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交通部党委书记,国家交通部电话投诉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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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交通部党委书记,国家交通部电话投诉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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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交通部门官网


杨传堂: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


负责交通运输部党组工作。

负责干部人事和教育培训工作。分管人事教育司。联系大连海事大学、部党校(管理干部学院)。


杨传堂,男,汉族,1954年5月出生,山东禹城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1984年12月起历任齐鲁石化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兼乙烯指挥部党委书记;

1987年8月起历任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书记兼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山东省德州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3年11月起历任山东省委常委,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党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主席,党委常务副书记兼党校校长;

2003年9月起历任青海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长;

2004年12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

2006年5月起历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正部长级)、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

2011年8月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2年7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

2012年8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

2016年9月起任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

2018年3月起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

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委员(2007.10.12递补),第十七届中央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李小鹏:交通运输部部长、党组副书记


负责交通运输部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李小鹏,男,汉族,1959年6月出生,四川成都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1978.10-1982.08华北电力学院电力工程系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习;

1982.08-1989.08电力科学研究院系统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其间:1987.02-1988.02加拿大安大略水电局、曼尼吐巴直流高压输电研究中心、曼尼吐巴大学进修培训);

1989.08-1990.08电力科学研究院计划经营处副处长;

1990.08-1991.10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1989.04-1991.04北京经济函授大学经济管理专业专科班学习);

1991.10-1993.06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3.06-1994.06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分党组成员;

1994.06-1995.10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分党组成员兼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1995.10-1996.03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分党组成员兼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1996.03-1999.03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兼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1999.03-1999.12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兼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999.12-2001.12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书记兼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2001.12-2002.12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2001.03-2002.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2.12-2008.0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兼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董事长,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其间:2006.05-2006.07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8.05-2008.06山西省委常委;

2008.06-2010.06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

2010.06-2012.12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负责常务工作),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山西行政学院院长;

2012.12-2013.01山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山西行政学院院长;

2013.01-2016.08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16.08-2016.09交通运输部党组副书记;

2016.09-    交通运输部部长、党组副书记。

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代表,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冯正霖:交通运输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中国民用航空局党组书记、局长(正部长级)


负责中国民用航空局全面工作。



冯正霖,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陕西延川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先后在交通部公路局、工程管理司工作;

1995年5月任交通部公路管理司助理巡视员,其间:1995年7月至1998年6月挂职任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1998年7月任交通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  

2000年7月任交通部公路司司长;

2003年6月任交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08年3月任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15年10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2015年12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中国民用航空局党组书记;

2016年1月起任交通运输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中国民用航空局党组书记、局长(2017.04明确为正部长级)。

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大代表。

马军胜: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国家邮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国家邮政局全面工作。



马军胜,男,汉族,1961年8月生,山东宁阳人,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历任广西邮电管理局副局长、邮电部计划司副司长;

1998年9月任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6年11月任国家邮政局局长、党组书记,信息产业部党组成员;

2008年3月起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国家邮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邹天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

分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邹天敬,男,汉族,1963年9月生,山东昌邑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

1985年7月起先后在中国商报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等单位工作;

2000年6月起历任《中国供销合作经济》杂志总编(副司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副主任、直属机关纪委副书记;

2003年12月起历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部部长、经济发展与改革部部长、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会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部长、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2010年11月起历任山西省太原市委常委(正厅级)兼迎泽区委书记、山西省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

2013年7月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21年5月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

党的十九大代表。  

戴东昌: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负责法制、公路建设与管理、国际合作、港澳台事务、离退休干部工作。


分管法制司、公路局、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局。


联系公路科学研究院、职业资格中心、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戴东昌,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济宁人,硕士研究生。

2001年9月起历任交通部规划研究院总工程师(副局级)、党委委员,副院长兼总工程师(副局级、主持行政工作);


2004年12月起历任交通部规划研究院院长(正局级)、党委副书记,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院长(正局级)、党委副书记;


2007年11月任交通部公路司司长;


2009年3月任交通运输部总规划师;


2014年3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总规划师; 


2014年10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总规划师、综合规划司司长;


2016年4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兼总规划师、综合规划司司长;


2016年7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赵冲久: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兼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主任

负责水运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基础设施质量监督、搜救和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水运局、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海事局。


联系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救助打捞局、中国船级社、水运科学研究院、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赵冲久,男,汉族,1965年5月生,辽宁盘锦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研究员。


1990年3月起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工作;


1999年11月任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院)所(院)长、党委委员(副局级);


2009年8月任人民交通出版社党委书记(正局级)、副社长;


2011年10月任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司长;


2014年9月任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


2016年7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总规划师、综合规划司司长;


2017年2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21年5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


2021年6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兼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主任。

刘振芳: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 国家铁路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国家铁路局全面工作。

刘振芳,男,汉族,1961年9月生,河北正定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方交通大学铁道机械系机车电传动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

1979.03--1983.08 北方交通大学铁道机械系机车电传动专业学习

1983.08--1995.02 铁道部北京铁路局大同分局大同西电力机务段见习生、技术干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技术室副主任(1989.10)、总工程师(1993.04)

1995.02--1998.12 铁道部北京铁路局大同分局大同西电力机务段段长

1998.12--1999.03 铁道部北京铁路局大同分局分局长助理

1999.03--2000.04 铁道部北京铁路局大同分局总工程师

2000.04--2004.11 铁道部北京铁路局大同分局副分局长

  (1999.09--2002.11北方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在职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2003.12--2004.10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工业工程专业在职学习,2006.07获工程硕士学位)

2004.11--2004.12 铁道部北京铁路局大同分局副分局长兼大秦线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2004.12--2009.01 铁道部昆明铁路局副局长

2009.01--2011.08 铁道部昆明铁路局常务副局长(正局级)、党委常委

2011.08--2013.01 铁道部昆明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13.01--2013.03 铁道部南昌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13.03--2014.08 中国铁路总公司南昌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14.08--2017.03 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17.03--2018.12 中国铁路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18.12--2019.11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19.11--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国家铁路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亚华: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

徐亚华同志协助部长和副部长负责公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指导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审核,受部领导委托主持研究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指导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技术引进项目的论证,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徐亚华,男,汉族,1962年5月生,浙江鄞县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安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


1979.09--1983.07  西安公路学院运输管理专业学习


1983.07--1987.05  交通部公路局干部


1987.05--1989.10  交通部公路局副主任科员


1989.10--1992.04  交通部运输管理司主任科员


1992.04--1994.04  交通部运输管理司综合处副处长

(其间:1992.09--1993.01交通部党校参加理论培训班)


1994.04--1996.11  交通部公路管理司综合处副处长


1996.11--1998.07  交通部公路管理司综合处处长


1998.07--2002.06  交通部公路司办公室主任(其间:1998.09--2002.06长安大学交通运输规划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2002.06--2002.07  交通部公路司助理巡视员兼办公室主任


2002.07--2005.06  交通部公路司助理巡视员


2005.06--2009.03  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

(2002.08--2005.08挂职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副局长)


2009.03--2014.02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副司长、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副主任


(2004.09--2011.06长安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2014.02--2014.03  交通运输部运输司副司长(主持工作)


2014.03--2016.07  交通运输部运输司、运输服务司巡视员


2016.07--2016.10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主持工作)


2016.10--2021.02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


2021.02--         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


李天碧: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兼水运局局长

李天碧同志协助部长和副部长负责水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指导水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审核,受部领导委托主持研究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指导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技术引进项目的论证。负责水运局的全面工作。

李天碧,男,汉族,1963年5月生,湖北公安人,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4年8月起先后在江西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地方海事局、船舶检验局等单位工作;


2009年1月起历任江苏海事局副局长(副局级)、党组成员,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


2015年2月任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局长;


2018年12月任交通运输部安全总监兼水运局局长;


2021年6月任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兼水运局局长。

李国平:交通运输部安全总监兼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常务副主任、部应急办公室主任

李国平同志协助部长和副部长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和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及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的有关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规章、规范和预案的研究拟订工作,监督、检查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部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指导部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和部应急办的日常工作。

李国平,男,汉族,1962年8月生,山东曹县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1985年8月起先后在营口港务局、海监局、海事局等单位工作;


2004年11月起历任天津海事局副局长(副局级)、党委委员,湛江海事局局长、党委(党组)副书记;


2010年3月任海南海事局局长(正局级)、党组副书记;


2012年7月任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8年5月任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正局级)、部应急办公室主任;


2021年6月任交通运输部安全总监兼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常务副主任、部应急办公室主任。

徐成光:交通运输部总规划师兼综合规划司司长

徐成光同志协助部长和副部长负责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研究拟订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有关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受部领导委托主持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和有关事项的协调工作,参与部有关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主持部长政策咨询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综合规划司的全面工作。


徐成光,男,汉族,1967年4月生,山东郯城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高级经济师。


1989年7月起先后在交通部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山东省交通厅、山东省交通投资公司、交通部办公厅、公路司(局)、四川省德阳市(挂职)等单位工作;


2012年5月起历任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副主任(副局级)、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16年1月任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正局级);


2017年4月任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主任;


2021年6月任交通运输部总规划师兼综合规划司司长。

来源:人事前沿

栏目协办:陕西青年创业促进中心

国家交通部刘伟简历

12月29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中提到我国存量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存在“东强西弱、城强乡弱、内强外弱”的情况,并提出“加快国际物流网络化发展”,请问在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方面,交通运输部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哪些工作?在推进国际物流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对此,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张大为表示,综合交通网络是重要的物流基础设施,在提高物流运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中发挥着基础性保障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基本形成“6轴7廊8通道”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空间格局,建成了全球最大的高速铁路网、高速公路网、邮政快递网和世界级港口群,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加快完善、“一带一路”交通互联互通水平明显提升,有力促进了现代物流发展。但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国综合交通网络还存在布局不够均衡、结构不优的情况。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为总纲,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全面加强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为构建现代物流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是建设高效率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深入实施《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的意见》,到2025年,推动基本消除普速铁路瓶颈路段,“71118”国家高速公路网主线基本贯通,普通国道质量进一步提升,国家高等级航道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出疆入藏、西部陆海新通道等战略骨干通道加快完善,进一步畅通强化经济板块联系的主动脉。

二是加强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提升西部地区铁路覆盖度、干线公路畅通性。增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对外通道能力。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工作,建设便捷高效的工业品下乡、农产品出村双向渠道。

三是深入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今年7月,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共同启动了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立足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聚焦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关键节点城市,“以点带面、以硬促软”推进互联互通、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保障有力的综合货运枢纽体系建设。今年,确定了重庆、成都、广州、郑州、昆明等第一批支持的15个城市,安排车购税资金支持综合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重点项目等建设,有力提高了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2023年,将再支持一批枢纽城市建设。

四是推动智慧物流发展。深入实施《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在智慧物流枢纽、网络货运等方面推出一批重点标准。加快建设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构建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提升交通物流信息动态监测和调度指挥功能。

关于推进国际物流发展问题,张大为表示,近年来,我国国际物流得到快速发展,目前,中欧班列通达欧洲约24个国家196个城市,国际道路运输合作范围拓展至19个国家,水路国际运输航线覆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航空网络覆盖约60余个国家和地区,立体化、全方位、多层次的“一带一路”交通互联互通网络加快建设,有力服务了国内国际双循环。下一步,将强化部门协同、增强国际合作,重点开展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基础设施“硬联通”。加强“两沿十廊”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积极推进与周边国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的多元化国际物流通道辐射能力。

二是进一步畅通国际运输。加快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优化国际海运网络,提高中韩陆海联运效率、推动中欧陆海快线健康发展。拓展欧洲、北美洲、大洋洲等洲际航空网络。稳步扩大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协定签署实施范围。推动航空公司构建国际货运航线网络,完善国际寄递服务网络布局。

三是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安全。深化国际物流供应链先行先试,加快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加强统筹调度,保障能源、粮食、矿产等重要物资运输安全。

四是着力推进制度规则“软联通”。深入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推进双边、多边交通运输合作。提升国际物流供应链信息服务水平,做好与外贸企业的物流信息对接。

国家交通部长什么级别

今天上午,记者从交通运输部11月例行发布会获悉,针对近期部分地区出现的“一刀切”限制货车通行、要求货车司机现场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以及滞留货车司机生活服务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切实发挥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强化统筹调度部署,加强问题督办转办,及时解决货车通行受阻问题,全力以赴保障交通物流畅通。

交通运输部要求,督促指导各地科学精准实施通行管控措施,切实做到“五个严禁”:

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限制运输服务;

严禁“一刀切”限制封闭区域末端物流配送;

严禁实施“静默”或封控管理的城市一律限制货车进出;

严禁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货车通行;

严禁以车籍地、户籍地为依据限制货车通行,对有涉疫地区行程的货车司机,落实“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要求,保障通行顺畅。

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货车司机如遇过度通行管控问题,可拨打相关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也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或通过12328微信小程序进行投诉举报,交通运输部门将即接即转即办,一事一协调解决过度通行管控问题,保障货车通行顺畅。同时,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对货车司机的关心关爱,为货车司机提供餐饮、休息、如厕等生活服务保障,解决货车司机的实际困难。

转自/央视网

来源: 燕赵都市报

国家交通部最新文件通知

交通运输部网站5月21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开展2025年度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围绕公路运营、水上交通、港口航道、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工程建设、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针对31类风险隐患和14个专项治理行动重点任务开展排查整治,并结合我国不同地区入汛时间差异,分南部、中部、北部三个片区,自南向北依次展开排查。目前,南部片区已排查完毕,现将南部片区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曝光。

广东:部分企业预警预防不足

日前,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第一组(简称检查指导组)赴广东省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工作。检查指导组将明察暗访和专家指导服务有机结合,先后赴广州市、深圳市南山区、佛山市南海区和顺德区、肇庆市怀集县等4个市、4个县(区),检查地方行业主管部门5家、企业单位14家,共25处点位,发现问题隐患87项,其中突出问题1项,发现的问题隐患已转交属地相关单位并要求立行立改、闭环整改。

4月23日,检查指导组来到佛山市汇金易航运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广东省沿海及内河成品油船运输。“佛山市气象台在4月11日发布强对流天气预警,预计4月12日将出现大雨到暴雨,并伴有8级至10级短时大风、短时强降水、强雷电及局地冰雹等极端天气。”在查看相关记录后,检查指导组专家告诉记者,强对流天气期间,该公司船舶“汇金易71”轮仍然靠泊码头作业,不符合《珠江水系防抗雷雨大风管理办法》《广东省内河船舶防抗雷雨大风安全操作须知》相关规定,构成了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船舶未有效查收气象信息,落实防台风措施”的突出问题。

经过现场核查,检查指导组专家发现了造成这一隐患的主要原因。“航运公司仅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预警记录,在进行大风雷雨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处置时,未明确应对措施并跟踪落实执行情况,公司船员仅凭经验判断天气状况及其影响,存在侥幸心理。”检查指导组专家表示。

在佛山市弘德北路北延线工程项目现场,记者看到围挡多处缺失。检查指导组现场核验发现,该项目安全通道不畅,高压线下施工未见明显安全警示标识,存在安全隐患。在肇庆市隆盛达长途车站等站场,检查指导组核验发现三品检查安全岗无值班员,检查工作流于形式。在肇庆市怀集超限检测站,检查指导组核验发现该站未按要求开展逢车必检工作。检查指导组发现,佛山市部分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在统计企业自查数据时,只统计自查总次数,同一企业的重复自查简单计入总次数,对辖区内企业隐患自查情况指导督促不够。

针对前述问题,检查指导组提出了相关意见,督促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压实安全责任,做好问题隐患立行立改。截至4月30日,检查指导组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已基本整改完毕。

云南: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近日,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第二组(简称检查指导组)赴云南省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指导工作,在昆明、临沧和普洱3个市,采用定向检查、随机抽查和暗访等方式对35家单位、50个关键点位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隐患89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项。发现的问题隐患已转交属地相关单位并要求立行立改。

4月15日,检查指导组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查询云南省公路治超联网综合管理系统时发现,今年1月以来,云南省红河兴达运输有限公司存在多次“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严重违法超限行为,按照《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指导组进一步调查发现,尽管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3月26日立案并要求企业整改,但据省治超平台显示,该企业所属货运车辆“云G90499”仍于3月27日、4月10日持续进行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重高达122.35吨、115.45吨。检查指导组将该重大事故隐患反馈给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要求迅速整改到位。

检查指导组在临沧市在建高速公路工地对有关企业开展访谈交流发现,云南南云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南云高速公路十一工区施工单位)、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云高速公路十三工区施工单位)均不熟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驻地防灾治理行动》内容,也未对照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一方面反映出企业风险隐患自查工作不到位、未完全对照部印发的《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开展自查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部分地市行业管理部门仍然存在重视不足、调度不足问题,未真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针对检查指导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检查指导组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督促属地行业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认真抓好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按照检查指导组反馈意见,实行清单化管理,及时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等情况的,充分利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强化问责。

重庆:部分企业动态监控有漏洞

日前,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第三组(简称检查指导组)赴重庆市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工作。4月23日,检查指导组专家在对重庆市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抽查时发现重庆骏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规行为。该公司是一家拥有89辆货运车辆、85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企业。

“抽查中发现,车辆(渝AH9860)在2024年12月15日动态监控系统显示为超速,企业动态监控管理人员误认为是系统误报;监控人员未能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没有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在查看相关记录后,检查指导组专家表示,该行为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符合《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关于“长期超速且未及时纠正”的重大隐患判定条件。

检查指导组专家通过座谈、查阅台账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地查明了重大隐患存在的原因和深层次问题,并指出导致问题发生的原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待深化,该企业车辆长期异地经营,且未向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导致监管盲区。同时,企业安全培训制度有待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动态监控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不足,未能有效履行风险预警和处置职责。”检查指导组专家表示。

针对部分企业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隐患预警预防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检查指导组专家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建议,督促属地相关管理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问题隐患立行立改,加强人员培训,确保监控系统有效运行,杜绝“三超一疲劳”隐患。

重庆相关管理部门针对检查指导组专家提出的问题立即启动整改,长寿区交通执法部门立即开展执法核查,核实企业相关整改情况,并对企业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行为进行了相关处罚。同时,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责成企业对相关驾驶员和员工开展警示教育,杜绝今后再发生类似事件。

目前,该企业已按照检查指导组专家意见整改动态监控漏洞,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等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湖北:部分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责任落实不到位

日前,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第三组(简称检查指导组)赴湖北省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工作。4月18日下午,检查指导组专家在宜昌市强大物流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15辆重型货车动态监控管理职责缺失。

检查指导组发现,该公司所属15辆重型货车监控记录、台账记录不全。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三款,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检查指导组专家通过座谈、查阅台账档案、现场检查、询问谈话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地查明了重大隐患存在的原因和深层次问题,向企业和相关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并就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是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在实地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虽配备了2名监控人员,能够对公司所属危货车辆进行正常监控,但公司重载货车动态监控记录、监控台账等相关资料不全,暴露出该公司对15辆重型货车动态监控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查指导组专家表示。

专家指出,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动态监控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这种管理漏洞可能会使重载货运车辆面临诸多风险,如超速行驶风险增加、疲劳驾驶难以有效防范、应急处置能力下降等,进而威胁到道路交通安全。

针对该企业思想认识不到位、预警预防机制不完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不足等问题,检查指导组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建议,督促宜昌行业管理部门和该企业压实责任,做好问题隐患整改。目前,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已督促该企业完成整改。

广西:“百吨王”出没 施工隐患突出 企业主体责任缺失

近日,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第五组(简称检查指导组)在广西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明察暗访,实地检查北海、钦州、防城港、南宁等7个地市,28个企业单位(点位),发现问题隐患40余项。检查期间,检查指导组坚持“明察暗访+专家指导”模式,推动基层减负与隐患整治并重,相关问题已移交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立行立改、闭环整改。

“百吨王”出没 暴露监管漏洞

检查指导组在柳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发现一辆“百吨王”挂车,车货总质量达101.5吨,超载152.5%,同时也超过交通运输部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规定的100吨上限。该车辆载有6卷钢带(单卷14.45吨),牵引车和挂车整备质量合计14.8吨。这一现象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流于形式,以及属地部门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专家指出,超载车辆在汛期道路湿滑条件下易引发恶性事故,亟须强化源头管控和动态监测。

施工安全存在疏漏 高填方路段隐患重重

219国道防城峒中至东兴段是边境贸易重要通道,但检查发现,该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全线高填方路堤边缘未设警示标志,且施工便道与既有道路交叉口未设置满足安全通行需求的警示标志,既有标志背对村民通行方向,夜间安全隐患突出。此外,路堑开挖未按“开挖一级、防护一级”规范施工,部分边坡无支护、自然裸露,塌方落石频现,却无稳定性监测措施。“近百米危险路段无防护,安全员视若无睹,汛期一旦出现暴雨引发滑坡,后果不堪设想。”专家警示道。

安全意识淡薄 企业管理“走过场”

在南宁市一羽物流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货物运输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一问三不知,甚至有安全管理人员跨公司兼职“挂名”。类似问题在广西南宁泰禾运输有限公司同样存在。检查还发现,南宁市一羽物流有限公司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功能不完善,无法有效监管驾驶员接打电话、分心驾驶等行为;在驾驶员超速行为监管方面,未能构建有效且具有强制力的全流程监管闭环。此外,北海国际客运港候船区、售票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设置紧急疏散标识,消防器材管理不规范。专家表示:“从人员资质到应急设施,企业管理层层疏忽,安全意识亟待提升。”

此次检查折射出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悬空”、属地监管力度不足等深层问题。检查指导组强调,汛期暑期事故易发,须以“零容忍”态度压实整改,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一”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立即开展调查核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源头治理、自检自查等工作。

江西:部分企业隐患排查整治需进一步落实到位

近日,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第六组(简称检查指导组)赴江西省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工作。检查指导组将明察暗访和专家指导服务有机结合,先后赴九江市、新余市、上饶市、鹰潭市、赣州市、萍乡市、南昌市等7个市、16个县(区),共检查单位30家,发现问题隐患52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条,发现的问题隐患已转交属地相关单位并要求立行立改、闭环整改。

检查指导组在萍乡市上栗县开展现场工作时,发现该市弘捷利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赣J71851)的道路运输证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5日,已超期运营。“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规定,超出许可(备案)事项和有效期经营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指导组专家表示。

发现问题后,检查指导组联合萍乡市交通运输局立即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消除。检查指导组专家指出,该隐患反映出个别企业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走过场”,也暴露出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企业监管仍有“死角”,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排查提醒不及时等问题。

检查指导组在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新昌发电分公司所属电煤码头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台账不健全,所属电煤码头人员疏散逃生图有缺陷,图中没有集合点和图例标识。在江西省赣江船闸通航中心南昌船闸发现,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没有完全覆盖主要人员职责,且风险辨识与管控制度中没有纳入重大风险报告、公告等内容。

针对部分企业和单位对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认识不全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掌握不准,以及与专项治理行动结合不充分问题,检查指导组提出了针对性对策、措施、建议,督促属地各行业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压实安全责任,做好问题隐患立行立改,属地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也积极配合整改落实。截至4月25日,检查指导组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突出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湖南:重点领域排查存在盲区漏洞

近日,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简称检查指导组)第七组赴湖南省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指导。检查指导组分为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公路运营和工程建设四个小组,分别赴长沙市、衡阳市的有关管理部门、重点领域企业以及重点点位现场,开展验证式核查,共检查企业单位30余家,发现问题隐患67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项,发现的问题隐患已移交属地相关单位并要求立行立改。

金洲大道(湘江新区段)全线位于长沙市湘江新区境内,全长14.56公里,路面宽度24米,是长沙市一条主干道。

4月27日上午,检查指导组赴湘江新区X004金洲大道K4+000、K7+600两处山体滑坡整治工程现场,经与施工企业有关人员沟通后发现,其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未持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在整治山体滑坡时,滑坡体路堑边沟既未开挖截水沟,也未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实行分段开挖,上述两项问题隐患被专家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然而,湘江新区管理部门于4月21日、24日两次对该工程开展排查,均未发现隐患问题。

234国道祁东洪桥至归阳公路工程起点为曙光路往南,沿线经过永昌街道、过水坪镇、鸟江镇,终点与归阳镇金园大道相接,全长22.9公里。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4车道,路面宽21.5米,三个标段分别由邢台路桥、衡阳路桥和安徽建工承建。

4月28日上午,检查指导组专家在三个标段项目部查阅台账,并实地调研了苏家铺桥施工现场。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桥上跨前进路,来往车流量较大,既有大货车,也有私家车和摩托车。检查指导组发现,项目编制的施工期交通组织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未按五个阶段编制交通组织方案,也未提出作业区布设要求,方案也未征得交警和路政管理部门同意,已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在工程沿线部分边坡现场,个别路堑边坡雨后已垮塌,工人在坡脚人工排水。检查指导组发现路堑边坡未施作截水沟,没有按照“开挖一级防护一级”要求进行开挖,也未针对路堑边坡垮塌指定专项处理方案,如出现二次垮塌,将危及工人安全。

针对排查整治重点内容与工作指南结合不够紧密,重点领域排查仍存在盲区漏洞,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重大隐患查改存在想不到、查不到等问题,检查指导组提出了针对性对策建议,督促属地行业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认真抓好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查漏补缺开展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属地管理部门和企业表示将积极配合整改落实。

贵州:部分企业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不足

近期,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第七组(简称检查指导组)到贵州省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组分水上交通组、公路运营组、道路运输组、工程建设组,深入到贵州省有关管理部门、重点领域企业以及现场点位,以座谈交流、查阅台账、现场检查、询问谈话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共检查企业单位30余家,发现问题隐患76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项。

4月23日上午,检查指导组来到沪昆高速公路贵阳至安顺段扩容工程第6合同段,发现梁场工人宿舍在龙门吊倾覆范围内,此问题被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这个问题,反映出施工企业在安全防范方面的意识还不足,安全思想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组专家在现场指出。针对此情况,专家提出“立刻将工人宿舍搬离到安全合适位置”的整改意见建议。属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项目施工方当天下午立即将梁场工人宿舍搬离到安全地点重新安置,并强化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检查指导组对属地部门、企业的迅速整改表示认可。

“像这样的桥梁按规定已经属于危桥,再用于通行的话存在安全隐患,建议立即封闭并进行改造。”检查指导组在铜仁市江口县检查公路桥梁时,发现通村公路苦力坳桥和官坝桥已被评定为5类桥(危桥),但检查时发现相关信息并未上传系统,且未实施改造和封闭交通等管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同时,检查指导组还发现354国道江口凯德至两路口项目矛平大桥架设施工单位存在无有效施工资质等多项突出问题,安全责任压力传导有待强化。

针对部分单位、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够高、安全生产应急防范手段不完善等问题,检查指导组提出了“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立行立改和常态长效相结合,认真抓好问题隐患整改;查漏补缺,针对性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建议,督促属地单位、企业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属地单位、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问题整改,检查指导组发现指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川:安全隐患浮出水面 整改通知迅速下达

近日,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第八组(简称检查指导组)赴四川省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检查指导工作。检查覆盖四川省7个地市,共检查公路运营、道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客运、港口运营等企业(单位)31家,发现问题隐患62个,其中重大隐患1个,发现的问题隐患已转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并要求其及时整改、闭环整改。

检查指导组发现,南充市通发运业有限公司(危化货物运输企业)所属川R91083油罐车罐体底部装卸管路系统缺少盲法兰,在突发情况下(如紧急切断阀失效、卸料阀关闭不严等)将可能导致易燃易爆危险货物从装卸接口溢出,遇到高温或静电情况,易发生燃爆事故,不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的规定;罐体检验机构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常压罐体检验机构备案名单中,且定期检验报告严重缺项,流于形式。

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二款——“(二)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含未在有效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判定为重大隐患。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11月7日,该公司所属运输车辆在成名高速公路名山服务区因违法运输危险物品和违规处置发生爆燃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再次反映出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在广元,检查指导组在对“兴川江18号”轮的现场检查中,发现该轮所属广元港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系列安全管理问题。公司未按规定为“兴川江18号”轮配备气体(氧气)检测设备,且未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不仅如此,公司在汛期暑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中未覆盖所有船舶,“兴川江18号”轮便处于企业自查的遗漏范围。在应急管理方面,该轮未按公司制定的演习计划开展应急演练,而公司制定的应急演练计划本身也不完善,缺少船舶溢油、进入封闭处所等关键演练项目。当“兴川江18号”轮上报船舶进水情况后,公司未能依据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处置工作,没有体现出对船舶应有的岸基支持。此外,公司在信息管理上也存在失职,未及时将公司船舶基础台账、隐患排查情况录入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系统。与此同时,检查还发现当地交通运输部门不掌握各县区水上交通领域隐患清单、隐患录入系统和整改情况。

4月29日,检查指导组在对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反馈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对推进整治行动不力的南充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南充市通发运业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属地监管责任,不折不扣抓好隐患整改落实;二是抓实抓细“三十条”硬措施,加强提级管控和值班值守,确保假期行业运行安全平稳有序;三是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双盲或拉动演练,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发挥专家作用,加强帮扶指导,进一步提升基层人员的应急能力。

“五一”节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整改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尽快整改,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福建:部分企业应急预警预防准备工作不足

近日,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第九组(简称检查指导组)赴福建省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工作。检查指导组将明察暗访和专家指导服务有机结合,先后赴福州市、宁德市、南平市、武夷山市(县级市)等3个市、11个县(市、区),共检查企业单位16家、监管部门单位7家、点位30处,发现问题隐患82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项、突出问题2项,发现的问题隐患已转交属地相关单位并要求立行立改、闭环整改。

4月23日下午,检查指导组来到宁德市福建康海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物件运输(二类)等,主要从事锂电池产品运输等业务。

“宁德市气象部门在2024年9月19日、2024年11月1日先后2次发布暴雨红色预警,在预警期间,该公司仍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执行运输任务。”在查看相关记录后,检查指导组专家告诉记者,该行为违反《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四),已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经过现场核查,检查指导组专家发现了造成这一隐患的原因。“该公司应对极端天气预案无针对性,未建立汛期预警与预防机制,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待完善,这解释了他们为何未能有效自查自纠安全风险隐患。”检查指导组专家表示。

在久策物流(福建)有限公司,记者看到停车场停放着数十辆载运危险货物的车辆,然而检查指导组现场核验发现,该公司部分管理人员对企业制度不熟悉,未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对危险货物车辆停车管理不严,存在危险货物泄漏隐患,不符合《危险品车辆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此外,今年清明节前,福州市水运中心曾对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枕峰村枕峰渡口进行督查,但当检查指导组来此暗访时却发现,此前被督查过的枕峰—新垱渡运航线渡船“榕枕峰村渡1”轮驾驶员在航行期间仍存在玩手机等不符合规范的行为。上述两项问题隐患被专家判定为突出问题。

针对部分部门和企业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隐患预警预防机制不完善、应急预警预防准备工作不足等问题,检查指导组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建议,督促属地各行业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做好问题隐患立行立改,属地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也积极配合整改落实。截至4月30日,检查指导组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突出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安徽: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需进一步落实

近日,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第十组(简称检查指导组)对安徽省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工作,对安庆市和池州市进行暗访,对芜湖市、马鞍山市和宿州市进行明察,涉及包括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和工程项目等在内的30个点位,覆盖安徽省15个县(区),发现问题隐患73条,其中突出问题1条。

4月18日,检查指导组走进安庆市公路客运中心站,发现客运站发车区与建材仓储区、加油区、物流区存在空间重叠,无关人员、无关车辆可以从其他区域进入发车区域。通过对建材仓储区进一步检查,检查指导组发现该区域承租方改造区域原有消防设施,导致喷淋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现场存放了大量胶合板等易燃建材,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检查指导组暗访安庆公路客运中心站时发现的问题,安庆市交通运输局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严格闭环整改。

“这里已经有超千条报警信息了,但并没有得到及时处置。”检查指导组专家指着宿州市砀山县骏达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运营监控平台向记者介绍。检查指导组进一步发现,该公司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其所属的同一车辆频繁出现“三超一疲劳”情况。通过对相关负责人的询问,检查指导组了解到,相关人员仅通过微信群提醒发布该车辆的整改措施,不符合有关制度要求。

“你们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道路运输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在哪里?”通过询问,检查指导组发现安徽新联合物流有限公司人员资质管理存在漏洞,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未取得相应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或证件。同时,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存在代签的情况,三级教育培训记录缺少必要的培训内容,教育培训制度执行不力。此外,检查指导组还发现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需进一步落实。

检查指导组在泗县冠丰港口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尚未建立完善的双重预防机制相关制度体系,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环节缺乏科学、系统的方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强化。同时,检查指导组发现部分企业未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风险评估方法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于形式,隐患排查、登记、治理、验收等环节缺乏闭环管理。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部分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不规范,应急值班制度制定存在漏洞,应急资源配备不足。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指导组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行立改、闭环整改,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核,要举一反三,继续严查深查各类问题隐患,对自查不到位且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从重处罚;持续深入推进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力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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