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有离婚居住权如何解释呢2025,享有离婚居住权如何解释呢
离婚居住权是指离婚时无房一方具有居住权,直至有房条件为止。
二、享有离婚居住权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享有离婚居住权是指房屋属于一方婚前所有或承租的,考虑到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时夫妻一方对困难的一方有帮助的义务,特别是照顾女方的原则,在确认房屋所有权或承租权归属后仍会判令无房一方具有居住权,直至具备腾房条件为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时居住权一般多久
法律分析: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依据情况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四、在离婚协议上写居住权有效吗
一、在离婚协议上写居住权有效吗1、在离婚协议上写居住权有效,只要满足三个条件,就有效。具体是:(1)订立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表达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订立的离婚协议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更没有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离婚协议书模板是什么男方:____,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女方:____,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男方____与女方____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__。因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儿子/女儿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__到__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__银行帐号:____)。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____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___元给男方。(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四、债务的处理: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_方于__年__月__日向__所借债务由__方自行承担)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__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七、违约责任的约定: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按______支付违约金)。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男方:(签名)____女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离婚后享有居住权是什么意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购买的,房屋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夫妻财产归属分为:法定归属和约定归属两种形式,即夫妻可以自行约定财产的归属。本案中,肖女士和梁某采用夫妻约定来划分财产的归属。他们的约定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虽然他们约定房屋产权归梁某所有,但同时约定肖女士对房屋拥有永久居住权,即可视为梁某在自己的物权权利上设定了限制,此限制并没有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因此,梁某对该房屋不具有完整的物权(设定限制)。肖女士依此约定拥有的合法居住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居住权”的问题,但从法理上讲,居住权为使用权一类,可以适用“用益物权”的相关规定。即产权人可以在自己的不动产上设定用益物权。至于本案涉及的居住权问题,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所赋予一方的合法权利。不过,为防止在离婚后发生纠纷,律师还是提醒各位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要尽量做到彻底分割,在离婚协议中也要明确约定各方的义务及需承担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居住权的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二、居住权如何设立
其一【居住权概念】居住权就是居住权人与产权人按照约定,占有、使用他人住宅的一种权利。通俗的说,就是允许你无偿使用别人的房子,而且受到法律保护。
其二【居住权设立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作出约定,例如,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房屋所有权归男方,但女方应对其中一间房屋享有终身居住权;另一种是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设立,例如,房屋所有人在遗嘱中设定,房产由子女继承,但应留出一间房屋由照顾其多年的保姆终身居住。
其三【居住权设立的法定要件】居住权是一种登记生效的权利,就好似房屋买卖必须办理产权证一样,权利人除了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合同或拿到了房屋所有权人的遗嘱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登记要件,只有经过登记,居住权方能设立成功。否则,居住权是无法成立的。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六、离婚协议居住权的约定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时,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居住权,包括居住其期限、居住权人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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