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某1遗弃案,遗弃母亲案后续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周毅

谈某1遗弃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谈某1因治疗患有脑性瘫痪、癫痫等疾病的被害人谈某臣(男,4岁,系谈某1之子)花费巨大,无力继续抚养谈某臣,遂向自己的母亲金某(已作不起诉)提出将谈某臣遗弃到梅州市,希望有好心人抚养谈某臣,无奈的金某只能听从谈某1。2020年8月8日凌晨1时许,谈某1驾车载着金某、谈某臣从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出发前往梅州市。途中,由金某照顾谈某臣。同日5时许,谈某1载金某、谈某臣来到梅州市蕉岭县××××××联发建材厂附近。谈某1从车上抱出谈某臣,将其遗弃在联发建材厂地磅房旁边空地,并留下被单和衣物,后驾车与金某离开了现场。当天5时30分左右,联发建材厂员工发现空地上的谈某臣后报警。蕉岭县公安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将谈某臣送往蕉岭县人民医院检查救治,后送至蕉岭县援助管理站安置。2021年1月20日,蕉岭县公安局依法传唤谈某1。同年1月21日,谈某1、金某接谈某臣回东莞市凤岗镇住家抚养。

蕉岭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谈某1涉嫌遗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谈某1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谈某臣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应当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判决

一审判决,被告人谈某1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裁判理由

法院认为:被告人谈某1遗弃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谈某臣,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谈某1有坦白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谈某1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罚;被告人谈某1取得了被害人的近亲属的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恰当,本院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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