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教育局电话,渭南教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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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教育局官网
近日
渭南市教育局发布了
关于开展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渭南初级中学:
为深入贯彻《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5〕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格管控试点实验项目等特定类型招生,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二、落实免试就近入学
(一)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凡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要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保障随迁子女有序入学。要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通过增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等方式,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要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确保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科学合理划分学区。各县(市、区)要坚持免试就近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学区范围。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均衡程度等情况,公办学校可实行单校或多校划片、小升初对口直升招生。实施多校划片和对口直升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要求。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确需调整的县(市、区)教育局要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参与,进行论证,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四)严格落实入学要求。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 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
三、规范招生管理
(一)规范公办学校招生。公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学区内公办学校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渭南初级中学采取多校划片的方式,招生范围为户籍在渭南城区的小学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在高新区白杨办各行政村的小学毕业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录取;户籍在渭南城区的其他小学毕业生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取家长和学生本人自愿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要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同步录取。民办学校在审批区域内招生,纳入所在地统一管理,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县(市、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2024年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问题的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民办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对有停办风险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三)规范学籍管理。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强化新生学籍建立工作各环节审核,要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新生学籍注册,确保学籍注册与招生录取、实际就读一致,严禁出现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等行为。
四、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保障
(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根据县(市、区) 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三)推进多孩子女长幼同校就学。各县(市、区)要按照公平公开、就近便利原则,制定长幼同校就学政策,但不得含有在市、县范围内自由择校的内容。在学位能够满足的前提下,由家长提出申请,以幼随长或长随幼的方式,解决同家不同校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按照全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安排,全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工作于7月15日—25日开展(具体时间由县市区和学校确定),家长通过登录“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各县(市、区)要制定本县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推进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要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提升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指导和服务,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办结。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流程和时间安排,优化报名登记、递交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要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事指引、网上报名、入学流程等政策的宣传解读;要加强对陕西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指南的宣传解读;要加强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引导家长形成合理的就学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
(三)强化组织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管理体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上下贯通、查改结合的工作机制;制定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纪律要求,形成严抓严管的招生入学工作态势;开展县(市、区)、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台账,紧盯问题,边查边改。市教育局将通过集中调研、座谈交流、交叉检查、信息通报等方式进行抽查,并对群众关注、舆情较多的县(市、区)、热点学校加强指导监督。
(四)强化监督问责。各县(市、区)、学校要设立、公布并畅通招生专项咨询投诉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肃招生纪律,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群众关注、舆情较多的热点学校加强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责成学校立行立改。市教育局将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顶风违纪的县(市、区)和学校,严肃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附件:
1.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
2. 2025年渭南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咨询投诉电话
3. 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家长操作流程
来源丨渭南市教育局
渭南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
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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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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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渭南初级中学:
为深入贯彻《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5〕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格管控试点实验项目等特定类型招生,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二、落实免试就近入学
(一)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凡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要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保障随迁子女有序入学。要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通过增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等方式,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要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确保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科学合理划分学区。各县(市、区)要坚持免试就近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学区范围。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均衡程度等情况,公办学校可实行单校或多校划片、小升初对口直升招生。实施多校划片和对口直升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要求。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确需调整的县(市、区)教育局要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参与,进行论证,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四)严格落实入学要求。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 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
三、规范招生管理
(一)规范公办学校招生。公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学区内公办学校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渭南初级中学采取多校划片的方式,招生范围为户籍在渭南城区的小学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在高新区白杨办各行政村的小学毕业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录取;户籍在渭南城区的其他小学毕业生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取家长和学生本人自愿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要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同步录取。民办学校在审批区域内招生,纳入所在地统一管理,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县(市、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2024年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问题的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民办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对有停办风险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三)规范学籍管理。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强化新生学籍建立工作各环节审核,要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新生学籍注册,确保学籍注册与招生录取、实际就读一致,严禁出现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等行为。
四、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保障
(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根据县(市、区) 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三)推进多孩子女长幼同校就学。各县(市、区)要按照公平公开、就近便利原则,制定长幼同校就学政策,但不得含有在市、县范围内自由择校的内容。在学位能够满足的前提下,由家长提出申请,以幼随长或长随幼的方式,解决同家不同校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按照全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安排,全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工作于7月15日—25日开展(具体时间由县市区和学校确定),家长通过登录“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各县(市、区)要制定本县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推进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要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提升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指导和服务,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办结。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流程和时间安排,优化报名登记、递交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要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事指引、网上报名、入学流程等政策的宣传解读;要加强对陕西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指南的宣传解读;要加强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引导家长形成合理的就学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
(三)强化组织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管理体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上下贯通、查改结合的工作机制;制定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纪律要求,形成严抓严管的招生入学工作态势;开展县(市、区)、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台账,紧盯问题,边查边改。市教育局将通过集中调研、座谈交流、交叉检查、信息通报等方式进行抽查,并对群众关注、舆情较多的县(市、区)、热点学校加强指导监督。
(四)强化监督问责。各县(市、区)、学校要设立、公布并畅通招生专项咨询投诉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肃招生纪律,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群众关注、舆情较多的热点学校加强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责成学校立行立改。市教育局将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顶风违纪的县(市、区)和学校,严肃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附件:
1.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
2. 2025年渭南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咨询投诉电话
3. 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家长操作流程
来源:渭南市教育局
渭南教育局官网入口
渭南青年网头条号(www.wnyouth.cn编辑/赵梅 记者 程 瑾)据渭南日报讯 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第一个五年的结束之年。我市教育发展成就如何,2015年有哪些教育工作亮点,2016年有何新措施?为此,记者专访了市教育局局长党福奎。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我市“十二五”教育发展的成就?
党福奎:“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两次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出台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文件。五年里,新建改扩建了498所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落实划片就近入学政策,实施大学区改革,城区学校班额下降,农村学校生源回流明显。标准化普通高中数量在全省前列,启动实施中考改革,高考质量稳步提高。启动中职资源整合,落实民办教育学校“两免一补”等政策,实施特殊教育行动计划,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实施了“千校达标”工程,新建小学、初中18所,改扩建851所,累计创建标准化学校373所。构建136个骨干教师体系,实施“提升千名校长、打造教育强市”工程。大学区改革受到中省肯定,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在全省交流经验,试点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教育咨询投诉服务中心和教育纠风协作区建设是全省首家。合阳、韩城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合格县验收,临渭、华阴、白水、潼关通过省政府“双高双普”验收。经过五年时间的努力,我市教育事业迈上了新台阶。
记者:公办幼儿园占比和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率是今年省考市的教育指标,目前我市完成情况如何?幼儿入园问题是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2016年我市又将有哪些新措施发展学前教育?
党福奎:2015年,全市新建改扩建77所公办幼儿园基本完成,城区10所幼儿园建设稳步推进,全市公办园占比达到42.12%,比省考任务超出3.02个百分点。共交流教师2428名,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2%,超出省考目标7个百分点。共轮岗校长179名,占符合轮岗条件校长总数的53.9%。应该说,超额完成了省考指标任务,在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了重要进步。
在发展学前教育上,今年认定了34所办园条件达标、行为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高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下大力气清理整治无证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规范办园提升保教质量”专项活动。建立了由60余名省示范园长、骨干教师构成的市级学前教育专家库。全市招录140名幼儿教师,组织300多名园长、骨干教师参加了省市级培训。开展了教师技能综合大赛、自制玩教具比赛等专项技能评赛。组建了四个学前教育工作责任区,建立完善了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及落实省示范园园长访谈活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有效防止和纠正了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联合公安、消防、食药、卫生等部门开展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
记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是我市教育改革的一大亮点,2016年在深化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还有哪些新举措?
党福奎:近两年来,渭南教育改革亮点频频。大学区改革做法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报刊登,省委书记赵正永作出批示。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教育咨询投诉服务中心、教育纠风协作区是省内唯一一家。中考改革做法全省借鉴推广,素质教育实施体系(六种途径、七个全面)在省内外具有借鉴意义。
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渭南在全省创造了特色经验,也有力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2015年,这项改革措施更实,市委、市政府表彰“交流轮岗先进个人”30人,“扎根乡村育人楷模”50人,市教育局实行交流轮岗教师校长实名制管理,县级政府积极落实交流轮岗教师校长有关补贴待遇,在分配绩效工资时,普遍向农村、边远山区、薄弱学校和一线教师倾斜。典型更多,央视一套《新闻联播》报道了富平县特岗三姐妹,《中国教育报》报道了华县杜锁娃,省市媒体报道了临渭区马晚秋、曲莹等先进典型。陕西省市县教育局长培训班学员,省内商洛市、安康市汉阴县教育局等单位来渭南参观学习。
记者:2016年,为了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渭南教育,市教育局有哪些规划?
党福奎:新的一年,市教育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围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主题,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新建、改扩建81所公办幼儿园。加快中心城区和县城学校建设,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实施阳光招生,推进均衡编班,解决城区大班额问题。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对精准扶贫人口中的高中生免除学费。继续创建“九项示范校”,推进“千校达标”工程,创建标准化学校150所。力促3个县市区通过省政府“双高双普”验收。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构建市域教育治理体系,完善素质教育实施体系。完善教育咨询投诉中心功能,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渭南教育。
渭南教育局举报电话是多少
昨天(7月22日)
渭南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通知
关于印发《渭南市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十项行动”实施方案》
“双减”政策已经出台一年
2022年暑假是检验
“双减”工作成效的重要时期、关键节点
为巩固成效、防止反弹
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平安、愉快
有全新意义的暑假
根据陕西省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相关会议要求
现制定《渭南市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十项行动”实施方案》
请各县市区认真执行
并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报市“双减”办
渭南市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十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全市“双减”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强化义务段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治理,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与治理,防止出现反弹,保障全市中小学生拥有愉快充实、平安温馨的暑假,有效缓解家长的教育焦虑,人民群众对全市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十项行动任务
1.排查违规变异学科培训。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要对以咨询文化传播、游学研学、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的名义和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锁门上课、“一对一”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特别要发挥社区综合管理功能,把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查处工作纳入当地网格化治理体系,构建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网格化动态排查机制。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明察暗访工作机制,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定期(不少于4次,7月中上旬、7月中下旬、8月中上旬、8月中下旬)开展拉网式的巡查检查。重点查处无资质办学、超许可事项、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加强对转入“地下”学科类培训监管。
2.加强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定期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抽查巡查,尤其是对培训内容及材料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进行从严审核把关,确保正确育人方向和价值导向。加强暑假非学科类培训价格监督检查,指导机构实行明码标价,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要严查违规竞赛活动,积极宣传“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白名单”,呼吁广大学生和家长自觉抵制“白名单”之外的违规竞赛。
3.严肃处置通报。各县市区对明察暗访及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严惩重罚,形成警示震慑作用。要畅通违规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社区及社会监督员的作用,提高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主动性、积极性。要加大对举报、投诉线索的查处力度,严惩重罚,形成制度;及时更新培训机构“黑名单”,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市“双减”办将持续移交举报、投诉问题线索;对培训机构问题频发、查处不及时不彻底、履责不到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
4.落实资金监管。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推进资金监管专项治理,督促指导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开立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通过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等方式落实落实资金监管措施,切实保障资金安全,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未落实预收费资金监管的机构,不得开展培训行为。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查举办者或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禁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的费用,严查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等行为。
5.加强安全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底线思维意识,要会同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强化培训机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安保管理和安全巡逻制度,严防发生侵害学生案件;要在暑期培训前至少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培训机构符合消防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业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展培训活动。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培训机构在暑期培训前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全面整改安全隐患,并建立排查与整改台账。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当地的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门禁管理、扫码、测温、通风、消毒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不留死角、没有隐患。
6.清理培训广告。各县市区要以城区为重点,动员部门及专班力量,组织器械及工具,在县域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培训机构及违规培训点的门头牌匾、室外灯箱、流动广告等,进一步巩固“清风行动”成果,使县域内的学科类培训宣传全面达到“清零”状态。
7.推进平台应用。根据教育部对“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和服务综合平台”全面应用的安排部署,从7月1日起,全部学生(家长)参加校外培训的选课报名、交费消课等,必须在监管平台进行。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已经明确,下一步“双减”工作主要监测点和通报指标将更新为监管平台的课程上架量、材料人员场地审核完成率、课程成交量等。各县市区要督促相关部门,主动作为、系统谋划、细化分工、紧盯时间、穷尽措施、抓好落实,要指导校外培训机构通过监管平台APP机构端进行登记填报、课程上架、课程售卖、咨询答疑等业务,及时督查、及时处置,确保各机构熟练掌握相关业务;要利用主流媒体及平台,向学生及家长做好政策宣传,强调未通过监管平台直接给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用,可能会导致“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发生,引导学生、家长都能通过监管平台APP家长端选课、交费。
8.提前谋划课后服务网上选课。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要求,课后服务系统要在全省应用。各市区县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学生在秋季学期实现网上选课。同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假期积极与体育、文旅(文物和广播电视)等部门对接,挖掘青少年活动中心、研学基地、劳动教育基地、社区、博物馆等校外活动场所资源,增强学校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9.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在疫情防控的大前提下,在校外培训机构停业开业等相关问题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发挥“双减”办的统筹协调作用,主动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闻令而动,坚决服从疫情防控统一安排,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同时,与防疫部门做好政策衔接,密切关注从业者的动态,避免引发培训机构各方主体间的对立情绪,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10.持续深入加强宣传引导。教育部制作了暑期各地排查检查情况表,已经上传到了全国监管平台。各县市区要在7月底、8月底两次在平台上填写暑期排查检查情况表,填写后直接在系统提交。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宣传“双减”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对一年来“双减”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将有关材料提供给市“双减”办。
三、保障措施
1.专题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本地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针对暑假期间的“双减”工作“十项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治理措施,完善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拟定时间表、责任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暑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有力、有效。
2.统筹工作推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排查校外培训机构的过程中,要提前谋划,强化统筹,把“十项行动”和政府指导价管理、预收费资金监管、风险保证金及平台数据填报审核等工作有机整合、统筹推进,不断提升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水平。
3.畅通参与渠道。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宣传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信息,畅通线索获取渠道,提高“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社区群众参与“双减”监督的主动性、有效性,丰富线索获取来源,及时核查、办理。
(来源:渭南市教育局)
编辑:任禹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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