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集资和非法集资的区别,合法集资需要哪些部门批准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鲁然一

合法集资和非法集资的区别,合法集资需要哪些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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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集资需要什么条件

“轻松赚10万”“3天翻倍”?,这些“稳赚不赔”的字眼是否让你心动?

4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公布“重庆十大非法金融中介警示案例”,涵盖银行、保险、证券领域,包括贷款中介骗局、征信修复骗局代理退保骗局、非法荐股等典型骗局,帮助广大市民增强风险意识和提升防范能力。

案例1:

假冒“银行助贷签约中心”骗局

风险提示

部分非法中介以“超低利率”“超长期限”为噱头,吸引消费者通过其办理银行贷款,过程中往往以“审批困难”为由,要求消费者支付额外“定金”或“包装费”,最终非法中介宣传的贷款条件往往无法兑现,消费者已经支付的其他费用也无法追回。

警示案例

张先生计划购买一辆二手车,但资金紧张。某中介以“银行助贷签约中心”名义通过微信联系张先生,声称可为其办理年利率低至3.5%、最长可贷10年的公积金信用贷,为了增强可信度,对方还发来了某银行的贷款审批截图和数位“客户”的好评信息。但在提交征信报告后,对方以“征信瑕疵”为由,要求张先生支付“定金”并承诺可为其进行“包装”。

张先生因急于用款便轻信了对方的说辞,同时在对方的要求下将手机交给对方操作,最终张先生发现,实际贷款利率远高于对方的宣传内容。通过咨询对应银行网点,张先生得知相关贷款可以自行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但前后已支付的2000元定金和“包装费”已无法追回。

警示教训

贷款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贷款利率以银行最终的审批结果为准,任何承诺“无需审核、快速到账、低利率”的贷款中介,都可能是骗局。

案例2:

“征信修复”骗局

风险提示

部分非法中介针对存在不良征信记录的消费者,利用其金融知识盲区和急于消除不良贷款记录的心理,宣称可以有偿“修复征信”以欺骗消费者钱财,个别不法分子甚至对消费者进行敲诈勒索。

警示案例

小王办理的网贷有多笔逾期,个人征信记录出现多笔不良。某日,小王收到某中介宣称可以办理“征信修复”的手机短信,出于对个人后续在就业、购房方面的需求考虑,就按照短信内容与该中介取得联系。

小王按照对方要求提供了本人身份证、网贷流水和征信报告等,并支付3000元保证金后,对方又以“违规操作”威胁其继续汇款,否则公开隐私信息。在意识到自己可能陷入不法分子圈套后,小王选择了报警求助。

警示教训

征信记录是信用历史的真实反映,个人征信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删除或者修改。所谓的“征信修复”往往是不法分子利用受害者急于解决问题的心理实施诈骗,任何承诺消除不良记录的行为,都可能是骗局。

案例3:

“债务优化”骗局

风险提示

部分消费者在面临还款压力时,被非法中介的“债务优化”广告吸引,非法中介称熟悉各家金融机构延期还款政策,可有偿指导消费者办理延期还款、减免贷款本息等业务,消费者被诱导后往往最终仍然发现中介的承诺无法达成。

警示案例

赵先生由于资金链紧张,难以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在网上看到某中介发布的“债务优化”广告,声称可以指导消费者办理贷款延期,于是点击广告中的链接登记了个人信息。中介在了解到赵先生具体情况后,指示赵先生“不接银行电话”、“不见银行工作人员”,还帮助赵先生制作虚假的“大病住院”和“收入困难”证明,并根据赵先生的贷款金额收取了“代理费”。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认为赵先生恶意欠款,向法院提起诉讼,赵先生在接到法院传票后才意识到自己受骗,然而此时已无法与中介取得联系,自己不仅无法追回支付的“代理费”,还因为个人征信记录中存在逾期记录,个人工作、生活受到影响。

警示教训

消费者还款困难时,应当如实告知金融机构并积极协商还款,贷款逾期不仅影响个人征信记录,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4:

不正当“反催收”骗局

风险提示

某些非法中介会假借“专业维权”为名,教唆消费者更换联系方式、故意不接银行电话,并编造金融机构违规等理由向金融机构反复投诉以达到个人诉求。同时消费者在向非法中介提供电话卡、银行卡等信息后,还可能产生额外财产损失。

警示案例

杨先生因生意亏损,存在巨大的信用卡、网贷还款压力,C公司在掌握杨先生相关情况后,自称可以为杨先生办理债务减免、债务延期,并按照信用卡1500-8000元/每张、网贷平台1500-8000元/每个的服务标准收取费用,杨先生迫于还款压力支付了费用,按照C公司的要求实名办理了新的电话卡并交给C公司,随后将贷款平台、信用卡联系方式均改为新办理的电话卡号,并按照C公司要求拒绝金融机构的联系。

C公司后续以杨先生的名义向金融机构重复恶意投诉,企图使金融机构迫于投诉压力为杨先生办理延期还款。最终金融机构没有妥协,杨先生不仅没有获得债务减免,反而因恶意逾期被银行起诉,信用记录严重受损,此时杨先生才发现已经无法联系到C公司的工作人员。

警示教训

遇到问题请通过正规法律援助渠道解决,切勿轻信所谓的“专业代理”。盲目听信中介教唆不还款、不接催收电话,会导致贷款逾期、产生征信不良记录;贸然提供本人实名电话卡,个人信息可能会被泄露。

案例5:

“高额退保”骗局

风险提示

部分非法中介针对消费者资金需求,宣称可以办理“高额退保”,并以多退资金的比例收取服务费,实则利用消费者的金融知识盲区,欺骗消费者办理其他业务,导致消费者遭受重大损失。

警示案例

张某某、白某某等人利用不法渠道非法获取金融消费者信息,宣称可以办理“高额退保”,承诺可以帮助消费者取得比通过正常退保渠道更多的金额,事后收取多退资金的50%作为报酬。

实际操作却是为客户办理了保单质押业务,还欺骗消费者质押出的资金即为退保所得。消费者不仅要向不法分子支付手续费,同时还要承担保单质押后产生的还款义务。通过此“套路”,张某某、白某某等人欺骗了全国各地数十名消费者,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判处有期徒刑。

警示教训

消费者若有退保需求,请通过官方渠道与保险公司进行正式协商,任何打着“高额退保”旗号进行宣传的外部机构或个人均为非法中介。

案例6:

“高额理赔”骗局

风险提示

部分非法中介通过夸大保险损失、虚构赔付条件等方式吸引消费者委托其进行“代理理赔”,并收取“手续费”。最终往往不仅无法兑现承诺,还会导致消费者承担理赔过程中的其他费用。

警示案例

84岁的蔡奶奶因交通事故唇部受伤,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介入调解,但蔡奶奶在调解前结识的“黄牛”坚持主张该伤情可评残,并除医疗费外还要求保险公司支付5万元赔款,在“黄牛”的唆使下,调解陷入僵局。

后续“黄牛”向蔡奶奶承诺可委托其办理评残诉讼处理,还根据预期理赔金额要向蔡奶奶收取2000元“代理费”,且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蔡奶奶自行承担。受到高额理赔金的吸引,蔡奶奶答应了“黄牛”的要求,但最终由于受伤程度过于轻微,经评残后该伤情未构成伤残,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除医疗费外仅赔付1120元,蔡奶奶自行承担评残鉴定费1000元,此时“黄牛”早已不知所踪,预先收取的2000元“代理费”也无法追回。

警示教训

保险理赔请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产生理赔争议积极与保险公司协商、调解。不能随意听信身边理赔“黄牛”承诺,做到依法理性维权。

案例7:

“代理退保”骗局

风险提示

非法中介通过伪造“政策变动限制退保”、虚构“全额退保”成功案例等不实信息、伪装“咨询公司”“律师”等身份宣称可以办理代理退保,从中收取“代理费”,甚至可能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

警示案例

刘大爷在短视频平台看到一名自称“律师”的博主宣传可以“代理全额退保”,咨询后刘大爷与其签订协议,提交了身份证、保单、银行账户等信息,并支付“前期代理费”,约定退保成功后按10%支付手续费。随后“律师”唆使刘大爷伪造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违规操作等不实信息向监管机构进行重复举报,意图使保险公司迫于压力全额退保。

在与保险公司沟通中,刘大爷才得知自己伪造不实信息的行为涉嫌违法,且其持有的人身保险现金价值已超过全额退款金额,如果退保还会失去这份保险的风险保障。此时刘大爷联系“律师”理论,对方发现被刘大爷识破套路后即将刘大爷拉黑。

警示教训

退保应通过正规渠道直接联系保险公司,切勿相信所谓“全额退保”骗局,以免个人信息泄露、财产受损。此外,非理性退保后,会导致自身失去原有的风险保障,尤其是在意外、疾病等风险发生时,可能面临更大的经济压力。

案例8:

“非法荐股”骗局

风险提示

有人在群里自称“炒股高手”,晒盈利截图,推荐“稳赚不赔”的股票?很可能是骗局。正规证券公司不会通过微信群、朋友圈推荐股票,更不会以“交易员”名义要求你缴纳保证金。记住:投资有风险,不要轻信所谓“内幕消息”和“稳赚不赔”的炒股诱惑。

警示案例

孙先生偶然加入了一个炒股群,群里不少人都在讨论股票行情,氛围热烈。群里一位“股神”名叫“大树”,经常晒出“轻松赚10万”“3天翻倍”的截图。

不久,“大树”称最近发现了一只即将暴涨的股票,愿意“带兄弟们发财”。在群内的煽动下,孙先生动心了,缴纳了3000元“会员费”,并按照“大树”的指示购入推荐股票。

没想到,股票不仅没有上涨,反而暴跌。孙先生急于联系“大树”,却发现自己已被群主移出群聊,所谓“股神”也消失无踪。

警示教训

真正的证券投资有风险,任何承诺“稳赚不赔”的荐股群都可能是骗局。投资务必通过正规证券公司操作,切勿盲目跟风。

案例9:

“境外投资”骗局

风险提示

不法分子会借“境外高收益投资”之名设局,利用虚假截图、伪造资质骗取投资。请记住:合法的境外投资公司不会通过个人微信号、陌生群聊推销产品。遇到自称“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机会,一定要警惕并核实其真实性。

警示案例

白先生在某投资群中认识了一个炒股“大神”——“金牛”。在“金牛”的劝说下,白先生决定投资一家号称来自瑞士的“东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对方宣称:“这家公司是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有国家批文。”为了消除白先生的疑虑,对方还展示了所谓的“收益截图”和“证监会批文”。

白先生陆续投入120万元,结果一个月后,微信群解散,“金牛”失联。白先生报警后得知,这家公司根本没有在中国境内开展合法业务,所谓的“QFII批文”也是伪造的。

警示教训

投资务必通过正规平台,切勿轻信“稳赚不赔”“内幕消息”等诱人说辞。

案例10:

“非法销售新三板股票”骗局

风险提示

如果有人主动联系您,自称可以带您购买“即将上市、稳赚不赔”的股票,要求加微信、发红包、交定金,那极有可能是骗局。正规股票投资只通过合法证券公司操作,任何承诺“包赚不赔”的股票推荐都是骗局。

警示案例

2021年,上海的李先生是一名普通的股票投资者。某天,他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自称是“某湘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声称公司掌握了一批“原始股”,这些股票很快将在新三板挂牌,并承诺:“只要投资,收益至少翻倍!”

为了让李先生相信,对方邀请他加入一个微信群。群里气氛热烈,不少“群友”纷纷晒出“成功投资赚到大钱”的截图,甚至有人声称:“当初投了10万,三个月后赚了30万!”

李先生被群内热烈的“投资氛围”感染,逐渐放下戒心。随后,对方承诺:“现在投资越多,拿到的原始股越多,机会非常难得。”李先生经不住劝说,先后投入了20万元。

几个月后,李先生突然发现微信群解散,所谓的“业务人员”也失联了。他随即向证券监管机构求证,发现该公司根本没有证券业务资质,所谓的“新三板股票”不过是骗局。

警示教训

购买股票一定要通过正规证券公司,凡是承诺“稳赚不赔”“即将上市”的投资机会,十有八九是骗局。遇到此类情况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并通过证监会官网核实该公司是否具备合法资质。

新闻多一点>>

为了帮助消费者更全面地防范非法金融中介骗局,监管机构提醒广大消费者,以下六点需牢记:

选择正规渠道

办理金融业务时,请认准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正规渠道,咨询了解相关情况,以获取准确信息和专业建议。

警惕虚假宣传

天上不会掉“馅饼”,对“超低利率”“全额退保”“100%修复征信”等虚假广告保持警惕,防范非法中介陷阱、“套路”,避免被诱导上当。

依法理性维权

如遇金融消费纠纷,应依法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维权。可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或通过金融机构客服热线进行投诉。也可通过第三方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保护个人信息

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切勿将银行卡、身份证等重要物件轻易转交他人,不要随意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不贸然向陌生人提供的账号转账汇款。

遇诈骗速报警

如发现自己陷入诈骗陷阱导致资金受损,或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应保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合同协议、交易截屏等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提升反诈能力

诈骗形式不断演变翻新,伪装性越来越强,消费者要加强金融知识和防骗知识学习,强化反诈意识、提升反诈能力,远离非法金融中介,保护好自身“钱袋子”。

上游新闻记者 郭欣欣

四川黄花梨酷丌友是合法集资

2024年6月是第12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为增强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6月15日,由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主办,良庆区财政局承办的“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2024年广西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在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滨江广场举行。

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手法有哪些?如何防范?活动现场,参加本次活动的单位及驻邕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向群众们讲解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及防范措施,并结合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剖析非法集资的典型特征,揭露非法集资套路的多样性和隐蔽性,提醒市民从自身需求出发选择投资理财产品,切勿因追求高收益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虽然上午天空不作美,持续飘雨,却依然阻挡不了市民学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的热情↓↓↓↓

本次活动聚焦养老、投融资、涉农、市场零售、文旅等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领域,关注康养服务、区块链、虚拟货币、人工智能、元宇宙、生物科技、云养殖等新兴领域。“非法集资通常会披着‘养老投资’‘网络投资’的马甲,跟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并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进行造势,让投资者信以为真。投资者要理性不要侥幸,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发现非法集资行为市民可以进行举报。”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吴斌介绍。

“非法集资形式多样,各类新式骗局让人防不胜防,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天上不会掉馅饼,投资前要做到‘四看三思等一夜’。”市民杨女士表示,通过宣传活动,大家进一步认识到了非法集资的危害,在生活中也会更加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近年来,不法分子打着以上这些领域的名义实施非法集资,严重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为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将宣传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织密防范安全网,厚植全民防非、主动拒非的浓厚氛围。

自治区、南宁市各相关单位将利用宣传月的契机,整合线上线下资源,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互动的灵活方式,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场景,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普及金融知识,讲好“防非故事”,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提高人民群众认知力和辨别力,筑牢全区防非处非的人民防线。同时,宣传月活动将长期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综合: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新闻网、南宁处非专线

记者:庞丽娜/文 杜佳徽/图 陈艳华 游智超 陈蕴康 赵兰博/视频

来源: 南宁广播电视台

合法集资有哪些

当热钱涌向热门行业的时候,骗局可能也在悄然而生。近日,映宇宙集团发布声明,称发现社交平台存在多个假冒映宇宙集团旗下短剧业务的非法账号,并且伪造了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涉嫌从事违法集资活动。映宇宙方面强调,这些假冒账号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联,提醒广大用户谨防诈骗。

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映宇宙方面已经向社交平台发出了账号封禁申请,并且已经就相关事项向警方进行了备案,他们保留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但映宇宙方面向南都记者表示,无奈的是,在他们发布声明后所谓的“天天短剧”依然在以“映宇宙”的名义行动,目前,他们在持续收集证据,以便之后走司法流程。

南都记者在社交平台上以“天天短剧”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依然有不少帖子在宣传天天短剧开通会员看短剧就能“赚钱”,或者是购买短剧版权可获得分红,还有所谓的“招商人员”在帖子评论区“拉人”。除了这类购买版权分红的骗局,南都记者还发现不少网友被“短剧推广”的套路坑过,骗局的逻辑类似,都是先投入一笔资金,再通过所谓的“分红”“返现”赚钱。有微短剧从业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一般业内人一眼就能识别出这类“资金盘”套路,但由于微短剧这两年热度太高,这样的“赚钱手段”的确会容易让普通人上当受骗。

投入本金2000元收益率能达1000%?

“开通189元的会员,每天观剧三分钟后得4元,开通589元的会员,每天观剧三分钟后能得13元,提现不扣费。”在社交平台上,南都记者以“天天短剧”为关键词搜索,发现不少这类帖子在“招人”,当有网友询问能否日赚更多时,对方表示,想要收益更多可以购买短剧版权获得分红,或者是拉新用户获得分销奖励。

南都记者看到,有“天天短剧”的会员在社交媒体上宣传版权投资500元一部,日分红可达3%。以购买589元的会员为例,如果购买3部短剧的版权,会员费加购买版权的费用共计2089元,每天可获得的观剧收益加分红共计58元,一个月下来就能入账1740元,折算下来一年就能赚到20880元。换言之,在投资本金为2089元的情况下,年收益率达接近1000%。而在当下,不少银行理财产品的年收益率如果能达到3%左右已经算是相当可观了,对比来看,“天天短剧”这样四位数的收益率无疑是天方夜谭。

该会员持续在社交平台上展示自己的日收益,基本都维持在了120元上下,偶尔会有240元左右的“高收入”。南都记者私信联系该会员,表示希望能学习如何通过“天天短剧”赚钱,对方却表示“平台跑了,网上有说”,记者进一步询问其投资收益是否能够提现后,对方再无回应。

另一位展示自己日收益基本过百的网友则表示,除了开通会员和版权分红,推广一位189元的会员自己就能获得40元奖励,推广一位589元的会员就能获得120元奖励,有意向参与的网友都可以联系他,并且强调所有的收益都是永久收益。部分半信半疑的网友在类似帖子下留言称“平台跑了吧?”,竟然有不少人回复“没跑,继续投还能双倍收益”等内容。

映宇宙方面向南都记者表示,他们虽然已经发布了澄清声明,但“天天短剧”疑似依然在打着他们的名义进行清本赎兑工作。映宇宙方面透露,他们也在进一步收集证据,以便之后走司法流程。

花4580元学短剧推广收益却几乎为0

除了买版权、拉人头这类资金盘骗局,南都记者还发现不少网友特别是宝妈在社交平台上哭诉自己被“短剧推广”骗了。

所谓的“短剧推广”就是通过剪辑短剧的宣传视频为短剧引流,吸引用户观看,从而赚取推广佣金。南都记者了解到,微短剧行业的确有短剧推广这一变现模式,但这需要有一定的行业知识背景和剪辑技巧,并不是所谓的“0门槛”。

南都记者发现,在社交平台上哭诉被骗的网友们不少都是先投入了一大笔钱买课,对方声称学会剪辑后就能被授权推广短剧。“网上看到说短剧推广能赚钱,我就在直播间加了对方微信,对方告诉我三天零基础短剧推广训练,加授权免费,还能领取短剧剪辑工具”,该网友表示,上了两天课后,对方宣传他们有大量热门短剧的一级授权,付费4880元购买完整课程就能获得这些资源,从而开启“躺赚”模式。该网友交费后才发现网上不少人被这类骗局“套路”,“上完课做任务基本没有收益,因此才醒悟过来要求退款。”

但也有网友表示,课学完后实操才发现几乎赚不到收益,申请退课程费,对方却以其已经上完为由拒绝退款,并且坚称“只要按他们的方法坚持做下去,就肯定能赚钱,不能心急”。还有宝妈发帖求助称“短剧推广被坑,被忽悠交了4580元,说什么月入过万,学了差不多半个月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找他们退费却不肯”。

南都记者询问了一家微短剧头部制作公司的负责人,对方表示,该公司的短剧素材剪辑以及投放都会由内部团队亲自操刀,基本不会直接授权给第三方操作,毕竟这需要有一定的投流经验和网感。另一位微短剧制片人告诉南都记者:“现在微短剧的投资本身并不好拉,很多项目都是亏的,这种操作一看就是拿短剧骗人的,业内人其实很容易看出来,行业热度高,骗局也容易在热门行业产生。”

平台疑似跑路,律师:涉嫌非法集资

对于上述种种短剧的赚钱“套路”,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肖锦阳向南都记者表示:“上述案例中,非法集资人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以版权投资等虚假项目名义,以收益、分红等所谓投资方式,编造各种虚假项目诱骗公众。在投资本金为2089元的情况下,年收益率高达到近1000%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非法集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据悉,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性”是非法集资犯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区分融资活动的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肖锦阳提醒,非法集资本质上是拆东墙补西墙,通过承诺高额回报来吸引公众投资。广大人民群众应保持警惕,对那些看似诱人的高收益投资机会要有清醒的认识。所有投资都伴随着风险,绝不能轻信那些声称低风险、高回报的虚假宣传。

目前,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留言称天天短剧的网页已经打不开,提现也无法进行。但南都记者注意到,有疑似天天短剧的官方发文称,“针对部分用户反馈的投资项目回款延迟问题,在母公司映宇宙集团有限公司的统筹下,已正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搭建线上兑付系统”,承诺投资者的款项会如期到帐。而在社交平台上,依然有网友在询问“天天短剧买版权能赚钱吗?”,也依然有人在积极“拉新”称天天短剧没有跑路,还能赚钱。

采写:南都记者 徐冰倩

合法集资需要具备的条件

红网时刻新闻4月29日岳阳讯(通讯员 李倩)“高利息、低门槛、零风险......”面对这么多的诱惑你是否心动过?小心!这些都是非法集资的“障眼法”!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手段层出不穷,不法分子以投资理财、工程项目开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等名义,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实体发展等旗号,利用群众急于投资获利的心理,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今天,君山检察就带大家看一起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

案情回顾

2021年下半年起,A公司股东李某、刘某、沈某等七人共同运营一款APP,通过视频直播、产品推荐会、熟人推荐、发放传单等形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推广该APP软件。经审查,A公司并未取得相关正式金融服务行业牌照,无权公开吸收公众存款和相关资金。其在没有实物交易的情况下,大量发展APP会员,以高额返利和分红为诱饵、让会员进行虚拟抢单赚取佣金的方式大量非法吸收不特定人员的充值钱款,吸收金额合计2900万余元,并私自将非法吸收的300万余元用于公司运用费用及往来款支出。由于A公司后期资金链断裂,关闭提现支付通道,导致会员在APP上的充值余额无法提现,利益受损群众达到800多名,金额超1000万余元。A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2024年8月,君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刘某等五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11月,君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李某、刘某、沈某等涉案人员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防范建议

非法集资行为的特征:

非法性,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即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即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即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合法集资和非法集资的区别,合法集资需要哪些部门批准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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