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实不符是什么意思,账实不符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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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实不符的后果
在账务处理的过程中,也经常会遇到账实不符的情况,服务博成都代理记账表示,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财产物资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由于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造成的财产损坏、丢失、被盗;财产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或检验不准,造成多收或少收的差错;在账簿记录中发生的重记、漏记、错记;由于有关凭证未到,形成未达账项,造成结算双方账务不符,以及发生意外灾害等等。
但是遇到上诉情况之后,必须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在账面上来反映到其实际情况,那么该怎样处理,才能使得其账实相符呢?根据以上情况,成都代理记账总结了一下几种处理的办法:
1.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不相符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如果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则可能是: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有错误;二是存在未达账项。对于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
2.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不相符,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在保证往来账户记录完整正确的基础上,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寄往各有关往来单位。对方单位核对后退回,盖章表示核对相符;如果不相符,须对方单位说明情况。据此编制“往来款项清查表”,注明核对相符与不相符的款项,对不相符的款项按有争议、未达账项、无法收回等情况归类合并,针对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不相符。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点结果,应逐一填制盘存单,并同账面余额记录核对,确认盘盈盘亏数,填制实存与账存的对比表,作为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
4.现金日记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不相符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盈亏情况。现金清查后应填写“现金盘点报告表”并据以调整现金日记账的账面记录。
账实不符违反什么法条
一、问题描述:某村2025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显示货币资金为435675元,库存现金科目3月31日余额为560元,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为435115元。进一步查看该村账银行对账单,2025年3月31日银行存款余额为437480元,经查对,是3月16日一笔销售产品收入2365元已存入银行,但出纳员未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人员未确认收入,也未记账。
二、核算问题
(一)账实不符: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435,115元)与银行对账单实际余额(437,480元)相差2,365元,差额为未入账的销售产品收入。
(二)收入确认违规:3月16日销售收入的资金已存入银行,但未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也未确认收入,导致收入漏记、银行存款科目虚减。
(三)内部控制缺陷:出纳与会计未履行对账职责,未及时发现并纠正账务差异。
三、违反的法律法规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要求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第二章第十一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三、后果
(一)财务信息失真:虚减银行存款和收入,导致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等报表数据不实。
(二)审计风险:可能被上级部门或审计机关认定为财务管理失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资金安全隐患:长期账实不符可能掩盖资金挪用、侵占等违法问题。
四、整治及防范措施
(一)立即整改:
1.补充登记3月16日银行存款日记账分录:
借:银行存款 2,365元
贷:经营收入-销售收入 2,365元
2.调整3月31日银行存款科目余额至437,480元,同步修正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总额。
(二)完善内控制度:
1.实行“每月对账制”,要求出纳每月与会计核对现金、银行流水,差异需3日内查明原因。
2.建立《货币资金对账记录表》,由出纳、会计、村集体监事会三方签字存档。
(三)强化监督机制:
1.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每季度开展突击盘点,核查账实一致性。
2.推行电子支付凭证与手工账双向核验,减少人为操作失误。
(四)责任追究:依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出纳、会计)进行警示谈话,纳入年度考核。
来源:农情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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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实不符的整改措施
来源:农情田园
当前,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结束,不同程度存在账实不符问题,根据不同地方的情况,我们深入分析了村集体资金账实不符问题,并聚焦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一、账实不符的成因深度剖析
1.会计核算基础薄弱,规范性不足
操作失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掌握不牢,存在记账科目混淆(如将“专项应付款”误记为“补助收入”,应当由“内部往来”核算的应收应付款记入“应收款”“应付款”科目,分不清“运转支出”与“管理费用”而重复记账)、凭证附件缺失、白条入账、跨期入账、以收入实现制确认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问题。
对账机制缺失:未严格执行“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实核对”三同步原则,现金日记账与银行流水未按月勾稽,导致差异累积,不区分现金收支与银行结算收支混合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因难以对账而不对账。
2.现金收支失控,资金体外循环
现金管理失序:违规采用“以收抵支”方式坐支现金,没有严格的资金收支审批流程,超限额(如单笔超过5000元)现金支付未履行审批报备程序。以个人银行账户代收代支现金,错误认为将收取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账户就不存在现金收支。
白条抵库痼疾:以个人借据、未盖章收据等非正规凭证临时冲抵库存现金,长期未清理形成“呆账”。
3.收入监管缺位,资金滞留风险
延迟入账问题:集体资产租赁收入、土地流转收益等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催缴,资金到账后未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录入财务系统,存在被挪占隐患。
票据管理漏洞:未建立“领用-核销-稽核”三联单票据管控流程,部分收入未开具合法有效票据,导致资金流向无法追溯。
虚假无票收入:村集体未签订任何合同、开具任何票据,即没有商业实质的情况下,以“走银行流水”方式虚增村集体收入。
4.支出审批失察,内控形同虚设
程序倒置:先支出后补审批手续,或仅凭个别人员签字即拨付资金或支取现金的印章由一个保管,违反“经办人申请→民主评议→联审联签”的刚性流程。
虚假列支:通过虚增工程量、伪造用工清单、虚假购置商品等方式套取资金或支付款项。
5.资产权属不清,侵占挪用频发
公私混同:将个人账户或民营企业银行账户作为村集体账户进行收支结算,集体账户资金用于垫付村干部个人费用,擅自将集体资金出借给关联企业或利害关系人,未收取合理利息。
专项资金异化:擅自改变财政奖补资金、扶贫项目款等限定用途,用于发放福利或弥补日常开支。
借壳实施项目:假借村集体优先承接村级公益项目,实际由关联企业或利害关系人通过村集体“过账”的方式承接项目实施获利。
6.监督体系失灵,纠偏机制乏力
内部监督虚化: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未独立行使核查权,对原始凭证真实性、审批手续完备性审核流于形式。
外部监督滞后: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未落实审计制度,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备案制度,缺乏财务专业人员,对村级财务异常波动(如大额资金集中支出)未及时预警介入。
二、账实不符问题整改处置建议
1.问题清查与问责程序
启动专项审计:自发现账实不符之日在一定时期内,建议不超过一个月,由乡镇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成立审计组,成员包含第三方会计事务所人员,对问题账户开展全面盘账,形成《资金流向追踪报告》。
界定责任主体:根据审计结果区分技术性误差与主观过错,对因失职导致资金缺口的责任人(含村支书、村会计、出纳),按缺失金额先行追缴垫付。
建立分级处置机制:
误差率≤3%:限期7日内补充完整凭证并调整账目;
3%<误差率≤10%:通报批评,扣发责任人当年绩效;
误差率>10%:移交纪委监委立案调查。
2.会计核算标准化建设
岗位更分设:实行会计(负责账务系统录入)、出纳(负责现金存取)、审核员(负责票据核验)三岗分离,严禁交叉代管U盾、印章。
对账硬约束:
每月5日前完成银行流水、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三方比对,生成《月度收支明细》经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理理长签字后公示;
每季度委托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进行会计科目合规性审查,重点核查“在建工程”“应收款”“专项应付专款”“补助收入”“内部往来”等易错易科目。
3.现金收支双线管控
收入“T+1”入账:所有现金收入须于收款次日16:00前全额缴存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银行账户,缴存凭据作为记账原始附件。
支出“非现金化”:单笔超过规定限额的支出强制使用银行转账,收款方账户需提前备案至乡镇农业农村部门白名单。
备用金动态监控:村级备用金限额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银村直联”系统实时监测余额变动。
4.收支凭证刚性约束
收入端:使用统一印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收据》、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或由税务部门代开的发票。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收据》的,要按“连号填开、作废全联留存”原则管理使用票据,存根联由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按月稽核。
支出端:严格预算控制和审批流程,5000元以下支出:需提供合同、验收单、正规发票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的《费用确认书》;5000元以上支出:追加村集体理事会会议记录及乡镇备案审批意见。
5.监督问责常态化
村级层面: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每月20日发起“财务开放日”,随机抽选10%的收支凭证供村民查阅质询。
乡镇层面:建立“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对连续3个月现金交易占比超30%的村启动驻点审计。
区县层面:将村级账实相符率纳入乡镇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涉农资金分配权重。
6.强化财务人员培训
组织村干部、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会计、出纳参加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举办的财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推行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减少人为操作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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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实不符的原因
每经记者:吴泽鹏 每经编辑:董兴生
10月23日下午,上交所向海南橡胶(601118.SH,股价5.92元,市值253.34亿元)及有关责任人下发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除上市公司外,此番被通报批评的人员包括海南橡胶过去的两任董事长、四任总经理以及两任财务总监。
根据公告,海南橡胶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存货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最终,海南橡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7年度至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多份年报中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合并利润表。
上述差错,也直接导致海南橡胶多名时任高管被通报批评。此外,今年6月5日,海南证监局已对海南橡胶及相关人员出具了警示函。
橡胶存货盘亏1.76万吨
4月30日,海南橡胶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其中显示,海南橡胶的橡胶产品盘亏,公司对相关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导致海南橡胶相关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上述公告,海南橡胶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存货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随后于2023年6月对下属单位存放于青岛、上海、云南和海南的60余家内外部仓库的橡胶存货进行了现场盘点和核查,最终确认,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橡胶产品实际库存9.66万吨,盘亏1.76万吨,其中全乳胶盘亏1.72万吨,高氨浓缩乳胶盘亏0.04万吨。
海南橡胶还在当时的公告中介绍,公司以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存货盘点结果为线索,经比对还原第三方仓库数据和资料,并结合公司内部仓储费付费凭证及附件,经逐年核对,已将存货损失时间追溯到2015年12月31日。“因外部资料缺失严重,已无法继续向前追溯确认2015年及以前年度的盘亏分布情况。”在当时的公告中,海南橡胶表示。
对上述差错事项的更正,也影响了海南橡胶年报中合并报表的准确性。其中,海南橡胶2017年度至2022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分别调减存货2.1亿元、2.1亿元、1.43亿元、879.60万元、8930.00万元以及2亿元,分别占调整前相应金额的12.06%、15.09%、10.04%、0.60%、5.92%、11.46%。
此外,海南橡胶2019年度至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分别调减营业收入5528.90万元、2.12亿元、1.25亿元,分别占调整前相应金额的0.4%、1.35%、0.82%。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分别调增资产减值损失、利润总额、净利润、归母净利润1081.11万元、1081.11万元、810.83万元及810.83万元,分别占调整前相应金额的7.64%、15.23%、21.14%及11.87%。
会计差错牵涉海南橡胶多名历史高管
根据纪律处分决定书,海南橡胶多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影响投资者的知情权,该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有关规定。因此,上交所决定对海南橡胶及时任董事长王任飞、艾轶伦,时任总经理李奇胜、李超、姜宏涛、王天明,时任财务总监王劲、孙卫良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指出,定期报告是投资者高度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大部分人员在海南橡胶的任职已发生变动。记者查询到,其中,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的最新变动,分别发生在今年10月和2月。
根据历史公告,艾轶伦于2020年12月被选为海南橡胶董事长。今年10月11日,海南橡胶发布公告称,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选出了新的董事和董事长,艾轶伦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
此外,王天明于2023年2月被聘任为海南橡胶总经理。今年2月,海南橡胶发布公告,宣布聘任了新的公司总经理,王天明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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