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当事人电联我,告知我欠债人欲将债权金额减至25万,以便达成还款协议,债权金额本为28万之多。另当事人还告知其受到威胁,对方竟口出狂言,讲今天你可以不给我退路,你是做某某生意的,别人也做同种生意。我可以暗地使手段,利用别人与你搞恶意竞争,我可以补贴差价给别人,到时你日子也不好过。呜呼,欠债之人,理所应当,如犬吠路人,不知羞耻。
现在社会,有些人就是不知羞耻,以自己所处某某境地为由,在别人经过诉讼,执行之后,还欲将债权金额减至其想要的金额。还冠冕堂皇的说辞其满怀诚意。我认为欲要讲满怀诚意,其一,自对方当事人出具欠条至今达两年之久,这期间不包含其进行交易的期间,在我方当事人起诉之前,其是否有诚意,主动与我方协商还款,这是一说;其二,在我方当事人一审胜诉后,不知为何,对方两个自然人当事人都提起上诉,或许这是他们的权利,或许他们是为了拖延时间,或许他们之间有何私人恩怨。在二审开庭时,对方两个当事人又无理由拒不出庭,这更使我坚信其拖延时间。第三,在二审判决生效后,我方向法院申请执行。在事情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的情况下,在案子无法翻盘的情况下,对方又申请再审。对方律师借其两当事人之间关于债务划分有异议,妄图与我方达成还款协议,即两个对方当事人划分债权数额,各自偿还我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及对方律师妄图改变法院判决其二人之间承担的连带责任。试问对方诚意何在?其四,我方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对方在未提出有效方案的情况下,一而再再而三约我方到法院谈判。试问对方喜欢玩“过家家”?
现在情况就是这样,毫无羞耻感的人将自己伪装成圣人先贤。一脸无辜,还做事满怀诚意。这种人多了,社会风气也变坏了。老赖横行,世道不公。反而他们能偿还债务,倒像是在施舍仁义。
我认为国家相关法律对于老赖的惩治手段也还未远远达到另他们闻风丧胆的地步。对于老赖,必须从其家庭关系、社会关系、吃、穿、住、行等各个方面进行限制和制裁。如果有必要,可以实施连坐制度。对于老赖横行的年代,就应该用强制手段,让其无处遁逃。使其虽能生,但不能真正活于世。
对于老赖,我的态度世深恶痛绝。我也想为完善国家的法律做出自己的贡献,更好的保护债权人,惩治老赖。但回到话题来,要想更好的惩治老赖,一者起初注重风险防范,二者及时诉讼,财产保全。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写在欠债人欠钱有理之后怎么处理
●欠钱还有理的句子
●欠钱不还还有理的人
●欠钱人写的借条有效吗
●欠债人写了欠条但不还钱怎么办
●欠人的钱怎么写
●欠我钱的人给我写条怎么写
●人在欠钱的时候怎么办
●欠钱还有理的句子
●欠债人写下的欠条有效么