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盖章登记表,盖章登记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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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登记表格模板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要求:“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盖章是否规范合理,不仅考验秘书的职业技能,还会对整个单位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所以就要把握盖章的技巧和要求。
下面结合实际工作谈一下公文盖章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
盖章不规范的主要表现
(一)应当加盖机关印章的却不盖章体。理由是上边有过规定:“文件有红头时可以不盖章”。殊不知这种“可以不盖章”的规定原本针对的是党委机关的某些特定的文件。即使是党委机关的公文,也是有条件的,不能一概而论。
(二)不应该盖章的却又硬要盖章。比如,按照规定:“经法定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无须加盖机关印章”,但有人总觉得不盖章似有不妥,硬要去盖章,却又弄巧成拙。
(三)文头的发文机关标识与落款处的印章不一致。文头是“XX市财政局文件”,落款处盖的却是“XX市财政局XX科”的印章;或文头是“XX市财政局文件”,落款处盖的却是“中共XX市财政局委员会”的印章,或者是反过来,党委机关文头加盖行政机关印章。
二
印章的使用规则
机关、单位的印章有三大作用,一是标志作用,二是权威作用,三是证明作用,所以无论是颁发与启用,还是管理与使用都有严格的程序和要求,必须遵循以下四点原则。
(一)使用要认真审核。印章管理人员在用印前,要认真审核,明确了解用印的内容和目的。确认符合用印手续后,在用印登记簿上逐项登记,方可用印。
(二)留存要立卷归档。对需留存的材料应在加盖印章后,留存一份,立卷归档。比如,合同、协议、领导人签批的信件草稿、印发的文件原件及文稿等。
(三)不得在空白凭证上加盖印章。确因工作需要,由业务部门以领导机关名义颁发的凭证,需要事先加盖机关印章或套印然后填发的,经过领导批准可以盖章。但凭证要逐页编号,装订成册,由领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填发。
(四)复印的证明文件要盖骑缝章。例如,从外单位取得多页文件的复印件或原件,但是要想证明这些复印件的文件是从该单位取得而并非伪造的,就需要盖骑缝章,即将该摞文件的翻页处一页页摊开盖上印章,使每一页都有此印章的一部分,合起来能够看出是完整的印章,这样无论从该摞文件中抽走其中的任何一张均能发现,能起到防伪的作用。例如:
三
六种是否盖章的特殊情况
(一)“会议纪要”是否加盖印章要看实际情况。会议纪要划分的方式是很多种,由于会议纪要的种类不同,格式的要求不同,盖章的要求亦不同。从是否盖章的角度说,会议纪要可分为无须盖章的会议纪要和必须盖章的会议纪要两种。
1.必须盖章的会议纪要。必须盖章的会议纪要指的就是“文件”式会议纪要。这种会议纪要的发文机关标识(文头)带有“文件”字样,这种会议纪要就是必须要盖章的,其标识格式与正规公文一样。
2.无须盖章的会议纪要。无须盖章的会议纪要,文头一般是“XXXXX会议纪要”,不带“文件”二字,因为这种会议纪要的格式编排与通行的简报极为相似,又被称叫做简报式会议纪要。这种会议纪要,正文之前没有主送机关,成文日期也不在正文之后,事实上也无法盖章。
(二)命令(令)、议案不加盖机关印章。命令(令)、议案的一个共同特点是须由领导人签署或加盖领导人签名章,但不加盖机关印章。“命令(令)”由机关负责人签署,落款处签写姓名或加盖签名章,代表公文的作者,证实公文的效用,并将签署的公文向外发出,无须加盖机关印章。同样,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向同级国家权力机关提出的“议案”,由机关领导人亲笔签署(或加盖领导人的签名章),也不应加盖行政机关印章。
(三)法定会议通过的决议类公文不加盖印章。“决议”是党委机关的规定文种,属于典型的会议文件,是经法定会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通过后才能形成决议,是没办法盖章的。党代会、人代会、工代会、团代会、股东代表大会等,所通过的决议,都无法盖章,因此就不盖章。正是因为无法盖章,所以一般把成文日期由正文之后改为标题之下加括号。
(四)“决定”是否盖章有两种情况。如是法定会议表决通过的“决定”也是无法盖章的;如果是从其他渠道形成的“决定”(比如由各级领导机关直接制作并予以公布),当然就应该盖章了。
(五)联合上报的公文,协办机关可以不盖章。在公文处理中,联合发文是比较常见的。在联合发文的组织过程中,主办机关和协办机关的作用是不一样的,盖章的要求也不一样。如是联合下发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即可,协办机关无须加盖印章。
(六)地市州盟以上党的机关下发公文可以不盖章。
四
正确的加盖公章方法
(一)单一机关行文时
1.要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
2.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
3.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例如:
(二)联合机关行文时
各发文机关署名要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每排印章两端不超出版心,首排印章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成文日期居右空4字。
1.印章要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
2.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
3.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例如:
(三)两点特别提示
无论是单一机关行文还是联合机关行文,都要注意以下两点:
1.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2.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必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漯河统战
盖章登记表格式怎么做
八.各类证据判断合法性概要
1.合法性的判断从反向进行,搞清楚证据不合法的情形,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就可以避免,纠正或者补强不合法的证据。不合法证据包括两类,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非法证据应当排除,瑕疵证据应当补强,不能补强就会对收集证据的公正性,从而对证据的真实性产生怀疑,瑕疵证据也就转化为非法证据而被排除。总体而言,如前所述,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在是否可以作为定案证据的要求上,是有区别的。《刑事诉讼法》对作为实物证据的物证、书证的排除,性质上要求“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不是一般影响),又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或者补正,才被排除。司法解释要求,认定“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应当综合考虑收集物证、书证违反法定程序以及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等情况”(《最高法院刑诉法解释》第126条)
2.物证、书证的合法性审查。
一是依法可能排除的情形:(1).在勘验、检查、搜查过程中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笔录或者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2).对物证、书证的来源、收集程序有疑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该物证、书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3).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征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4).对书证的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原件及其内容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5).侦查/调查机关出具的抓获经过、破案经过、到案经过、取证合法性解释、情况说明等,只有公章没有侦查/调查人员签名/盖章,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是需要补强的证据的情形:
(1).勘验、检查、搜查、提取笔录或者扣押清单上没有调查人员或者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物品的名称、特征、数量、质量等注明不详的;(2).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无复制时间,或者无被收集、调取人的签名的;(3)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没有制作人关于制作过程和原物、原件存放地点的说明,或者说明中无签名的;(4)有其他瑕疵的。
三是需要说明的问题是,担任"见证人"的条件:(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现场没有其他见证人,或者现场人员不愿作见证人(如果在社区或农村,可以找社区或村委工作人员作见证人),通常会让侦查/调查机关聘请的司机来作见证人,有损执法公正性,这当然不符合见证人的要求。为此,要通过"相关笔录载明的见证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等材料进行审查"。当然,确实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以上规定见《最高法院刑诉法司法解释(2021)》第80条、第83条、第84条、第86条、第135条)
3.鉴定意见(检验报告)的合法性审查。
一是鉴定意见的合法性要求非常严格,只要形式上存在瑕疵都会作为非法证据排除,没有补强之说,只有补救,补救就是重新鉴定。依法排除的情形有:(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三)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四)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五)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六)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的:(七)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八)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没有关联的;(九)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此外,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法院通知鉴定人出庭,而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鉴定意见也不得作为定案证据(不可抗力而不出庭,法院可以延期审理或重新鉴定)。
二是专门问题的检验/检验报告的合法性审查。有一些专门问题的检验/检测,并无相关鉴定机构,或者法律、司法解释规定,指派、聘请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作检验、检测,比如电子数据的检验,侵犯知识产权的同一性鉴定等,根据司法解释,专门性的检验检测报告,可以作证据使用,但同样需要经过法庭质证,其程序应当与鉴定意见的质证相类似,同样存在违反回避原则,当事人对检验检测报告有异议,法院通知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人出庭,而其拒不出庭接受质证,检验检测报告也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三是联合调查报告,比如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上级单位组织专班联合调查,形成报告,该报告具有鉴定意见的性质,还提出了事故原因分析,各部门相关人员承担的责任类型,同时又是上级领导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的依据,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相类似。司法解释规定这类证据可以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报告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意见,需要经法庭查证属实,且调查程序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以上规定见《最高法院刑诉法司法解释(2021)》第98条、第99条、第100条、第101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意见》之十一.)
盖章登记表封面
盼望着,盼望着
假期终于到来了
你准备好拥抱它了吗?
为方便查询
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假期安排
大家要记好哦~
学生从1月18日至2月27日放假,2月28日(星期日)注册,3月1日正式上课。
教职工从1月21日至2月27日放假,2月28日(星期日)正式上班。
(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用印安排:
学校:
1.用印时间:每周三(2月17日大年初六不安排用印)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用印地点:前湖校区办公楼421室
3.申请流程:
a.申请人在协同办公系统用印申请流程中填写《南昌大学用印审批登记表》;
b.申请人提交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网上审核同意;
c.申请人提交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网上审核同意(重要文本还需提请校领导网上审核);
d.申请人提交党政办公室审核通过,并携带与上传附件一致的用印文本前往机要科用印,联系电话:83969031。
人事处:
印章使用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借用安排如下:
1.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三(2月17日大年初六不安排用印)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业务办理地点:前湖校区办公楼316室,联系电话:83969078。
3.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用印程序,提高用印效率,根据《南昌大学印章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请需经人事部门审批后用校印的单位及师生提前填写《南昌大学用印审批登记表》,并办理好主管单位盖章和部门负责人签字手续后再到人事处用印。
借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请提前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好《借用“南昌大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审批单 》,于用印时间到人事处综合科进行证书借用。
如遇特殊情况,请与人事处当日值班人员联系。
国际交流处:
1.用印时间:每周三上午 9:00-下午5:00
2.用印地点:国际交流处综合科(国际交流学院303室)
3.联系电话:83968218,18970093972
科学技术处:
1.用印时间:1月25日至2月27日每周三(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用印地点:前湖校区办公楼221室
3.工作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寒假期间需申请横向项目立项,请参照《南昌大学科研管理系统横向课题用户使用手册》,在科研管理系统申报,经二级单位分管科研领导和科技处管理人员审核结束后,打印审批流程单,每周三到科技处办理科技合同盖章流程。
如遇特殊情况,请拨打《科技处寒假值班安排表》中当日值班人员电话。
社会科学处:
1.用印日期:1月25日至2月27日每周三(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用印地点:前湖校区办公楼215室
3.工作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如遇特殊情况,请拨打《社科处寒假值班安排表》中当日值班人员电话。
招标采购中心:
1.用印时间: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2.用印地点:前湖校区行政办公楼117室
3.联系电话:83969290
如急需用印,请联系手机:13870680073。
保卫处:
1.用印日期:1月23、24、25、29、30、31日;2月4、5、6、10、11、12、16、17、18、22、23、24日。
2.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用印地点:前湖校区安保楼二楼203室。
4.用印程序:
(1)政审证明、在校证明等业务用印
须提供所在单位、学院开具的政审证明、在校证明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2)户籍相关业务用印
须提供我处户籍科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联系电话:0791-83969159,0791-83969162
报账安排:
一、值班时间
1月21日—2月26日 (节假日、双休日除外),2月28日正常上班。
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6:30
二、值班地点及联系电话
1、值班地点:前湖校区行政办公楼二楼计财处报账大厅
2、值班联系电话:会计科83969004、科研经费管理科83969044、出纳科83969083、人员经费管理科83968556。
户籍办理安排:
(一)前湖校区
1.办理日期:1月23、29日;2月4、10、16、22日。
2.工作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3.办公地点:安保楼一楼户政服务中心。
4.办公电话:0791—83969160
(二)青山湖校区
1.办理日期:1月25、30日;2月4、9、14、19、24日。
2.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办公地点:保卫楼104室。
(三)东湖校区
1.办理日期:1月21、22、25、26日;2月22、23日。
2.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办公地点:保卫楼110室。
门禁通行证办理安排:
(一)前湖校区
1.办理日期:1月21、27、28日;2月3、4、10、18、24、25日。
2.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办公地点:安保楼一楼咨询、办证服务中心。
4.办公电话:0791-83969174。
(二)青山湖校区
1.办理日期:1月22、29日;2月5日、19、26日。
2.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办公地点:北区保卫楼一楼。
4.办公电话:0791-88304854。
(三)东湖校区
1.办理日期:1月26日;2月2、9、23日。
2.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办公地点:南区保卫楼一楼。
4.办公电话:0791-86300085。
查档安排:
1、每周二提供查档服务:
查档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前湖校区综合实验大楼C区306室(保管利用科)
前湖校区综合实验大楼C区329室(人事档案科)
2、联系方式:
保管利用科电话:0791-83969207
人事档案科电话:0791-83968575
3、注意事项:
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校外人员查档只能通过档案远程服务的方式进行。远程查档服务具体详情见:南昌大学档案查询服务公告。
就诊安排:
为方便寒假期间师生就诊,现将校医院寒假各科室上班时间安排如下:
医院门诊、护理、药房、挂号室、120救护车等24小时上班,工作时间:9:00—次日9:00
以下科室为行政值班(9:00—17:00)
检验科:1月21日至2月27日上班
口腔科:1月21日至1月26日、2月21日至2月25日、2月27日
妇科:1月21日至1月23日、2月24日至2月25日、2月27日
五官科:1月21日至1月22日、1月25日至1月26日、2月24日至2月25日
心电图:1月21日至1月22日、1月25日至1月26日、2月24日、2月27日
彩超室:1月21日至1月22日、1月25日至1月26日、2月24日、2月27日
放射科:寒假期间休放射假
办公室:1月21日至2月27日
备注:2月11日至2月17日春节假期医院停诊七天。
医院120急救电话:83969120
图书借阅安排:
1.南昌大学数字文献资源正常开放使用。
2.青山湖校区图书馆文献借阅处、东湖校区图书馆文献借阅处每周二(2月16日大年初五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对读者开放。
食堂安排:
1.前湖校区北院:
学生三食堂
学生九食堂
2.前湖校区南院:
医学院食堂二楼
3.青山湖校区:
北区第二食堂
4.东湖校区:
南院学生食堂一楼
值班食堂开餐时间为:
早餐7:00—8:30,午餐11:30—13:00,晚餐17:00—18:30
寒假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参照《南昌大学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的餐饮管理工作方案》来执行。
售电安排:
根据寒假工作安排,为了方便用户购电,中心决定售电人员正常上班(周六、周日、大年三十、初一、初二、初三休息);
青山湖校区购电安排在北区售电室,南区售电室从1月23日至2月25日暂时关闭,需要购电用户请到北区售电室购电;
东湖校区家属区售电为每周一、三、五,购电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前湖校区北院售电地点水电楼,南院售电为每周三上午地点在南院学生宿舍十栋售电室,购电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
校车运行安排:
每到放长假时,啰啰嗦嗦的小南给大家传递更多校园服务信息,也时刻牵挂着大家的安全。请大家在假期放松之余,别忘了利用假期给自己充充电哦~
祝大家假期充实愉快!
来源 | 校内各单位
编辑 | 侯志扬、刘洋全、谢宇楠、方靖文
责编 | 杜明琳、辜婕
审核 | 饶勇、廖元新、甘雨
盖章登记表保存期限是多久
毕业生登记表是档案内的重要材料,丢失了需要去申请补办。但是有很多朋友不知道如何补办毕业生登记表。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
毕业生登记表补办流程
一、带上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的学历在线验证去学校申请补办。
二、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补办申请表》。
三、去学院找相关的老师审核,审核通过后并在《毕业生登记表补办申请表》盖章确认。
四、到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五、正确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填写,下面给大家介绍,请仔细阅读。
1.封面填写
(1)学校:填写学校的全程
(2)系科(院系):填写学生所在学院的全称,不能填简称;
(3)专业:专业名称须与将来发放的毕业证书一致;
(4)填表日期:写填表的实缴时间,不是毕业证时间。
2.表格内容填写
(1)姓名:一定要身份证及学籍卡填写的一致。
(2)曾用名:户口本上有提现的就写,没有正式登记过的就不用写。
(3)照片栏:张贴1寸近期免冠照片。
(4)家庭出生:一般按父母职业来定。如干部、军人、工人、职员等。
(5)层次:是指学历层次,是专科学历,就填专科,是本科学历,就填本科。
(6)学号:如果记得的可以登录学信网查询。
(7)籍贯:照着户口本填。
(8)学制:修学的年限,读了三年就写三年,读了四年就写四年。
(9)政治面貌:是团员就写团员,是党员就写党员。
(10)主要家庭成员:填直系亲属(父母、爱人、子女)
(11)家庭住址、是否侨居、入党介绍人、婚否情况,奖惩几率、表内所有的项目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果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可以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果没有该项情况的,就写“无”。
(12)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一般填写“健康”、“良好”等,如有疾病应如实填写。
(13)学习经历:从小学开始填写,证明人写当时任教的老师。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起止日期”一栏的经历时间上应连续,不得出现空白阶段,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以说明,年月要衔接。
(14)自我鉴定:认真填写,网上有很多案例可借鉴。
(15)班组鉴定”栏:内容为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一贯表现和全面评价。
(16)学校组织意见”栏:由学院学工委填写“同意班组意见”字样后,统一送学生工作部(处)盖章。
注意:表内所列项目必须全部如实填写,填写时要求字迹要清楚、工整,严禁涂改。若书写错误、涂改或印刷质量问题,可凭错表到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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