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交通事故怎样处理好,厦门交通事故律师费用一般是怎么收的?

交通事故 编辑:唐同桂

一、普通交通事故怎样处理好

保证各方安全:务必要立刻对自身以及同行人员的安危展开细致的确认工作,确保无任何人受到伤害。

若目前正处于道路之上,应马上启动并利用警报器作出警示,同时利用三角警示板或者其他适当的警告工具提醒其他驾驶人士注意,以防再次发生意外事故。

检查伤势情况:在事故发生之后,务必对所有涉事人员的伤势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一旦发现有人受伤,必须立即拨打当地的紧急救援电话寻求帮助。

报警处理:尽管此次事故看起来并不严重,但仍需及时向警方报案,以便他们能够到达现场并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

警方的报告对于后续的保险理赔以及法律责任认定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记录事故现场:请使用手机或者照相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其中包括车辆所在的具体位置、受损程度、路边标志、交通信号灯、路面状况等等。

同时,还需记录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状况以及道路条件等关键信息。

信息交流:与对方驾驶员进行信息交流,获取其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车牌号码、驾照号码、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及其保单号码等信息。

如果有目击者在场,也应当记录下他们的信息。

还需妥善保管好可能对案件调查有所帮助的证据,例如事故现场的碎片、刹车留下的痕迹等等。

如果车上安装了行车记录仪,也应当保存相关的视频片段作为证据。

医疗检查:即便表面上看不出明显的外伤,也不能排除内部器官可能已经受到了损伤,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一次全面而细致的身体检查。

车辆评估及维修:保险公司将会对车辆的受损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拖车服务(如有需要),然后将车辆送至指定的修理工厂进行修复。

二、厦门交通事故律师费用一般是怎么收的?

在一般的情况下,律师收费标准通常在数千元人民币左右,然而,律师收费标准并不属于法律所明确规定的事项,为此具体的金额可能会因不同的情况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可供您参考的收费标准:

(一)若案件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纠纷,那么我们的基础收费标准定为5,000元至30,000元人民币每件;此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向上浮动。

(二)当然,如果涉及到财产纠纷的话,我们的收费方式将依照争议标的的金额大小进行分段收取,并且采取按比例累加的办法。

具体而言,我们将会按照以下标准来收取费用:

1、对于争议标底不满10万元(包括10万元)的部分,我们将收取单价为8%至10%的费用,如果该修正后价码仍不足5,000元人民币,我们将会按照每件5,000元人民币的标准来收取;

2、关于争议标底位于10万元至50万元(包括50万元)的部分,我们将会收取单价为7%至9%的费用;

3、当争议标底位于50万元至100万元(包括100万元)之间时,我们将会收取单价为6%至8%的费用;

4、如果争议标底位于100万元至500万元(包括500万元)之间时,我们将会收取单价为5%至7%的费用;

5、当争议标底位于500万元至1,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之间时,我们将会收取单价为4%至6%的费用;

6、若是争议标底位于1,000万元至2,000万元(包括2,000万元)之间时,我们将会收取单价为3%至5%的费用;

7、而当争议标底位于2,000万元至5,000万元(包括5,000万元)之间时,我们将会收取单价为2%至4%的费用;

8、最后,如争议标底超过5,000万元时,我们将会收取单价为1%至3%的费用。

三、交通事故拐弯怎么处理的

当场处置策略:当出现交通事故时,务必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寻求帮助,同时等候交警抵达现场展开处理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应注意妥善保存事故现场,切勿擅自改变车辆位置,以免妨碍交通或者增加事故隐患。

紧接着,应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利用相机等摄影设备拍照取证,以便之后的法律程序中获取更多有利的证据支持。

交通管理部门也将派遣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察,绘制作战示意图,以详尽记录事故发生的诸多细节。

在此基础上,交警部门有权根据当事人的行为举止、对事故产生的影响以及过错程度,来最终判定事故责任归属。

通常情况下,转弯车辆应当礼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除非有明确的交通信号指示转弯车辆享有优先行驶权。

若因转弯车辆未履行让行义务而引发事故,那么转弯车辆往往需承担主要甚至是全部的事故责任。

关于赔偿事宜的协商与调解:交警部门可协助组织双方进行赔偿方面的协商与调解,但最多只能进行两次。

若协商成功,则由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如若调解失败,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事故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若赔偿问题仍无法通过协商与调解得到解决,任何一方皆可向事故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至于保险理赔环节:所有涉及事故的各方都应该及时告知自家的保险公司,并向其提供事故报告以及责任认定书,以便于保险公司启动相应的理赔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来源:临律-交通事故拐弯怎么处理的,拐弯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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