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事故离开现场又返回算逃逸吗
在遭遇交通事故之后,若行为人未经合法授权便擅自离开事故现场,并随后又选择返回,此种情况仍然可被判定为逃逸行为。
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这一概念的确定,其关键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点:首先,行为人是否明确知晓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其次,行为人是否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意图;最后,行为人是否确实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
以下将对上述三个关键因素进行详细解析:
1.关于逃逸行为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责任,故意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行为。
2.关于自首的可能性:尽管在逃逸之后,行为人主动返回现场,这种行为有可能被视为自首,但是并不影响逃逸行为的成立。
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和法律法规,即使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仅仅短暂地离开现场,或者仅在短距离内移动,也有可能被判定为逃逸。
二、对方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对方保险公司拖欠医疗费该怎么办
若保险公司在处理交通事故的医疗费用垫付事务时未予协助,导致事故责任方并未能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且家属面对受害者所需支付的高昂医疗费用缺乏经济承受能力之际,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与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会将率先对其进行垫付。
为了确保公民的基本权益,我国政府已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下文将以“救助基金”为代表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当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救助基金将积极履行职责,由其中先行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所涉及到的人身伤亡赔偿金、丧葬费用以及部分或全部的抢救费用,同时,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也拥有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1)抢救费用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三、交通事故全责,保险公司要求承担,原因是自费用药合理吗
若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理过程中,被法院或相关机构判定为全责方,那么您通常需承担相应的对另一方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救治费、车辆维修费用以及因事故发生而导致的误工损失费等款项。
针对自身用药所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可能会依据其所制定的保险条款以及相关政策进行判断,从而决定是否承担此部分费用。
一般而言,若自费用药是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并用于治疗因事故引发的身体损伤,那么此类费用应视为合理支出,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然而,若自费用药与事故本身无直接关联性,或者超过了实际治疗所需的范畴,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承担此部分费用。
因此,如您确信自费用药属于合理范畴,且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您可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以及收费票据,以此作为证据证明这些费用的必要性。
若保险公司仍坚持不予赔付,您或许需要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解决该争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来源:头条-交通事故全责,保险公司要求承担,原因是自费用药合理吗,全责自费药是保险公司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