发给同学,才有后来视频被广泛传播的结果出现。
辩护人则认为,常仁尧只是拍摄视频,然后传给有限的两三个朋友,并且嘱托不要外传,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传播。
对此,公诉人表示,常仁尧传视频给朋友,对最终造成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应属于间接犯罪故意。
如何量刑?
那么,基于打人和传播视频这些情节,常仁尧的行为是否构成公诉机关起诉的寻衅滋事罪呢?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的四种情形: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常仁尧,为报复被害人,发泄自己对被害人的不满情绪,借故生非,随意当中拦截、辱骂、殴打被害人,并有意录制视频,又将不良视频先行传播给他人炫耀观看,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辩护人则认为,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辩护人提出,司法解释中寻衅滋事罪的要件之一是无事生非,而常仁尧的行为并非如此。
控辩双方,一方认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一方认为仅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触犯刑法。这两种法律评价,对常仁尧来说,意味着处罚的不同。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明显轻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
在庭审最后的被告人陈述阶段,常仁尧对打人的行为表示了后悔与抱歉。
被告人 常仁尧:
不管前头有任何原因,打人都是不对的,给张老师及其家人带来伤害我也感觉到很后悔,感觉到很后悔,很抱歉。
该案将于7月10日在栾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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