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为子女购买保险,离婚时会涉及到一些问题。比如为子女购买的保险能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另一方继续支付保险费用?
一、为子女购买的保险,离婚时能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1、保险是对子女的赠与,夫妻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父母给子女买保险受益人是子女,父母的投保行为是对子女的赠与,这种赠与在交付保险费时已经发生效力。所以,给子女购买的保险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二、离婚后能不能要求未取得抚养权一方支付一半的保险费?
婚姻存续期间,为子女购买保险是夫妻双方自愿赠与,在缴纳保险费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缴纳保险费不是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想继续缴纳保险费,法律上没有办法强制要求。不过,双方可以协商,双方约定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自愿支付的,法律也会支持。
在实务案例中,有些人会在前期准备离婚时通过为子女购买保险来转移财产,如果一方突然要求为子女购买大金额保险,可以谨慎对待。
专业婚姻律师总结:
婚姻存续期间为子女购买的保险是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主张抚养费以外的保险费用,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不同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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