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倒塌的建筑物砸伤找谁赔偿,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尤世

小李、小林找到小王协商拆除小李家北房三间,经过口头协商,将拆房费定为240元。于是小王等人第一天为小李家清理水管,干了些杂活,第二天开始拆房。

第三天下午,小王在清理房建地基时,小李家的邻居小宇家门口一个高达2米的门垛突然发生倒塌,将小王砸伤,小李一行人将小王送至医院抢救治疗,拍CT片显示头部外伤,右腿骨折。手术治疗后,小王出院,并将小李和小林告上法庭。

《民法典》第1252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定:被告小李赔偿原告小王人民币5300元。被告小林赔偿原告小王人民币5300元。

普法:

一、什么是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是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基本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的基层单位。

二、什么是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又称“承建单位”,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位的简称。指承担基本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具有独立组织机构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

三、什么是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也称“连带债务”,属于民事责任的一种,是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

四、连带责任构成的条件和特点。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和两个以上。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3、连带责任所指向的债必须不可分。

4、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5、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五、目前法律明确的连带责任类型有哪些。

1、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责任。

2、共同危险行为之连带责任。

3、无意思联络分别侵权之连带责任。

4、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侵权之连带责任。

5、买卖拼装、报废机动车之连带责任。

6、高低危险物致害之连带责任。

7、妨碍公共道路通行致害之连带责任。

8、雇员致害之雇主赔偿责任中的连带责任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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